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物流运输招标文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二〇一一年*月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经营形势需要,决定对产品运输服务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详见投标报价表2、招标内容:详见投标报价表3、投标地点: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4、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开标时间:(北京时间)6、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7、回执要求:请收到投标邀请两日内将附件7招标回执传真至027518128388、联系方式地址:邮编:430070联系人:传真: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2011年*月*日3第二部分招标内容本次物流运输招标的内容:1、运输方式:详见投标报价表2、货物名称:详见投标报价表3、起迄地点:详见投标报价表第三部分投标方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运输。2.定义2.1“招标方”系指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2.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物流运输服务商。3.合格的投标方3.1本次为邀请招标,只有接到招标邀请的投标方被视为合格的投标方。3.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说明4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招标内容(3)投标方须知(4)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各方。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各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7.2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各方。7.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5C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价格表(按投标价格表格式填写)(2)技术投标文件: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投标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公司简介、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2010年年报)、近三年的业绩情况、经营规模、货运运输能力、自有适载运输工具清单、体系认证、资质等级、GPS安装情况及承诺(铁路运输不要求)、人员组成、服务承诺等。货物运输服务质量保证书及服务承诺书,要具体写出保证措施、服务响应时间与条款。6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价格表等。11.2对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方要逐条响应。12.投标报价12.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投标价格表格式(附件3)填写投标单价,报价以整数元为基准。投标方对每项招标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标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12.2投标方在填写投标价格表时应填写运输里程、运价、运输时间等内容。13.投标货币投标书、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14.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14.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设备能力;投标文件须附带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空白运输发票(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7承运车辆/船舶行驶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车辆/船舶驾驶许可证(复印件)押运证(复印件)保险证明:包括保险单正本、保险费发票(复印件)车辆/船舶技术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方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由供方履行各种服务的义务。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5.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不少于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或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有业务往来的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见附件5,无业务往来的交保证金),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15.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因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5.4投标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15.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15.7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签订合同后自动转8为履约保证金。15.8如发生以下情况,投标方承诺放弃投标保证金:(1)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方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16.3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16.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D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方应将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别用信封密封(每个编号的商务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信封内投标文件标明正本或副本。17.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方应将商务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商务标正本”字样,然后再装入商务招标文件密封袋中密封。17.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点分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917.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方。17.5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同时应写明投标方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17.6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8.1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18.2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20.2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相同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0.4投标方不得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10E、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招标方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公开开标。投标方派代表参加。21.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招标组现场拆封唱标,唱正本“投标价格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22.评标委员会22.1招标方将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化工销售公司、华中分公司及企业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2.2评标期间,原则上投标方需派代表参加。2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3.1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技术、业绩和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3.3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11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3.4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3.5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6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4.2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5.1招标方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5.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以外,还将考虑在业绩、服务、运输方案、质量保证、保险、计量损耗、运输设备等因素。26.评标原则及方法26.1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6.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6.3因各种原因导致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均不能中标,则招标方12宣布此次轮招标流标。招标方将另行邀请其它单位重新进行招标。26.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最低评标价格的高低,推荐各顺序中标候选人。27.保密27.1参加评标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7.2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8.投标方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有违公正的活动,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F、定标:29.定标准则29.1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价格偏离除其本身报价以外其它报价平均价的20%,由评标委员会甄别是否有恶意报价嫌疑,如确认为恶意报价,则该投标单位本线路报价为无效报价。29.2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线路投标方为中标服务商。30.资格最终审查30.1招标方将审查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方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30.2如果确定该投标方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方将对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方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133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1.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2.中标通知32.1评标结束5日内,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2.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落标的投标方发出《落标通知书》,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2.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3.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内容”中规定的运输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34.签订合同34.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