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统计报表报送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规范上报各类报表,明确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一、经营统计报表报送要求(一)各单位于每日上午12点前将本单位前日经营统计报表报送业务科,业务科负责报表的进一步统计和汇总工作。(二)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单位上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经营统计报表报送业务科,业务科负责报表的进一步统计和汇总工作,于每月26日前将统计报表报公司领导和综合科,由综合科考核各单位计划完成情况。二、经营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一)计划资料包括月度计划、月度经营计划、资金计划收支情况和本月重点工作等内容。(二)统计资料包括月度统计报表、公司及上级单位要求上报的各类资料等,各类报表要按照要求格式上报,数据要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各单位报送数据要与业务科、财务科数据核对并保持一致。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各类报表、资料的上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将指定人的联系方式按要求报送综合科,以便于及时沟通联系。(二)各类报表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三)遇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四)需要临时上报的各类报表,各单位责任人要做好配合,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五)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换报表报送责任人,应及时通知综合科备案,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四、考核奖惩(一)未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各类报表的,按照影响程度,扣罚相关责任人50-200元。(二)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量大小,每月酌情给予责任人适当的奖励。(三)此项工作列入月度文明创建考核内容。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