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奥意知识产权工作考察报告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考察团一、概况介绍2003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由院综合计划局副局长许平同志领队,特别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协调司马维野副司长参加,科学院几个在专利工作方面有特色的研究所领导组成的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考察团一行8人,前往欧洲进行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访问和考察。考察拟通过对政府机构管理职能、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从事知识产权经营的公司和机构的运作机制、以及私立公司的知识产权转化和国际化状况等方面的考察,获得有益的信息和启发,深入思考和应对我院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即如何促进中国科学院发明专利的创新水平?如何促进其转化和实施?如何加强国际专利的申请和管理,使我们的研究成果走向国际?如何促进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等等。考察团前往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对欧洲专利局住奥办事处、德国国家专利局、奥地利国家专利局、达姆斯达特市经济促进会、马普协会金属研究所、弗朗霍夫协会图象处理研究所、达姆斯达特技术大学生物化学研究所、马普协会专利管理公司(GarchingInnovationGmbH)、奥地利国家专利局专利信息公司(PartialLegalEntityofAPO)、奥地利Intercell生物技术公司、李斯特汽车发动机研究所(AVL公司)等进行了考察和访问。欧洲专利局于1977年成立,与美国专利商标局、日本特许厅并称世界三大专利机构。欧洲专利局是欧洲专利组织的执行机构,目前共有5500多名工作人员,总部设在德国幕尼黑,在海牙、柏林和维也纳设有支局或者办事处。欧洲专利局设有五个司,分别为检索总司(海牙),主要负责专利检索、审查及检索文献的管理;审查和异议司(幕尼黑),主要负责专利检索、审查及专利异议处理;申诉司(幕尼黑),主要负责处理专利检索、审查、异议等方面的申诉;管理司(幕尼黑),主要负责行政、人事、财务管理及专利信息;法律国际事务司(幕尼黑),主要负责法律事务、国际事务、公共关系和技术合作。德国专利局成立于1877年,现更名为德国专利与商标局,由三部分组成,总部设在慕尼黑,在柏林和Jinna分别设立了专利信息分部和商标及外观设计分部,另外设立了版权仲裁处和雇员投诉处。主要是受理、审查和批准专利申请,注册、登记实用新型、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商标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并负责药品补充保护证书的审批。现有员工2400多人,其中43%从事专利工作,22%为商标和工业设计,15%进行信息工作,20%是管理人员(包括律师)。该局在德国全境设立了20多个信息点,方便大众查阅到专利信息。奥地利专利局成立于1899年,目前有220名雇员,25个律师,10个技术分类,负责奥地利国家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工业设计、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立法、国际专利等事务。每年国内发明专利约2000件,实用新型专利1000件,8500件商标,4500件工业设计。该局1994年成立了具有市场运作能力的咨询中心(PartialLegendEntity),提供有偿的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达姆施塔特市于1997年被授予“科学城”称号,现有14万人口,其中1万多人从事科研工作,有3万大学生。该市设立有专门的经济促进局,推动高新科学技术落户科学城。城中现有近30多个研究所,另孵化有一大批高新技术公司,例如MerchHaus制药公司、德国在线、德国电信和维娜公司等。科学城达姆施塔特市最近取得了显著的科学成就,完成了110号新元素的发现,该元素以达姆施塔特市命名为“Darmstadtium”。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生物化学研究所主要从事蛋白质合成研究,涉及分子生物学、基因科学、脑科学等领域。该大学允许学校的教授成立自己的公司,推广研究的技术,但要求教授首先要做好教学工作。所长Gassen教授本人就拥有在脑智、信息交流、酶和心脏疾病防治等方面的4个公司。马普学会专利办公室隶属于马普学会,成立于1970年,后以公司机制运行,更名为GarchingInnovationGmbH(GI),目前有15个雇员,由马普学会预算和支持运行经费。其主要任务是向协会的近80个研究所提供技术转移的信息、向研究所的科学家提供知识产权的建议、判断发明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价值、聘请专利方面律师、确定专利申请范围、谈判专利许可和优先协议、指导发明人与产业的合作。并在评价发明人思路、风险基金申报、支持的获取等方面给予指导。专利的申请费用由各申请的研究所承担,对外技术推介和合同洽谈由GI主导,其专利许可的收益分成比例为:马普学会33%、研究所37%、发明者30%。成立仅5年的维也纳IntercellSmartVaccines公司,已经是世界上领先的疫苗技术研发商,该公司的前身是维也纳大学的一个合资企业。该公司专门设立专利技术部,负责对疫苗方面的知识产权及其技术转让进行管理。主要是将发明权许可给国际上的相关生物技术公司,另外也购买其他研究单位的专利开发后形成许可。世界著名的李斯特内燃机和测试设备公司-奥地利AVL公司有50年的发展历史,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研发和测试,在汽车发动机(如AUDI)的设计和模拟、一级方程式赛车发动机设计、新一代柴油发动机的研究上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目前AVL公司拥有5000多份专利,其中1200份是原始专利,其专利授权率高达80%。AVL用专利技术将发动机的测试试验-模拟-工程化进行有效链接合保护,在概念设计、原型研究、产品预研、产品测试、工程化和量产中形成了自己的独有知识产权。考察访问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003年欧洲知识产权考察纪要”。二、收获与体会欧洲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逐趋完善。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各司其责,在知识产权的形成、保护和转化利用上形成了密切的配合和一整套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在访问考察中,我们一方面体会到了欧洲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感受到了其在各方面深厚的积累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厚积薄发效应。在知识产权和专利制度及其工作方面,主要体会如下:1、政府为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良性的环境,并且不断得到完善。宏观层面上,政府依据法律管理相关知识产权事宜。例如,德国在处理专利侵权方面,分别设立专门的专利法院和侵权调节委员会,与联邦法院共同维护专利及知识产权,侵权调节委员会不能解决的,由专利法院进行判决,专利法院不能解决的,由联邦法院判决,这样就形成了侵权有地方管、裁决有制约的一种机制;另外,从欧洲专利局获悉,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以知识产权转移为特征的经济扩张的新局势,欧盟拟在2010年成立欧洲专利法院,统一管辖欧盟成员国内各种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改革立法,使专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研究单位而不是个人,更进一步地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在学校和国立研究机构中,美国是1980年之后,专利所有权归学校或者机构所有;德国是2001年之后归学校或者机构所有,2001年前归发明人所有。另外,德国政府在推动德国企业专利工作方面,制定了德国雇员发明法,规定雇员做出发明后,有义务及时通知雇主。雇主在规定时间内明确是否接受该项发明,否则雇员有权申请其发明。调节税收,鼓励发明人。德国对于发明人,在其发明由公司或企业转化后,给予奖励,并且由法律所规定,该奖励只收较低的税(仅6%)。提供共享的信息平台,为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提供良好的专利信息服务。德国在全国设有20多个信息点,提供只有成本价格的信息服务,并且对学生完全开放;奥地利专门成立了专利信息公司(PartialLegalEntityofAPO),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这种信息服务,使得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在申请和实施专利时,时刻能够方便低廉地掌握专利申请和保护信息,从而确保有效的保护和实施。提供大量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通过专利等知识产权形式提升技术和产品转化水平的能力。奥地利专利局通过讲座和培训的形式,每年要对企业和大学进行各种不同类型的讲座和研讨,另外还通过网络教育的形式为公众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各国专利局更是投入了培训的力度,并且从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角度,增强了对中国专利审查员的培训(奥地利专利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签署并执行了相关协议)。2、一方面,国家从知识产权全面保护的角度,对专利、商标和版权从政府层面上进行全面协调和保护;另一方面,企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使技术秘密与专利、软件、标准等共同起保护和促进作用。德国的知识产权机构命名为“德国国家专利及商标局”,设有专利局、专利信息分部、商标、及外观设计分部,另外还设立了版权仲裁处和雇员投诉处,对专利进行审查和授权,对商标进行批准;另外,该局还协调专利侵权仲裁委员会、以及版权代理公司对产权纠纷进行调处。从机构设置和功能上,都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全面进行管理和协调的特点。李斯特汽车发动机研究所(AVL公司)注重在形成专利的同时,通过软件和技术标准推动其企业发展。例如该公司原来用于自己研发的一种玻璃活塞技术,用于观察和提取活塞中油品燃烧状况数据,提供改进设计的依据。通过该公司的努力,逐渐将其变成测试的标准,从而将该技术逐渐固化成业界共同认可的测试标准,并得以大量出售依据该标准的测试平台、仪器和软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和收益。3、通过专业的以公司机制运行的机构促进专利和知识产权的转化李斯特汽车发动机研究所(AVL公司)和奥地利Intercell生物技术公司属于私立公司,其知识产权转化机构完全按照公司机制运行。而对于从事基础研究的马普协会而言,其专利和知识产权的集中管理,对于我们更加有启发价值。马普学会作为拥有80个研究所的德国主要基础研究组织,于1970年设立了马普学会专利办公室,后转制为公司(GarchingInnovationGmbH,GI)。其主要任务是向研究所提供技术转移的信息、向研究所的科学家提供知识产权的建议、判断发明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价值、聘请专利方面律师、确定专利申请范围、谈判专利许可和优先协议、指导发明人与产业的合作。并在评价发明人思路、风险基金申报、支持的获取等方面给予指导。同时专利办公室组织与工业界的专利技术转移中,在数据库、保护期限、商业利益划分、会谈和发明人联系方面提供帮助。目前该公司有15个雇员,完全隶属于马普学会(预算拨付运行支持),专利的相关费用由研究所承担。专利许可等收益分配比例为马普学会33%、研究所37%、发明者30%。在介绍中,该公司强调必须具备足够的相关工作人员(技术、法律、专利、管理等)并且进行足够的积累(该公司1991年以前一直未赢利),才能够作好知识产权的技术转移工作。马普协会的专利转化管理办法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是,必须重视专利技术的转化工作,并且要从专业化合作和公司机制的角度去运作,把对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工作放在市场中去检验和提升。4、加强专利申报的审查,重视专利和非专利信息,确保专利质量和促进转化所有的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都提到了对专利申报的审查制度及其重要性。一方面,因为对专利的转化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审查,从而促进了专利的后期转化,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非专利信息和专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确保了专利符合“三性”要求,因此确保专利的授权和质量。在奥地利Intercell生物技术公司,年度的预算要与专利的审查和评估相结合,即一方面通过审查项目方向和进展确定可能的专利申请,同时要对已经递交予申请或PCT申请的专利进行转化可行性以及市场需求的评估,从而可以确定一年内专利工作的基本预算,并且做到了有计划地开展工作。马普协会专利工作办公室通过办公室的5名科学家、4名经济和法律工作人员以及2名专利工作人员共同审查,对所有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确保了申请的质量和促进了转化工作。5、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呈现几种趋势。企业是技术创新的直接推动者,因此在专利和知识产权方面体现了主动进攻的特性,以产权的“转化”为主要目的;同时,也为保护市场申请防卫型和储备型专利。例如,李斯特汽车发动机研究所(AVL公司)50%的专利已经在生产中得到应用,50%的专利是技术储备性或者防卫性的专利。由于该公司主要是提供新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