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卫生保洁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作职责(一)、岗位性质在镇党政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机关办公楼及机关院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二)、职责范围负责对镇政府办公楼内的会议室、领导办公室、院坝、厕所、所有楼梯过道以及其它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三)、工作标准及要求1.镇政府办公楼内的走道、楼梯地面、卫生间每日全面清扫湿拖一次,在下午下班后完成,要求全天候进行保洁,随脏随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做到地面无灰尘、水渍、烟头、痰渍等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将垃圾和废物倒在指定地点。及时清除楼内的废弃物,不留卫生死角,杂物桶应每天清倒一次。2.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内每天对镇主要领导办公室地面、办公家具进行清洁,在每天打扫两次。要求做到玻璃洁净,框壁无灰尘,地面无污迹。3.会议室在会前和会后必须进行一次扫除,要求做到玻璃洁净,桌椅无灰尘,地面无污迹和垃圾。(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4.完成好领导及综合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二、管理制度(一)、工作责任: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理,随便保洁。(二)、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无堆积物、积灰;无果皮、纸屑、烟头;无污泥、积水;废弃杂物;垃圾桶位(边)无垃圾;路面净;边角净;绿地(带)净。(三)、工作纪律:清扫员要服从管理责任单位的管理,做到文明清扫,不得借故与群众争吵、抓扯。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脱岗,有事请假。若遇突击工作,随叫随到。(四)工作监督:综合办每月对保洁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以检查结果作为保洁员的奖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