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物证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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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前言为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质量和水平,帮助事故处理民警熟练掌握痕迹物证勘验的方法和技能,对蕴藏在交通事故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能够做到“发现得了、提取得到、利用得好”,充分发挥痕迹物证在交通事故认定及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的作用,根据《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标准》(GA41-2005)以及痕迹检验的有关理论,结合基层民警的实际状况,制作了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的教案。该教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部分:一、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概述二、几类常见痕迹物证的提取方法和注意事项三、痕迹物证的送检四、案例分析第一部份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概述痕迹,是一个在诸多领域被广泛使用的概念,它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我们所研究的是同犯罪事件和交通事故相关联的痕迹,所有这些痕迹所具有的共同实质是:一定的物体或现象曾经存在于某一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反映。一、痕迹的概念、特性及意义(一)广义的痕迹指由犯罪行为、交通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宏观和微观的环境与物质的变化。譬如盗窃案现场的撬压痕迹、在失火现场发现的“杀人焚尸痕迹”、车辆留在地面的“轮胎痕迹”、“挫划痕迹”等。它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依据这种变化的事实以及客观物质内在的因果联系,可以分析和再现犯罪及交通事故当时对于这类痕迹,勘查人员可以运用现场勘查笔录、照相这种写实性的记录方式,把它客观准确地记载固定下来。的情景和过程。狭义的痕迹也称形象痕迹,是指两个客体在相互接触作用过程中形成并保留下来的反映形象,它既可能是留痕客体的外部形态结构、作用力特性的形态化,还可能是承载客体自身固有的形态与结构特性。狭义的痕迹是痕迹检验所要研究的对象。(二)狭义的痕迹痕迹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关联性和直观性四个基本特性。可以说,不留痕迹的现场是不存在的,痕迹的形成和发展变化是依照物质自身的规律进行,不受人的主观意识的影响,它同证人证言、受害人的辨认、被告人的陈述等主观证据不同,它更具有客观、可信的特性;痕迹的形成与行为之间的内在因果联系,使之成为揭露证实犯罪的重要物证;痕迹可以用肉眼或借助仪器直接观察,反复检验,通过实验来再现痕迹形成的条件,验证有关情节。(三)痕迹的基本特性1.附着物2.散落物3.轮胎痕迹4.挫划印5.车体痕迹6.人体痕迹7.其他痕迹(四)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的主要类型(五)痕迹在侦查和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意义1.通过对现场痕迹的分析、研究,判断犯罪、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具体情节。2.通过对现场痕迹的分析研究,为侦查工作提供方向线索,划定侦查范围。3.通过不同现场遗留痕迹的比对,为并案侦查提供可靠依据。4.通过对现场遗留痕迹的检验,帮助弄清事故的性质。5.痕迹是证明犯罪和事故事实、揭露犯罪人的重要物证。6.痕迹可以建档储存,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资料。二、痕迹物证勘验的原则(一)勘验工作应及时、全面、客观、缜密。(二)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三)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采用先进技术。3.卷尺、激光测距仪、坡度仪、附着系数测定仪等测量仪器。三、痕迹物证勘验的要求(一)人员、装备的要求1.具备交通事故处理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2.安全防护及照明设备。6.其它辅助器材:放大镜、比例尺、指南针、脱脂棉、酒精、手套、口罩、印泥等。4.照相机、摄像机。5.提取车辆轮胎痕迹、指纹、油漆、纤维、血迹、毛发等物证的工具和器材。(二)痕迹物证发现的要求1.做好现场观察现场观察是现场勘查过程中,不能脱离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场观察效果的好坏,影响着对痕迹物证勘验的质量和现场勘查工作的成败。现场观察的顺序及注意事项:现场观察:通过勘查人员的五官来感受现场物体、痕迹的存在以及状态的行为。(1)观察前要确认现场的总体状况,先全面后具体,准确定位、选定参照物;(2)充满信心,认真观察、研究,抱着现场一定有解决问题的钥匙这一信念;(3)沉着冷静,不带任何感情色彩;(4)切忌先入为主,或仅凭当事人的陈述就对现场形成一种定势,要客观合理地加以观察;(5)专心致志,没有必要的话不讲,不轻易当场流露对现场的看法;(6)确定观察范围,向纵深发展,不漏掉任何痕迹;(7)对范围较大的现场,合理分配观察区域,做到有序、有效率、合理地进行;(8)从外围向中心推进,不留死角;(9)反复观察,每一次反复都是对前一次的补充和完善。由于观察效果的好坏没有一个客观评价的标准,因而容易被忽略,要培养较强的观察能力,关键是要靠现场勘查人员学习掌握现场勘验理论知识,善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并用心感悟。2.根据事故的类型和特点,确定勘验的重点部位。3.发现痕迹为承受体的,应勘验确定相应的造型体。4.发现连续发生多次接触的,应重点勘验第一次接触的痕迹、物证及其相对位置。5.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去发现痕迹物证。1.因抢救伤亡人员需要移动车辆、人体或有关物体时,应通过照相、摄像固定或做好相应的标记。2.对发现的痕迹物证,提取前要采用照相、摄像以及笔录等方法予以固定。3.使用照相法固定痕迹物证,应在被照物旁规范放置比例尺。(三)痕迹物证固定的要求4.具体测量时应以道路边缘、标线、车辆一侧或地面为基准。(四)痕迹物证测量的要求1.测量现场中车辆、人体、地面痕迹、有关物体的2.明确基准,准确定位。3.测量痕迹的位置、形状、尺寸。5.测量的最小单位为厘米。6.测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误差范围。位置及相互关系。5.提取易挥发性样品,应使用清洁玻璃瓶、塑料瓶1.痕迹物证因故不能及时提取时,应采取保护性措施,(五)痕迹物证保全的要求2.方向盘、轮胎上遗留有指纹、血迹、人体组织等事故3.现场路面上的痕迹物证,在勘验、固定和测量4.事故车辆上遗留有痕迹物证时,采用妥善方法予以保护,防止人员触摸或天气原因造成损坏、灭失。防止被破坏或灭失。物证时,应先行提取,方能移动车辆。以后,立即进行提取。密封,低温保存。运用照相法固定肇事车上的附着物一例:在汽车中网上提取附着泥沙的树皮屑(体式显微镜下放大20倍可见树屑形态)(体式显微镜下放大40倍可见嵌附的泥沙)第二部份几类常见痕迹物证的提取方法和注意事项一、手印、足迹通过对手印(包括足迹)的分析检验,可以帮助确定驾车人;弄清事故真相;判断车内人员情况;分析判断驾驶人的操作行为;通过检验鉴定,使收集的其它证据更具证明力。世界上第一例利用指纹破案的案例1902年发生在法国的巴黎。手印可以认定人身,被誉为是证据之王。(3)反映性;(一)手印1.手印的特性(1)特定性;(2)相对稳定性,是进行手印鉴定的前提条件;(4)认定人身。按形成物质成份:汗液、油垢、灰尘、血手印。2.手印的形成、分类手印包括:指印、指节印、掌印。按承痕体外表变化形态分:立体、平面;按形成物质状态:加层、减层;按反映特点的不同:潜在、显在;手印样本B.伤痕、脱皮、老茧皮等特征;3.特征(1)种类特征A.单根乳突纹线形态;B.纹线组合形态类型;(2)个别特征A.起点、终点、分岐、结合、小勾、小眼、小桥、短棒、小点等细节特征;(1)纹线组合形态4.指纹1.内部纹线系统2.外围纹线系统3.根基纹线系统弓型纹弧形纹帐形纹(2)基本分类箕型纹由三个系统组合而成,多数有一个三角,内部花纹中心有一根以上的箕形线。斗型纹由三个系统组合而成,中心有一根以上的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上部、两侧由弓形线包绕,下部为波浪线、横直线,有两个以上的三角。混杂型纹(箕帐混合)(箕斗混合)类型:5.指节纹平弧型纹倾斜型纹混合型纹(2)纹线特征:6.掌纹(1)区域划分:指根区、桡侧区、尺侧区。掌纹的分区及纹线流向1.指根区2.桡侧区3.尺侧区7.手印的发现、显现与提取(1)重点部位:方向盘、排挡杆、车门拉手、门边沿、车内按旋钮、后视镜、车钥匙等部位,对弃车逃逸案件注意车内物品及被破坏部位上发现手印。(2)观察发现的方法:自然光、各种人造光源观察发现;对重点部位可直接进行显现。(3)显现方法:根据承受客体的性质、颜色,形成手印的物质,遗留时间的长短等因素来选择不同的方法。A.粉末显现法铝粉:磁性粉末:青铜粉:适用客体:玻璃、油漆物体表面、塑料制品、陶瓷、皮革、纸张等客体上的手印。B.“502”胶显现法它是一种以a-氰基丙烯酸乙酯为主体的粘合剂,含有少量对苯二酚和二氧化硫等阻聚剂。适用客体:主要适用于非渗透性客体上的手印显现。方法:可采用冷熏、强碱催化和加热等方法熏显。C.多波段光源显现法:是一种光学系统,由一组或两组滤色镜把全谱线光分成不同的波段,再通过导光管输出,进行观察和处理。基本结构:光源、滤色镜、导光管光源分为金属卤素灯、氙灯、铟汞弧光灯,采用带通式干涉滤色镜,通过长通、短通两组滤色镜组合选择所需的输出光。导光管包括光纤、液体两种,液体导光管光透过率较高。工作原理:把光源发出连续波长的光,利用不同波长范围的滤色镜截取需要的光,即某一范围波长的光通过,其它的光被吸收,输出的光连接导光管作为激发光照射到被检物体上,操作时戴上护目镜,阻断激发光在物体表面形成的反射光,进而观察到荧光。使用多波段显现手印方法,主要从三种途径来实现:A.照相法:配光、分色照相,偏振光照相,红外反射照相,紫外照相。B.光致荧光:以单色性好的光输出作为激发光,照射到由矿物油、植物油、动物油、涂料这些可激发荧光物质形成的潜手印,从而显现出荧光手印。特点:无损性、波段丰富、增强反差、高灵敏度稳定性。C.二次光致荧光:对于不发荧光物质形成的潜手印,用荧光粉或溶液加以处理,在多波段光源照射下激发出荧光。运用效果:皮革上用荧光粉显出的指纹(光源波长为515nm)塑料袋上用“502”熏显、BBD染色显出的指纹(光源波长为470nm)搪瓷上用“502”熏显、用Rh6G染色显出的指纹(光源波长为515nm)粗布上的钢笔字迹(光源波长为570nm)其他用途:多波段光源主要用于现场勘查中痕迹物证的发现、显现以及在实验室中对痕迹物证的检验处理。除了显现手印外,还适用于足迹、血迹、油脂、纤维、伪造文件、损伤等物证的检验,使用范围广泛。注意事项:多波段光源在目前属于先进的勘验仪器,有一定的专长,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不是所有问题都能解决,使用时应了解性能,因材施用;使用多波段光源进行勘验时,应严格按照特定步骤进行操作;为确保仪器安全使用,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应用新领域。(4)提取方法A.照相B.指纹胶带纸C.提取原物D.石膏铸型E.静电复印法8.手印分析分析是否手印纹线,有无鉴定条件,区分指掌纹、左右手、区域部位、新旧程度,分析判断是否可能驾车时所遗留。9.收取手印样本(1)可分为捺印、自然、实验样本。(2)收取驾车人、嫌疑人、乘车人、有关人员和尸体的手印样本。(6)收集的手印样本完整、清晰。(2)全面;10.注意事项(1)及时;(3)根据手印遗留的条件,选择正确的显现方法;(4)把握好粉末试剂的用量、刷显方式,加热程度、熏显时间等环节;(5)标明提取的部位、方向,并进行编号;排挡柄上表面显现的掌纹捺印嫌疑人右手掌纹案例:案例:讯问笔录上捺印指纹犯罪嫌疑人何某右手拇指指纹(1)按造痕体分:赤足足迹、鞋印、袜印(2)按承痕体表面变化:立体、平面足迹(3)在平面足迹中:加层、减层足迹(4)按形成物质:灰层、血迹、油迹足迹等(二)足迹1.足迹的分类2、鞋印的形象特征(1)结构形象特征:(2)磨损、修补特征。3、交通事故现场中常见的足迹类型及勘验重点4、提取方法及注意事项勘验时要根据遗留在现场的足迹类型和条件,选用不同的提取方法。照相法制作模型法静电吸附法复印法提取实物5.足迹的测量记录提取前记录单个足迹所在位置、方向、角度以及与其它痕迹的关系;对成趟足迹除进行单个比例照相外,采取直线连续照相方法,记录左右足迹的步幅特征;记录足迹的种类、大小、形状、数量、形成足迹的物质、处理方法等案例:驾驶室油门踏板处提取的灰层鞋印收取的女式凉鞋现场鞋印鞋印样本按用途分:轿车、载重汽车、工程机械、摩托车、特种车轮胎等。二、轮胎痕迹现场出现率高,可以帮助分析车辆的类型、行驶方向、行驶状态、认定事故车辆等。(一)轮胎的结构与种类1.结构:主要由胎冠、胎肩、胎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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