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办公室及综合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公司所有部门、车间。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人员责任:公司办公室、综合部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以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其他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清单。4内容与要求4.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1.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4.1.2山东省、青岛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青岛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4.1.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4.1.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4.1.5国家公约等。4.2获取方法4.2.1上级发文、转文;4.2.2报刊、杂志登载;4.2.3会议获取;4.2.4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4.2.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4.2.6上网查询;4.2.7其他渠道。4.3识别和确认4.3.1安全生产科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4.3.2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4.4贯彻执行4.4.1办公室及综合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4.4.2各部门、车间将本部门、车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4.4.3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4.4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4.5公司安全生产科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5其他要求5.1公司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5.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湖南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5.3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有个相关部门完成,出具评价报告。5.4各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跟新和废止删除。5.5综合部及办公室主管安全部长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5.6综合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送交档案室存档。2011年8月27日青碱建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