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建管函[2008]220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单位:近年来,我省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商品(预拌)混凝土发展较快,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以及建筑节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由于部分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单位责任不清、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技术人员缺乏培训等问题,导致部分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稳定,影响了建设工程整体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对于建筑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重要性。将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检查作为工程质量大检查的内容之一,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公布检查情况,将商品(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与资质管理挂钩,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保证建筑工地使用的商品(预拌)混凝土符合质量标准。二、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完善内部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混凝土质量(一)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原材料采购与检验制度、技术方案审批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产品质量文件审核签发制度、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质量纠纷处理制度等。(二)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分设站点的监督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三)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所有原材料实行进货检验,各种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中,水泥、沙、石、掺和料等应按其用量的30%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外加剂应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四)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要求配备混凝土专项试验室(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的基本要求见附件)。(五)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材料,不得使用立窑水泥和未经处理的海砂等。三、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要健全混凝土收货管理制度,把好进场质量关(一)施工企业应向有资质的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定购商品(预拌)混凝土,并在定购合同中明确交货质量要求和供购双方责任。(二)施工企业应按批次向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索取出厂质量证明书、原材料检验报告、配合比设计报告等。(三)施工企业应在监理(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定购合同的质量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商品(预拌)混凝土进行交货验收。(四)施工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自行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由供货的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代为制作。(五)监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现场浇注、试件制作养护、质量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实体质量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四、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作用,加强对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日常监管(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监督检查。(二)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将商品(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监督纳入质量监督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商品(预拌)混凝土使用过程的监督抽查,可根据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存在的问题随时对商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抽查。附件: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的基本要求广东省建设厅二○○八年六月十六日附件: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的基本要求一、人员要求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或换发的相应检测项目(方法)检测员证方可上岗。2.检测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3.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4.不得同时从事四种或者四种以上检测方法的检测工作(包括检验测试、报告编写、校对、审核等)。5.检测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3人,每个检测项目的持证上岗人员不得少于3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二、管理要求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以及检测工作程序、质量控制措施。三、仪器设备要求应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见下表)。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应具备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要求检测项目检验参数及方法执行标准场地及环境必备的主要仪器设备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1)强度2)安定性(沸煮法或雷氏法)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17671-1999水泥强度快速检验不少于60m2,其中要求恒温天平、水泥胶砂跳桌、水泥稠度测定仪、沸煮箱、雷氏夹测定仪、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净3)凝结时间4)细度5)比表面积方法?JC/T738-2004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1346-2001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8074-87的养护室、成型室、破型室面积不少于30m2浆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干燥箱、水泥细度负压筛、水泥抗折试验机、压力试验机、标准养护设备1套。2.砂、石常规检验1)颗粒级配2)含泥量、泥块含量3)压碎指标4)针片状含量5)表观密度6)堆积密度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建筑用砂GB/T14684-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不少于30m2天平、台秤、容量瓶、容重桶、碎石针片状规准仪、碎石压碎指标测定仪、电热鼓风干燥箱,振筛机、砂石筛各一套。3.混凝土、砂浆强度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不少于60m2,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台、台秤、砂浆稠度仪、砼检验2)砂浆配合比设计3)砂浆基本性能4)混凝土拌合物性能5)混凝土力学性能6)混凝土抗渗性能JGJ55-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8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其中要求恒温恒湿的标准养护室不少于10m2坍度筒、砼拌合物凝结时间测定仪、砼拌合物含气量测定仪、砼标准养护室、混凝土抗渗仪、压力试验机、砼试模、砂浆试模、抗渗试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