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职工安全及卫生大检查的通知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优化宿舍环境,杜绝脏、乱、差等现象,给员工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事业部决定对职工公寓进行突击检查。检查要求与细则如下:一、检查要求每个寝室选出寝室长1名,主要负责室内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寝室长职责权限如下:1.做好每天的值日安排,保证寝室每天至少打扫一次。2.以8S为标准,对本寝室物品摆放进行指导。3.对寝室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全天候整齐、清洁、规范。4.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寝室长上报事业部综合管理部对其进行处罚或取消住宿条件。二、检查标准结合宿舍实际情况,每位住宿人员需按照以下细节执行:1.床单干净、整洁、被褥两头对折成四方形,室内不得私拉晾衣绳和床铺上私拉遮挡个人空间现象。2.床上除叠好的被子枕头外不堆放其它物品。3.衣服叠放整齐并置于衣柜,个人多余杂物装箱放于床下,不得乱放。4.职工公寓三楼提供公共晾衣间,宿舍内不得晾晒或乱挂衣物毛巾现象,窗外不得晾晒衣物及鞋袜现象。5.学习桌桌面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干净整洁,两个方凳放于桌洞内与桌前沿同齐。6.鞋子摆放在床下,鞋头朝外;走廊里严禁摆放鞋袜。7.洗漱用具均放在学习桌侧柜内,不得随意乱放。8.室内垃圾桶要及时清理,并摆放门后指定位置。9.地面干净,无水泽、污渍、垃圾。10.寝室内部除单位公共的公共物品外,不等存放私人物品。以上检查标准需全体住宿人员连夜进行整改,集团公司及事业部相关领导23日早9:00组织突击检查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如有不遵守的宿舍或个人,将取消住宿条件,并视情节给予50-200元的绩效处罚。特此通知综合管理部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