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校对手册(节选)编辑部2010.6CONTENTS一、数字用法规范二、量和单位的用法规范三、版面格式规范四、标点符号用法规范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前言关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其进行了规范。但《规定》内容比较宽泛,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常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用汉字数字,在《规定》中找不到依据。此部分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不违背《规定》精神,对《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1、物理量量值中的数字。例如:正确:1m(1米)5g(5克)3A(3安)-15℃(零下15摄氏度)等;错误:一米五克十五摄氏度十五℃2、非物理量量词前的数字。例如:正确:98只碗20元1000个人11张纸错误:九十八只碗二十元一千个人十一张纸3、计数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分数、百分数、比例等。例如:41005-230.56-89.3921.7%10:3一、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5398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一、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4、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等。例如:正确:公元前21世纪8-11世纪90年代20世纪50年代公元79年1890年3月15日19时30分25秒11:30;注意:年份不能用简写,如1988年不能简写成“八八年”或者“88年”,但有些情况可用省年号,如1988年可省写成“’88”。年月日的表示方法有几种。如:1988年3月15日1988-03-15其中,不满“10”的月份前面需要补“0”;1988.3.15其中,年月日之间用下脚圆点号,不用间隔号或者顿号。11:30(错误11︰30)其中,时分秒的分隔符要用冒号,不能用比号。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一、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5、代号、代码和序号中的数字。例如:桂新出发【2000】7号文件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国际标准书号ISBN7-219-03960-3/K·796JZ20Y2-C型燃气灶5/6次特快列车201号运动员6、引文标注版本、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不一致外,一般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1)列宁:《新生的中国》,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2卷,2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2)李四光:《地壳构造与地壳运动》,载《中国科学》,1973(4),400-429页。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二、应当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况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谚语、缩略语、歇后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数字。例如:词:一概四肢一方面十堰十滴水三叶虫四边形星期五路易十四二氧化碳七绝六六六粉等;词组:二万五千里长征四书五经五四运动九三学社八国联军二律背反五子登科九九归一四世同堂;成语:一心一意二龙戏珠三阳开泰四分五裂五花八门六神无主七上八下八面玲珑九霄云外十全十美谚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三百六十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惯用语:包二奶不管三七二十一八九不离十歇后语:十五个吊水桶——七上八下缩略语:二炮三个代表五讲四美三热爱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二、应当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况2、相邻的两个数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数字,连用的两个数字间不得用顿号隔开。例如:一两个人三五天二十七八吨三十三四岁三四万册注:相邻的两个数字表示概数时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如“三五天”,错误的“3、5天”“七八十年代”错误的“7、80年代”、“70、80年代”;另外,“二”与“两”用法有别,“一两个”,错误的“一二个”,不规范写法,容易误解“十二个”。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二、应当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况3、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数字。例如:几百米十几人几万分之一十几天4、重排古籍中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数字。5、竖排文字中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数字(除与外文字母、罗马数字连用可顺时针90°排版外)。例如:吴文勇家的JZ20Y型小天鹅洗衣机是一九九七年六月三日买的,用了三年多了,没出过任何问题。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二、应当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况6、非公元纪年一律用汉字数字。如,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帝王号、谥号、庙号纪年,太平天国纪年等)、民间现在仍在使用的干支纪年、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华民国纪年、国内外其他民族的特有纪年(如中国藏族的生肖纪年、日本现在仍在使用的天皇年号纪年等)、阴历年月等。行文中,非公元纪年后应括住阿拉伯数字表示的公元纪年。(1)年号纪年。年号纪年始于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如:清咸丰十年(1860年)东汉元和二年(85年)昭和六十一年(1986年)“昭和”为日本裕仁天皇年号。(2)谥号、庙号纪年。如: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孝公”为战国时秦国君渠梁的谥号,“高祖”为刘邦的庙号。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二、应当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况(3)太平天国纪年。例如: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1860年11月2日)(4)中华民国纪年。例如: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注:新中国成立之后不能再使用民国纪年,引进台湾版图书时要将书中的“民国”纪年改为公元纪年,特殊需要保留的要加引号。(5)干支纪年。例如:庚寅年四月十六日(2010年5月29日)(6)阴历年月。例如:腊月初八正月十五五月端午(7)藏族生肖纪年。例如: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1964年10月1日)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二、应当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况7、含有年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中的数字,一般应使用汉字数字。当涉及1月、11月、12月时,月日之间应加间隔号,并外加引号;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加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例如:“一·二八”事变(1月28日)“一一·一〇”案件(11月10日)“一二·九”运动三八妇女节八一三事变等无需“·”8、其他应使用汉字数字的。(1)古诗文中的数字。例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韩愈《师说》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李白《秋浦歌》(2)表示百分比的“成”。例如:三成四成表示十分之一或10%。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三、使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皆可的1、整数一至十,若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要用阿拉伯数字,其他情况下可兼用,但要照顾上下文,求的局部体例上的一致。例如8只碗(八只碗)1个人(一个人)三个百分点(3个百分点)九条意见(9条意见)等2、古籍的引文标注版、卷次、页码,使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皆可,但应与其所据版本一致。例如:《四书五经》,影印世界书局影印本,2版,120页,北京,中国书店,1985年。3、部分表示序列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皆可。例如:第十届全国书市(第10届书市)排名第38位(排名第三十八位)但有些情况下只能有汉字数字,例如,名列第一,第十三科技博览会,其一、其二等。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三、使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两可的4、用“多”、“余”、“左右”、“上下”、“约”、“近”、“来”、“许”等表示约数的数字(包含“几”的约数除外)。例如:二十多件大衣(20多件大衣)十(10)余位嘉宾二十(20)个左右十三(13)岁上下三十(30)来岁近六十(60)人等但在具体的语境中,用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可灵活掌握,但要保持局部统一。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四、《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除文艺作品和重排古籍外的各类出版物。文艺作品中的数字使用可灵活处理。重排古籍的数字必须用汉字数字。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五、数值和量值范围的表示《规定》对数值和量值范围的表示法的说明比较笼统、宽泛,有几处需要补充说明。1、表示数值范围的连接号形式。《规定》规定: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使用浪文连接号“~”。实际上,这条规定适用于科技类图书。非科技类图书除浪纹号外还可使用一字线连接号“-”或半字线连接号“—”。注意:用汉字数字表示数值范围时,不能使用连接号,而一般用汉字“至”或“到”表示。如“四至八人”“七到九年”,不能写成“四—八人”“七—到九年”。2、百分数的范围。正确表示法:20%~30%1.5%~11.29%错误:20~30%1.5~11.29%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五、数值和量值范围的表示3、用“万”“亿”表示的数值范围。正确:20万~30万3亿—9亿错误:20~30万3—9亿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六、数字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数字的使用在行文中要注意局部体例的统一。在使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都可以时,选择哪一种,要照顾到上下文的体例,尽量让同一句话、同一段落或同一页的数字体例一致。当然,照顾局部体例的统一,应该在遵守数字用法规范的前提下,不能为了统一而强改。例如:该省从机动财力中拿出1900万元,调拨钢材三千多吨、水泥两万多吨、柴油1400多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一句话中既用了阿拉伯数字又用了汉字数字,体例不统一,“三千多”“两万多”应改为“3000多”和“2万多(或20000多)”。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六、数字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2、概数、约数的使用要避免表意重复,出现冗余成分。例如:到会代表有三四十个左右约有一百来人出席庆典来人50岁上下其中,“三四十”是概数,加上“左右”表意重复,“左右”为冗余成分,应删除。3、公元前纪年要加“公元前”,公元后纪年可加“公元”,也可不加,但如果容易产生误解。例如:公元前78年—12年,此处“12年”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是公元前12年还是公元12年,正确写法为:公元前78年—公元前12年(公元12年)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六、数字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4、按《规定》,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等一般用汉字数字表示,但近年来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日趋增多,汉字数字表示的反而越来越少。这种用法已约定俗成,为广大读者所认同,出版物在使用时应注意规范。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月日之间一定要加间隔号,不能用下脚圆点号,也不能用顿号,并且月日简称应加上引号。例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1·25”沉船事件“9·11”错误:“3.15”“11.25”“9.11”5、注意汉字数字“〇”的字形。汉字数字“〇”与阿拉伯数字“0”、外文字母“O”字形上有差异,应区别,不要混用。例如:“二〇〇一”不能写成“二00一”或“二OO一”第一部分数字用法规范六、数字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6、书写小数点前或后4位以上数字,一般应采用三位分节法,即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为一节,节与节之间空1/4字格,废弃传统的千分撇法。如,2,431.589,1应改为2431.5891。但年份、月日、部队番号、电器和仪器仪表型号、标准号等不能用三位分节法。第二部分量和单位的用法规范关于“量”和“单位”的使用规范,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3100~3102-93),除古籍类和文艺类出版物外,所有出版物特别是教科书和科技书刊,在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书写规则时,都应符合此国家标准的规定。量和单位涉及面广,使用中容易出错,其不规范用法或错误用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二部分量和单位的用法规范1.使用了已经废弃的旧名称。例如:质量(重量)密度(比重)电流(电流强度)粒子注量(粒子剂量)质量热容,比热容(比热)以上,括号中的名称为已废弃的量名称,一般情况下不可再使用。2.使用量名称的译名不规范,同一量名称出现多种写法。例如:吉布斯自由能(吉卜斯自由能)阿伏加德罗常数(阿伏伽德罗常数阿佛加德罗常数)以上,括号内为不规范译名。泊来的量名称,国家有统一的规范的译名,不能用同音字随意替换译名。一、量名称的使用不规范第二部分量和单位的用法规范3.使用以“单位+数”构成的量名称。例如:长度(米数)装载质量(吨数)功率(瓦数)物质的量(摩尔数)括号中使用的量名称是由“单位+数”构成的,常见于口语中都是不规范的。一、量名称的使用不规范第二部分量和单位的用法规范相对分子量、电流、时间、体积MrItVμ,,,QPWm1.量符号错用了正体字母。例如:V(体积)t(时间)I(电流)Mr(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