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寿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寿光市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定于6月11-17日举办。近日,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办分别下发通知,对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活动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精神,组织开展好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努力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环节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活动时间2012年6月11日-17日三、活动主题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共建诚信家园,同筑食品安全”-2-为主题,突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树立法律道德意识、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推动社会积极参与监督等多个方面,从中央、地方和企业三个层面,统一步调,同步展开。各镇街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食品宣传周活动安排,根据国家农业、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卫生、科协、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在6月12-20日期间举办的主题活动,开展好本级本系统内的主题活动。四、宣传内容(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二)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宣传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四)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规范等知识,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五、宣传形式(一)启动仪式。6月11日上午9时,市食安委在渤海路启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刘广斌副市长参加启动仪式,届时,各镇街区分管领导带领食安办及各站所工作人员同时开展宣传活动。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畜牧局、商务局等部门至少提供4块展板,各镇街区也要制作展板在宣传现场陈列展示。-3-(二)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在食品流通消费密集区和人员流动量大的渤海路,各镇街区选择人员密集场所及走街串户,开展大型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利用两天时间,在宣传周期间轮流上街,依次举办主题活动。采取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回答群众的问题、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发放宣传彩页、制作磁带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本部门职责和工作程序,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现场进行假冒伪劣食品辨别,解答有毒有害食品基本知识。质监、工商、药监、畜牧等部门要组织部分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在现场设立宣传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报纸、电视、寿光网等新闻媒体、行业报刊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积极配合食安委成员单位和镇街区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公开曝光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四)组织开展“五进”活动。相关部门轧制宣传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在城镇广场、公园、社区、校园、集市、企业、建筑工地、-4-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宣传咨询活动。(五)举行现场销毁假劣食品活动。将市食安委有关单位执法活动中没收的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销毁,并大力宣传,以起到震慑作用。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落实。要把食品安全宣传周列入日常工作安排,有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效果显著,宣传教育活动进展情况及活动成果要及时以信息形式报送到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精心策划,多方参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区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策划、整体推进、全面落实,要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做好宣传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三)突出重点,深入农村。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区要加大镇、村(社区)等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宣传力度,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在镇区、集贸市场、村(社区)、中小学校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及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宣传周活动结束后,于6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5-面材料连同附件1“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盖章后,报市食安办(商务小区2号楼120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食安办邮箱spaqbgs@163.com,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附:1、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2、食品安全宣传标语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附件1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宣传形式数量出动人员数发放宣传材料份数-6-现场咨询活动次数接受咨询人数受理举报投诉件数解决或反馈件数媒体报道次数专访、讲座次数“五进”宣传家次数/人数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次)张贴诚信宣传画(张)制作展板(个)制挂标语(条)其他附件2食品安全宣传标语(一)共建诚信家园,同筑食品安全(二)食品安全,全民行动(三)建立诚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五)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人人有责(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八)依法诚信生产经营,自觉维护食品安全(九)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十一)美丽寿光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十二)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十三)食品安全,从我做起(十四)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十五)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十六)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十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十八)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万家(十九)齐心协力抓食品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二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食品安全-8-主题词:食品安全宣传周方案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