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版号:A/0拟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分发日期:受控印章:发行日期:年月日.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1标题:版号:A/0文件控制程序页码:1/4-1-1目的对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包括确保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有关场所使用文件的版本是有效的。2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控制。3职责3.1总经理负责《质量手册》的签发。3.2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手册》的审核;程序文件的签发。3.3文控中心负责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和管理。3.4技术质量部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编制和发放和管理。3.5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文件的审核。3.6主管副总负责各部门文件的批准。3.7各部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文件编号及文件的管理。4工作程序4.1新文件的登记4.1.1文件编制者从部门文件管理员处取得文件号。4.1.2文件管理员根据《企业编码规则》的规定对新文件进行编号,并填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清单”记录文件标题及文件号等。4.2文件的编写4.2.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4.2.2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标准、技术图纸、工艺文件、采购规范、工序规范、测试检验要求等。4.2.3其它管理文件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写。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1标题:版号:A/0文件控制程序页码:2/4-2-4.3文件的审批4.3.1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程序文件由部门级以上领导会签,指定人员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4.3.2技术文件由技术质量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审核、副总批准。4.3.3检验方法标准及检验规范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编制,技术质量部主管审核,副总批准。4.3.4其它部门级管理文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该部门的副总批准。4.3.5公司级管理文件由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批准。4.3.6文件在审核的同时需拟定分发部门“文件分发清单”,再由此文件签发人负责批准。4.4文件的收发4.4.1受控文件在提交给文件控制中心前须交至本部门文件管理员处,文件管理员对文件进行以下确认:a.是否进行有效的批准;b.标题、文件号、版本号、页数是否完整;如有不完整的情况时,退回编写人进行修正。4.4.2各部门文件管理员将文件连同“文件分发清单”提交文件控制中心,在确认文件有效、完整后,由文件控制中心文件管理员在“受控文件签收记录”上作签收记录。4.4.3文件控制中心根据“文件分发清单”的总份数进行复印,在复印文件上加盖“受控文件”印章。4.4.4文件控制中心文件管理员把文件分发给有关部门,并在“受控文件收发记录”上做好记录,有关部门文件管理员在“受控文件收发记录”上签收。4.4.5受控文件的原稿存放在文件控制中心。4.4.6当需使用文件的人员未领到文件时,不得随意借用其他人的文件复印,应填写“文件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及此文件的签发人或相关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1标题:版号:A/0文件控制程序页码:3/4-3-部门总监级以上人员批准后,到文控中心办理领用手续。公司内不得使用未加盖“受控文件”印章的复印件,一经发现,由文件控制中心收回,并追究其责任。4.4.7外发文件必须由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批准方可发外。4.5文件的以旧换新4.5.1当文件使用部门由于正常使用文件而造成文件的损坏需更换时,由文件使用部门用损坏的旧文件到文控中心换新文件。4.5.2以旧换新的文件文控中心文件管理员要做好登记,并注明原因。旧文件作废,新文件的分发编号和原分发编号相同。4.6文件的更改4.6.1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文件更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4.6.2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原审核、批准人进行,当原审批人不在职时可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4.6.3文件更改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文件管理员实施更改,更改后交文控中心。文控中心文件管理员按“受控文件分发回收记录”的名单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同时收回作废的旧文件。4.7文件的换版文件经多次更改(修改状态从0到9时)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4.8文件的作废作废的文件由文控中心文件管理员按“受控文件分发回收记录”收回并记录,作废文件由文控中心负责统一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作废文件由文控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加盖“保留资料”、“作废文件”印章方可留档。4.9文件的管理文控中心负责在每次内部质量审核前全面检查各类在用文件的有效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1标题:版号:A/0文件控制程序页码:4/4-4-性,核查各使用者手中的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10外部文件的控制4.10.1直接引用的各类外部文件,由文件对口管理部门主管批准后交由文控中心登记发放。文件的发放管理参照4.4条和4.7条执行。4.10.2技术质量部负责定期(每年初)到有关部门核查所使用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等外部文件是否有效版本,及时更换过期文件。4.10.3各部门文件管理员对发放到企业外部的受控文件(如发放到外协厂的加工图纸、技术规范等)进行发放登记及更改、作废的控制。5记录5.1文件分发清单5.2受控文件分发回收记录5.3文件更改申请单5.4文件领用申请表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2标题:版号:A/0记录控制程序页码:1/21目的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并进行控制和管理,为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提供证据。2适用范围本程序文件适用于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所有记录。3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质量记录的管理办法,保证其有效地运行。3.2各相关部门文件管理员负责与部门有关的质量记录档案管理。4作业程序4.1质量记录的范围凡质量体系要素中的记录、报告、检验和验证数据等,均属“质量记录”的范围。4.2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与保存要求所有质量记录应清晰,保管方式应便于存取和检索,保管设施适当,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规定并记录质量记录的保存期。4.3质量记录的收集、装订和归档4.3.1收集质量体系各要素活动的开展均伴随有质量记录的产生,而每一活动结束后,该项活动的负责人应将该项记录整理好后交相关部门文件管理员处,由文件管理员负责收集。4.3.2装订和归档各相关部门文件管理员负责对质量记录进行分类、装订好后标识归档。4.3.3发放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2标题:版号:A/0记录控制程序页码:2/2相关的质量记录如需发放,相关部门文件管理员依据《文件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4.4质量记录的管理规定4.4.1质量记录按类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明质量记录的名称、编号等。各类记录均应保存在适当的档案柜中,防潮、防变质,且便于存取。4.4.2查阅规定质量记录原件不准外借,装订成册的记录原则上不准拆出,特殊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出。需查阅者,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4.4.3保存期文控中心负责空白表格的管理,各类质量记录原则上规定一年以上的保存期,具体保存期规定见《质量记录一览表》。4.4.4质量记录的处理质量记录不得任意更改、涂抹、复印或销毁。如质量记录的规定保存期限已过,由相关部门文件管理员填写“质量记录处理申请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处理。5支持性文件5.1《文件控制程序》5.2《质量记录一览表》6记录6.1质量记录处理申请单6.2质量记录归档清单6.3质量记录借阅登记册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3标题:版号:A/0认证标志控制程序页码1/4·1·1目的对公司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及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及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列入《目录》中的产品认证标志的制定、使用和管理。3职责3.1质量负责人对认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3.2技质部负责已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认证标志的设计和确定标识方式。并对认证标志的正常使用进行检查、管理。4作业程序4.1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有:4.1.1购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本体规定的、显著位置上;4.1.2可以采用标准规格标志(标签)、模制式、丝印式或铭牌印刷四种方式(以下简称“印刷、模压”)中的任何一种,在印刷、模压认证标志时,该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本体的明显位置上;4.1.3在相关获得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4.1.4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则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4.2认证标志式样4.2.1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4.2.1.1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其规格标准见表1-1、1-2和图1、图2。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3标题:版号:A/0认证标志控制程序页码2/4表1-1(CCC标志)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单位:mm规格尺寸ф1号ф2号ф3号ф4号ф5号A815304560A17.514284256B6.311.823.535.347B15.810.821.532.343表1-2(CQC标志)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单位:mm规格尺寸ABCDEa×b644249×3330×2020×1310×7图1(CCC标志)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图2(CQC标志)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b·2·a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3标题:版号:A/0认证标志控制程序页码3/4·3·4.2.1.2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1-1、表1-2的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4.2.1.3认证标志的颜色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以下简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字体;b.如申请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简称印刷、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4.3技质部依据产品的实际及标志的式样对已获CCC认证证书或CQC认证证书的产品及其包装进行CCC标志或CQC标志的设计,包括认证标志的图案、标志规格、颜色、印刷方式、标注位置等的设计。经质量负责人审批后向认证机构申请使用。4.4认证标志的申请使用本公司在取得认证证书后依据技质部的设计,持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委托他人直接向强制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CQC在CQC认证标志相关办公室)购买和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认证标志的印刷、模压设计方案,经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审批后按印刷、模压标志申请的规格制作。如果未经标志发放管理中心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印刷、模压或其它方式制作标志。强制性产品仅涉及安全时,采用以上4.2.1.1图1标志样式,当产品既涉及安全,又涉及电磁兼容时,采用“认证标志,即4.2.1.1图一标志样式中“S”改为“S&E”。4.5印刷标志的发放管理印刷标志购回后应按申请书要求及《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程序》对标志进行规格、颜色等的验证。发放及回收由仓库统一管理。生程序文件文件编号:QP-0103标题:版号:A/0认证标志控制程序页码4/4·4·产车间在生产认证产品需领用3C印刷标志(如是自愿性认证产品应领用CQC标志)时,必须填写“认证标志发放记录”,写明领用数量及用途,经质量负责人签字后,仓库方可发放。4.6生产过程中注意保护认证标志,不得随意加贴或损坏、毁灭标志,不得使用变形标志;不得在无认证证书产品上施加标志,亦不得加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4.7技质部对认证标志图案、规格、颜色、印刷方式及位置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及时制止、对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理。4.8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获证产品变更、扩展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得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或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4.9凡是未获认证的产品,均不得加施认证标志。4.10若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或印刷/模压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