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法制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楚雄金鹿中学“法治学校”申报材料我校现有4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500多名,是目前楚雄州初级中学中班级数最多、在校生人数最多、学生来源最广的学校。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内涵发展,构建和谐教育”的整体工作思路,按照楚雄市“法治学校”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教育方针,在抓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法治学校”建设的各项活动。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注重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生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为学校良好教学环境的建设质量提供了保障。一.提高认识增强“依法治校”的自觉性1、为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法制副校长、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法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2、成立普法办公室,建立学校普法档案和学生学法档案。学校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年度普法计划、法制副校长的宣传稿、学生演讲稿和各项普法活动的图片等资料全部由普法办公室归档整理。3、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完善家长委员会的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结合普法教育,指定了《学校法治教育管理制度》、《教职工奖惩制度》、《德育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等各项常规制度。明确了校长、法制副校长、普法办公室、年级主任、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责。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把普法教育纳入学校对部门、年级、班级、教师学期工作考核。5、制定学校法制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法制建设计划。立足学校实际,确保学校法制建设实施方案在“五五“普法期间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以此来规范和指导学校法制建设工作。6、为了体现学生以德育教育为主,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的教学模式,利用橱窗、宣传栏、墙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普法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调动了学生参与普法活动的热情。学校把对学生的普法教育与对学生的常规管理、行为规范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相结合;把以德育人和依法育人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优势,使普法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7、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举行以“法律在我心中”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橱窗展览;进行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举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法律知识竞赛。8、聘请法制副校长作《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专题报告,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让每个学生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依法施教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法治学校建设,首先要求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教师和学生人格,维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行法治学校建设,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依法从教1、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我校重点围绕“爱岗敬业”主题,开展“教书育人,争做优秀灵魂工程师”、“知荣辱、修师德、树形象”活动,举办师德演讲、征文比赛。2、通过政治学习和各种业务培训,增强了广大教职工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的行为,推行德育辅导员制度。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德育骨干队伍的作用,3、学校把法制课列入学校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的好形式好方法,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学校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把法律知识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1、我校以学生的文明礼仪、课堂纪律、卫生、两操、团队活动、日常管理等为主要养成教育内容。以优秀班级的创建为手段,构建“学习——训练——评比”的日常行为规范竞争机制。引导学生自我管理。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陶冶情操,感悟良好习惯的重要性。2、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得到了提高,组织学生学习《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3、每年结合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和6月5日环境保护日,组织学生上街开展以“生存好环境,保护靠大家”,“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6月26日“世界禁毒日”的宣传,张贴禁毒宣传画,组织全校学生进行“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公民宣誓仪式。五、“以德治校”创特色,“依法治校”出成效我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工作局面。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实行校长负总责,由专人具体负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实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对学校校舍定期检查及时汇报,及时消除隐患;实行学校班级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预防校园暴力,全面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从而全面增强师生安全保护意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学校先后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周”、“危险物品清缴”、“安全在我心中”手抄报和黑板报评比,“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杜绝垃圾食品”“法制教育报告会”等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了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学校重视安全文化氛围建设,制作上墙安全警示牌,温馨提示语以及楼道的安全值日表,划分了安全责任区域,开设了安全教育课。通过具体抓,反复抓,确保了学校无任何责任事故发生。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先后被评为“云南省二级一等完全中学”、“云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二级示范学校”、“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云南省绿色学校”、“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楚雄州学校教代会先进单位”、“楚雄州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先进单位”、“楚雄州红旗团委”、“楚雄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楚雄市基础教育先进单位”、“楚雄市学校民主管理先进集体”、楚雄市“青年文明号”、楚雄市“巾帼文明示范岗”、“楚雄市先进职工之家”、“楚雄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楚雄市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先进单位”。2007年12月被州教育局命名为“文明学校”,2008年3月,被市文明委命名为“文明单位”,为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全校师生上下一心,积极申报州级文明单位和州级“巾帼文明示范岗”。2008年10月被中共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表彰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先进集体”,200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实践基地”。“法治学校”建设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普法工作开展几年来,我校在法治教育工作方面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教育环境和教育形式的不断变化,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又将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注重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办法,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同时不断增强道德观念,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发挥德育和法制教育的先进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楚雄金鹿中学201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