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复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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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考试复习策略专利代理人考试主观题复习难点与应对复习难点:1、部分考生未掌握专利撰写、答复审查员意见通知书、无效请求与无效答辩的方法2、撰写实务的知识和思路可以由教师进行讲授,但是具体的撰写工作需要由每个人来完成应对:(1)掌握基本知识:撰写格式;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优先权的判断等;(2)针对考试的特点进行练习;(3)请有经验的老师个别指点。客观题的复习难点与复习方法1、涵盖面广,记忆困难;2、专业术语多;3、专利制度本身十分庞大,考试中制度之间的交叉、合并考察越来越多;4、相关法律部分内容多,不易记一、客观题复习阶段7月中旬至9月底应当完成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的全面复习。复习重点:(1)勾画需要掌握的知识点;(2)运用知识点做真题,00-04年真题至少浏览考点,06-11年真题分类做1-2遍;(3)掌握记忆方法。10月冲刺期专利法律部分:06-11真题随机反复做2-3遍,正确率应当达到90%以上;知识点反复记忆2-3遍。相关法律部分:真题做1-2遍,重点法条记忆。二、复习资料的选择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系列教材真题归类解析真题注意事项:(1)按照旧法的考题,知识点应更新(2)2000年-2004年部分试题失去练习意义,且无权威答案三、专利法律知识复习方法1、以制度为核心归纳整理知识点;2、以历年试题检验记忆准确性和盲点2006-2011年答案准确、命题思路比较接近未来的考试真题3、自己动手做笔记、做解析4、灵活运用记忆方法。四、几种整理笔记、记忆知识点方法1、以制度为核心,分层次掌握知识点【举例:职务发明创造】A6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R12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理解记忆】1、四类职务发明创造:(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2)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3)离开原单位1年内作出的,与本人在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4)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发明创造【理解记忆】2、注意事项解析(1)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2)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3)交付的任务包括临时分配的其他任务,也包括派到其他单位完成的任务【理解记忆】3、权利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单位,授权后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可以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约定权利归属。(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个人。【实践环节】【2000年卷一第7题】以下对于非职务发明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A.甲在业余时间完成了单位交给的一项发明任务,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B.乙在工作时间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了一件发明,但是单位并没有交给乙这项发明任务,该发明应为非职务发明C.丙利用业余时间在家中完成了与本厂业务有关的一项发明,但是这项任务不是单位交给的,也不是其本职工作,该发明应为非职务发明D.丁调离原单位后7个月,自筹经费完成了属于原单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一项发明,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2006年卷一第10题】钱某是某公司的职员。关于钱某所作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钱某在执行该公司的任务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公司B.钱某主要利用该公司的设备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钱某与该公司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公司C.钱某利用该公司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作的与该公司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钱某D.钱某在离开该公司一年内所作的与其在该公司承担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钱某2、解析法记忆:将法言法语转变为自己的语言【举例:无效的受理】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2)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4)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理解记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办事处、科研组等内设机构不能作为无效请求人。(2)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理解记忆】如果无效理由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先合法权利冲突,请求人应当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指继承人或者被许可人)(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理解记忆】如果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1)不能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2)所提交的证据必须是公开出版物,(3)如果有多个专利权人,必须多个专利权人共同作为请求人。(4)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理解记忆】一件无效宣告请求只能有一个请求人,多个权利人对自己的专利权宣告无效的除外。总结无效受理条件:1、请求人应当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非法人单位(例如办事处、科研组等)不能作为无效请求人。2、如果无效理由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先合法权利冲突,请求人应当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继承人或者被许可人)。3、如果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条件:(1)不能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2)所提交的证据必须是公开出版物,(3)如果有多个专利权人,必须多个专利权人共同作为请求人。4、一件无效宣告请求只能有一个请求人,多个权利人对自己的专利权宣告无效的除外。3、知识点联系理解记忆中止,是指当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受理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专利局根据权属纠纷的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人民法院的要求中止有关程序的行为。【理解记忆】中止发生在两种情况:(1)就要中止的案件发生了权属纠纷;(2)要中止案件的权利人与他人发生了财产纠纷。4、联系实际,场景记忆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1)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照片或者简要说明的。(2)未使用中文的。(3)申请文件未打字或印刷;字迹线条不清楚;附图、图片有涂改;附图、图片为易擦除笔绘制。(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5)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6)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7)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8)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9)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10)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11)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的。【理解记忆】(1)文字、图;(2)涉外委托代理机构;(3)最基本文件;(4)类别;(5)申请人信息。5、抓住制度核心【举例:创造性】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有关创造性的部分约一万字。实践中,创造性是整个专利代理、审查、无效、诉讼的核心。但是考试中,客观题试题考察点比较少。发明创造:容易掰开的药片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4.几种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4.1开拓性发明4.2组合发明4.3选择发明4.4转用发明4.5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4.6要素变更的发明4.6.1要素关系改变的发明4.6.2要素替代的发明4.6.3要素省略的发明5.判断发明创造性时需考虑的其他因素5.1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5.2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5.3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5.4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6.审查创造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6.1创立发明的途径6.2避免“事后诸葛亮”6.3对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考虑6.4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审查1.引言2.发明创造性的概念2.1现有技术2.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2.3显著的进步2.4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3.发明创造性的审查3.1审查原则3.2审查基准3.2.1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3.2.1.1判断方法3.2.1.2判断示例3.2.2显著的进步的判断创造性部分备考四个核心:一、三步法判断是否显而易见(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二、从效果判断显著的技术进步三、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正面肯定条件,不是必要条件四、组合发明、转用发明、新用途发明、要素变更发明的创造性判断看效果核心内容一:三步法判断是否显而易见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要点:找到领域最接近、所要解决的问题最接近、公开特征最多的文件。第二步: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问题第三步:判断另外一个技术方案是否存在技术启示。区别特征是公知常识;或者区别特征在另外一份对比文件(包括在一份对比文件的其他部分中)披露,且相应特征在第二份专利中起到的作用和在发明中起到的作用相同。核心内容二:从效果判断显著的技术进步技术效果更好,例如节约成本、提高产量构思不同的方案代表新趋势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其他方面有积极技术效果。核心内容三: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正面肯定条件,不是必备条件如果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定具有创造性如果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没有产生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但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具有创造性。核心内容四:组合发明、转用发明、新用途发明、要素变更发明的创造性判断看效果创造性部分历年试题【2002年卷四第58题】改编以下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具备创造性的含义的说明哪些是正确的?A.必须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B.必须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C.必须具有显著的进步D.相对于所述领域的现有技术应当是非显而易见的【2009年卷一第52题】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生产化合物b的方法,该方法包括:(1)向化合物a中加入催化剂d,20℃~60℃反应8小时;(2)分离获得化合物b。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