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饶市计量所质量手册RZL-04-02共1页第4版第1次修订主题目录颁布日期:2012年9月10日批准人:汪伟志文件编号标题页数RZL-04-01封面1RZL-04-02目录1RZL-04-03批准页1RZL-04-04修订记录2RZL-04-05修订说明1RZL-04-06简介2RZL-04-07公正性声明及质量方针、目标3RZL-04-1范围1RZL-04-2引用文件1RZL-04-3术语和定义1RZL-04-4组织和管理9RZL-04-5管理体系9RZL-04-6资源配置和管理9RZL-04-7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11RZL-04-8管理体系改进9RZL-04-9附录目录12上饶市计量所质量手册RZL-04-03共1页第4版第1次修订主题批准页颁布日期:2012年9月10日批准人:汪伟志关于颁布第4版《质量手册》的决定本所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和保持本所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的运作,确保各项工作质量符合新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L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对2007年12月1日制定的《质量手册》第3版进行修订,换版后的《质量手册》定为第4版,现予公布。并于2012年09月10日实施。2007年第3版《质量手册》同时作废。本所全体人员必须遵守《质量手册》,贯彻执行本所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以《质量手册》规范本所一切质量活动。上饶市计量所所长:二○一二年九月十日3上饶市计量所质量手册RZL-04-04共2页第4版第1次修订主题修订记录修订日期:2012年9月10日批准人:汪伟志2012年修订的第四版质量手册和2008版第三版质量手册重点更改的内容序号JJF1069-2012与JJF1069-2007相比需要增加/修订或补充的条款和内容修订后的条款及内容11、范围:中增加了商品定量包装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内容。本《质量手册》适用于本所开展检定、校准、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的内部质量管理;22、引用文件:引用规范、标准的最新版本JJF1244-2010、JJF1261.1-2010、GB/T19000-2008、GB/T19001-2008、GB/T27025-200833、术语与定义:修改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把校准和测量能力的定义删除,增加了能源效率的定义计量比对:在规定条件下、在相同量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所复现或所保持的量值之间比较、分析和评价的过程。能源效率:用能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需要的能源服务及实际的能源消耗量之比。45.3.1增加了管理体系文件的应包含的内容5.3.1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和质量计划;外来文件。55.3.2增加有关对总体目标的要求5.3.2质量目标:向顾客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出具客观公正的证书/报告,证书/报告数据和结论性正确率98%,顾客满意率在98%以上;其它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93%以上。出具强检计量器具证书、报告率达98%以上、其他差错率低于2%。66.2.1增加人员配备数量的要求6.2.1确保每个检定、校准项目的检定、校准人员不少于2人,检测项目中,每个检测参数或试验项目的实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76.2.2增加了型式评价人员资质要求由于本所没有开展型式评价,对人员资质要求没有做具体要求。86.4增加有关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的内容;增加了有关计量标准文件集的要求。6.4由于没有开展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对相关内容没有修订。根据JJF1033-2008的要求建立相应的文件集。建立计量标准名称及设备一览表;开展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应列出所有检测和试验项目的名称及设备一览表。97.1明确了策划输出的内容7.1必要时,策划的输出应形成适合本所运作相应的检定、校准、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的程序文件和质量计划。107.3.2对检定、校准、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型式评价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的方法选择分别提出了要求。7.3.2.3开展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时,应使用国家统一的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技术规范,如无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规范,应执行由省级4序号JJF1069-2012与JJF1069-2007相比需要增加/修订或补充的条款和内容修订后的条款及内容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检测方法。由于本所没有开展能源效率标识检测项目。就没有对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提出要求117.5明确规定检定和检测不允许分包。7.5.1分包的原则机构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不得将检定工作的一部分进行分包。检定和检测工作不得分包,而校准可以分包。7.5.2对校准分包提出相关的要求127.9.1明确了受控的具体内容7.9.1本所应策划(见7.1)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检定、校准和检测,并将控制条件予以记录。并对受控条件加以说明。并对受控的内容做出具体的说明。137.11.4条款增加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内容。7.11.4机构进行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等计量检测工作,必须按政府计量部门规定的要求和相应计量技术规范的规定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14增加了8.5.2和8.5.3条款。8.5.3、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程序应从确定问题根本原因的调查开始。原因分析是纠正措施程序中最关键、最困难的部分。根本原因通常并不明显,因此需要仔细分析产生问题的所有潜在原因。潜在可包括:顾客的要求、样品、样品规格、方法和程序、员工的技能和培训、消耗品、设备及其校准。8.5.4、纠正措施的选择和实施:1)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时,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确定将要采取的纠正活动,并选择和实施采取能消除问题和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2)纠正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大小相适应。3)应将纠正活动调查所要求的任何变更制订成文件并加实施。5上饶市计量所质量手册RZL-04-05共1页第4版第1次修订主题修订说明修订日期:2012年9月10日批准人:汪伟志本《质量手册》是根据JL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编制的。本次改版根据2007年省考核组的意见,及在08年、09年、10年、11年和12年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的基础上又一次进行了修订。本《质量手册》有14处增加(不含JJF1069-2012相关章节主标题或副标题与JJF1069-2008相比改动或重新定义部分),对体系文件作了部分修订,增加了结果报告的有关内容,增加了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记计量检验的相关内容,对有关概念作了调整。6上饶市计量所质量手册RZL-04-06共2页第4版第1次修订主题简介修订日期:2012年9月10日批准人:汪伟志1951年6月省政府度量衡检定所(现在的省计量所)派员并带设备前来上饶开展度量衡检定工作,同年12月成立上饶市人民政府度量衡器检定站,正式编制5人,其中干部2人,工人3人。其设备为:砝码150公斤,砂轮机1台。于1953年12月正式更名为上饶专署度量衡管理所。直至1959年5月又更名为上饶专区计量管理所,以后又更名为上饶地区计量所。领导隶属关系也先后由商业局、科委、机械局、地区经委直至隶属上饶行署直接领导。1958年至1961年,上饶地区计量所曾派人帮助浙江江山县、福建崇安县、平潭县进行衡器检修工作,为兄弟省的衡器检修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六十年代后,我所担负的职能越来越重,除承担全区的计量检定外,还增加了行政管理,经费仍然是差额拨款,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直至1984年,经行署批准成立了上饶地区标准计量局,局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系二级事业副县级单位,局长兼计量所长。省以下垂管后,2002年4月13日市局饶质技监函字[2002]9号文批准将地区计量所、质检所合并成立上饶市计量质量检测中心。2006年1月为适应做大做强技术机构的需要,原中心再次分为计量、质量两个技术机构。我所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单位,事业正科级。我所建立的全市最高计量标准,负责上饶市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标准器及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和检测,提供量值溯源,确保上饶市行政区域内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的健康、安全提供计量技术服务,为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7目前已建立了几何量、力学、热学、时间频率、电磁学、无线电、电离辐射、理化、声学等九大类2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及以长度、质量、体积为标注的商品净含量定量包装检验,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建立和开展新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近几年来,在省局支持和市局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全所人员的共同努力,尤其是2006年3月计量所搬迁至新办公大楼与其它两个技术机构和局机关合并办公,工作场地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各有关标准器室检定条件已能基本满足相关检定规程的要求。计量所现有在职员工30人,其中高工1人、工程师5人,初级职称5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50%。下设长度、力学、衡器、电学4个专业室及职能部门行政办、业务室、总师办。建筑面积达1027m2,其中标准室面积540m2,仪器设备已达350余万元。员工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通过自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22人,占总人数的74%。业务收入由解放初期的1649.54元增长到2011年的320万元。回首过去,与自己比有较大发展,与兄弟市比差距还很大。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今后仍将一如既往保证检定、校准及检测工作有较高质量,做到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8上饶市计量所质量手册RZL-04-07共3页第4版第1次修订主题公正性声明及质量方针、目标修订日期:2012年9月10日批准人:汪伟志一、公正性声明:上饶市计量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设置的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隶属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保证我所质量工作的公正性,特郑重声明如下:1、本所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在独立开展的各项检定工作中,严守公正立场;2、本所严格遵守已公布的质量方针、确保质量目标的有效性;3、在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中均持公正态度,一视同仁,保证相同的工作质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受任何来自财务和其它影响工作质量因素的干扰,做到数据准确可靠,结论科学公正;4、本所严格对顾客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进行保护;5、本所开展的检定和校准结果均溯源到上一级标准;6、本所签发的证书和报告具有法律效力;7、本所承诺在接到顾客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8、本所职工将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各项工作纪律,在整个管理活动中,按照《质量手册》的要求规范工作行为;9、本所监督电话:0793-8203306二、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承诺:本所承诺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客户提供的标准方法、技术要求和图纸、工艺文件、说明书以及委托合同和协议等与检定、校准和检测有关的所有文件及受检实物、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均列入本所保密范畴,由专人逐一登记控制为其保守秘密,以保护客户所有权的完整性。保密和保护所有权执行《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9三、本所员工行为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严格执行《质量手册》的规定;2、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必须执行规程、规范,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不得违规操作或伪造数据;3、抵制干扰,科学、公正,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判断的独立性;4、恪尽职守,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与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介入干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5、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品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未经客户同意,不得超出规定的期限;6、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机密,任何人不得用客户的技术和商业机密谋利;7、不得泄露监督抽样内容和结果,严守本所机密;8、不得参与客户产品的经销、推销、推荐、监制等活动。四、本所质量总体方针是:科学、公正、廉洁、高效。1、服务承诺:在接到客户检定申请或电话通知要求现场检定、校准,3个工作日作出安排。对上门送检的计量器具7个工作日必须完结。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