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与统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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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生产计划与统计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科学地、有效地做好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计划、统计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安排与统计,生产进度管理。三、管理部门和职责1、生产准备部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生产统计管理工作。2、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生产统计工作。2)负责编制下达公司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负责生产计划的调整工作。3)负责大宗原料计划编制和协调工作。4)负责编制装置检修统筹计划。5)根据市场产品品种、价格等因素变化,负责编制优化的生产计划。6)负责年度、月度生产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7)负责为财务处、规划计划处及相关处室提供统计数据。8)负责统计监督和分析工作。9)参与统计、财务、销售帐目核对工作。10)配合财务、审计、内控、税务等检查工作。211)组织各分厂做好生产计划、生产统计工作。四、生产计划编制规定1、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及发放1)采供部提供原辅材料价格及市场预测;财务部负责提供资金、费用;生产准备部提供设备能力、产品定额消耗、产品产量计划等。2)生产准备部负责对各部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编制年度计划草案。3)由生产副总召集有关人员,对年计划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核通过,确定年度生产计划。4)生产准备部对所确定的年度计划进一步整理,形成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照相关程序发放到有关部门。2、季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及发放1)公司季度生产计划由生产准备部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组织采供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于每季度开始前一个月的25日前召开专门会议确定下一季度的生产目标计划。2)季度生产计划由生产准备部编制,相关部门会签后经总经理批准,于前一个月的30日前下发,确保季度计划的按期执行。3、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及发放1)生产准备部于每月26日根据公司季度计划及当月各分厂上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编制下月生产计划。2)公司月计划应反映各分厂生产任务的完成节点。3)月计划经生产副总批准于每月28日下发执行。3五、生产计划的调整1、生产计划的调整情况生产计划执行遇到如下情况时,需要调整生产计划:1)设备、人力或原材料的配备无法配合生产任务如期完成。2)生产过程及其他因素改变导致计划无法实施。3)突发事故影响了生产计划的如期完成。2、生产计划的调整流程及要求1)各项计划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动,确有异常情况需要调整生产计划时,按照需调整的生产计划的原审批程序进行。2)如果各分厂/车间在计划外加入其它生产任务而又不影响原有生产任务的按时完成,可由各分厂/车间协调安排,但需通报生产准备部。六、生产数据的统计1、生产进度类统计报表1)每日“分厂生产快报”一式二份:本分厂、生产准备部各一份。由各分厂统计员填报,并经分厂厂长审核签字后,于次日8:30以前上交。2)“周生产(入库)计划进度(检核)表”一式二份:生产准备部、分管副总各一份,由生产准备部部填报,并经生产准备部部长审核签字后,于下周一下午15:00以前上交。3)“月生产(入库)计划进度(检核)表”一式二份:生产准备部、分管副总各一份,由生产准备部填报,并经生产准备部部长审核签字后于次月1日下午15:00以前上交。2、成本类统计报表1)每日“分厂生产结存统计日报表”一式三份,本分厂、生产准备部、4财务部(成本会计)各一份。由各分厂统计员填报,并经分厂厂长、生产准备部部长/生产调度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日上午9:30以前上交。2)每日“分厂生产投入产出分析日报表”一式三份,本分厂、生产准备部、财务部(成本会计)各一份。由各分厂统计员填报,并经分厂厂长、生产准备部部长/生产调度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日12:00以前上交。3)“分厂员工月度工资汇总表”一式二份,本分厂、财务部成本会计各一份,由各分厂统计员填报,并经各分厂厂长、生产准备部部长/生产调度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4日以前上交。4)“分厂月末盘点报表”一式二份,本分厂、生产准备部、财务部(成本会计)各一份。由各分厂统计员填报,并经各分厂厂长、生产准备部部长、财务部盘点监督人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2日以前上交。5)“分厂生产统计月报表”一式四份,本分厂、生产准备部、财务部(成本会计)、分管副总各一份。由各分厂统计员填报,并经各分厂厂长、生产准备部部长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4日前上交。6)“分厂员工考勤表”一式二份,本分厂一份、人劳部一份。由各分厂统计员填报,并经各分厂厂长、生产准备部部长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4日前上交。3、生产统计要求:1)生产统计资料由生产准备部管理,并提供给相关部门。2)对外提供的统计资料都应以综合统计部门数据为准。53)对外报表和提供资料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七、监督与考核生产准备部对相关计划、统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追究相应的责任。考核标准:1、生产准备部未按时编制生产计划、未按时统计生产数据、未按时编制装置检修统筹计划等,考核生产准备部200元/次/项。2、生产报表、记录未按时上报的分厂,考核统计员50元/次。3、季生产计划未完成的分厂,考核分厂1万元/季。4、对生产数据错报、误报的分厂,考核当事人100元/次。5、对生产数据弄虚作假的分厂,视情况考核1万-2万元/次。6、其他情况视情节严重性给予考核。八、附则1、本办法由生产准备部负责修订和解释。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生产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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