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的关系和与子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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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与父母的关系和与子女的关系同辈朋友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与父母的关系和与子女的关系是常有的话题;与晚辈朋友聊天的时候,他们与父母的关系也几乎是必有的内容。作为交流与关系研究者、咨询师,我看到很多人陷于亲子关系的怨恨、冲突、苦恼、纠结、折磨中;身为父母的女儿和女儿的母亲,亲子关系中的问题令我更多一层的感同身受与同情的理解,对于如何解决亲子关系中的心理创伤问题着力思考,也屡屡有写作的冲动,终于把冲动落实为行动,乃是突然灵光闪现,觉得在理论上找到了出路。这个理论就是南非转型后,为解决种族隔离时代的人权问题而采取的“真相与和解”模式,以及受害方体现的宽恕精神。以我的浅见,我们的文化对亲子关系没有太多的关注,很多人处理亲子关系的方式源自父母,有意识的思考和作为不多,尤其是不少的父亲,要么缺位、淡漠,要么专制、粗暴,面对亲子关系的问题无可奈何,束手无策,家庭幸福与快乐水平也因此打折扣。帝王专制两千多年间,占据中国文化主导地位的儒家规定“父为子纲”,子女附属于父母,甚至不掌握自己的生命权,所谓“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跟谁结婚、生活一辈子的大事也与子女本人无关,要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个时候当父母要容易多了,不会存在今天意义上的亲子关系冲突,或者子女“妄议”父母,或者公开挑战、指责父母养育自己的方式不当并因此要为其成年后的心理问题、社会适应问题承担责任之类。如果说我们的社会在百年来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迁,那么,亲子关系、亲子权力地位的变迁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我们的父母程度不同地延续着传统的亲子关系观念,生育目的是“传宗接代”、“养儿防老”;教育手段是“黄荆条子出好人”。那个年代,能够吃饱、穿暖,就算得上是幸福的童年,精神、心理的关照不在议事日程上。处于传统向现代过度的我们这代人已经萌发了个人权利意识,我们了解但已开始超越传统的亲子关系规定,由此也同持传统亲子关系观念的父母有了代沟和冲突。我们很多人年过半百,只要父母还在,仍然还要被当成孩子、接受父母的“亲切关怀”或者越界、干扰——如何理解因人而异,有人甘之如饴,有人不胜其烦。我们的子女出生在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现代意识迅猛兴起的时代,他们几乎是自然而然地具有个体意识和权利意识,而作为独生子女,他们在与父母的关系中,更有了恃宠而骄的本钱。在亲子关系认知上还没有涤尽传统意识的父母大多没有准备好以民主、平等的现代方式与权利意识勃发的新生代相处,虽然他们大多在物质上对独生子女竭尽全力——有学者认为,这也是当代父母交换子女让渡部分个人自由、权利的方式。我们这辈人身处传统和现代亲子关系认知的过渡阶段。在上辈人的观念中,他们是我们的恩人,因为他们生、养了我们,对我们有很多的主权,我们对他们有很多的责任和义务;而在我们的独生子女下辈人眼中,我们似乎先天就该着他们,他们中一种越来越流行的观点是,因为父母未经他们的同意,自作主张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这当然是真实的,但也是无稽的。地球上生命生生不息,没有后代参与了自己被孕育并出生的决定——所以,当然要为他们的快乐和成功、不成功和不如意负责。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小时候挨骂、挨打都是正常的,也很少会把成年后的不如意、心理问题归咎于父母。以我自己的经验和观察,虽然与父母的相处不一定愉快甚至情绪、言语冲突并不少见,但是,我们没有多少人会指责父母在自己未成年时的养育方式给自己造成了心理创伤,而即便向父母指出年少时曾经受到过他们的冤枉、错误对待,他们也未必能够承认,更别想指望他们道歉什么的。这样的指责导致的很可能是父母的委屈和痛苦,或者反过来诉说当初养育我们的艰难、不易。我想我们很多人都知道这样的沟通没有意义,于是选择自己去消化、平复心中的委屈与块垒,该尽孝还是继续尽孝。我们的子女就不一样了。他们不仅有更多的权利意识,还知道原生家庭、童年创伤这样的概念——虽然很多人可能不一定知道原生家庭、童年创伤只是解释成年抑郁、成败、关系好坏的一种视角和解释,有另外的心理学流派认为这种解释夸大了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作用,而忽视和弱化了个人意志和个人选择的力量。就我接触的情况看,不仅是发展不太好、学业、事业不那么如意的年轻人——他们几乎都把自己的不成功、不如意、抑郁归咎于父母的养育方式;就是一些发展较好、甚至很好、学业、事业都很不错的年轻人,也不乏对父母的抱怨和挑剔——他们觉得如果父母养育更得当、提供更好的条件,他们本可以发展得更好、更成功。当我们很多人在望子女成龙成凤的时候,我们的子女也在望父母成龙成凤;父母心目中有理想化的子女,子女心中也有理想化的父母。我知道好多的家庭里发生着不同程度与频度的亲子冲突,热战、冷战都有,父母和子女都为此经历着苦恼。我曾经在《改变我们的亲子沟通模式》中,建议父母给已经成年的子女更多的自由、民主、平等、尊重,认识到子女已经长大、有自己主张和思想的事实,学会更新对子女以及亲子关系的认识,克制自己、不干涉和介入成年子女的生活。如果父母能够做到这样,那么,当前和未来关系中的冲突可望减少,本文则是针对过往、子女未成年、父母养育方式造成的创伤处理。在咨询中,我意识到,如果这个部分不处理、不了结,那么,它会长时间作祟,既给子女造成负面的影响,也影响亲子之间的沟通和亲密程度。“真相与和解”帮助南非实现了种族和解与团结。这个理论早已熟知,自己在关系中也进行了行之有效的实践,只是从来没有把自己在人际关系中创伤处理的类似实践以此理论命名。从我的实践经验看,成功解决了一个国家中施暴者、受害者群体关系中人权侵害-创伤的“真相与和解”思想与宽恕的理念,完全可以在包括亲子关系在内的人际关系创伤中,得到有效的实践,作为解决人际关系创伤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国际上,解决群体关系创伤,除了“真相与和解”模式,另外两种模式是遗忘-普遍大赦模式和“惩处”-纽伦堡模式。“遗忘”模式可以实现和解,但由于没有“正义”——没人定罪,没人犯罪,人们更非宽恕,而只是本着现实和妥协的态度,在理性、意识的层面,决定与选择“遗忘”,也就是不争论、不讨论发生了什么,不问责,不解决,而是把问题悬置起来,强行压制到潜意识中。这种和解很大程度上只能是表面的、意识层面的,创伤、怨恨等情绪则很可能永远存在于潜意识中,实际上会局限人们的快乐程度和心智发展;“惩处”模式就是不原谅,为实现正义,把所有罪犯归案、定罪、判刑。这种模式比较符合国人文化心理中依然普遍存在、根深蒂固的“有仇报仇”、“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思维,虽然在亲子关系的创伤处理实践中,程度比一般人际关系轻,方式有所不同,但是,就其不原谅、不宽恕、或轻或重、大小规模不一的心理审判与对立、惩罚、报复来说,并无本质差别。解决群体关系创伤的三种思想、三种模式,在人际关系创伤解决实践中,人们有意无意都在使用。据我的观察和推断,使用最普遍的可能是遗忘模式和惩处模式,“真相与和解”模式的使用极少。从三种解决模式对于人际关系双方及相关关系人的心理健康、快乐水平而言,我认为最好的是“真相与和解”模式,“遗忘”模式次之,下下策的是“惩罚”模式。如果说在群体关系创伤处理中,有一种方式我还没见到传播,而在人际关系,可能尤其是亲属关系、亲子关系的创伤对待和处理中有实践,那就是不同于“遗忘”与“真相与和解”模式的单方面、无条件宽恕与和解。这种模式意味着,关系中受到伤害的一方选择单方面、无条件在心里原谅和宽恕施暴方。不过,原谅、宽恕后,受害方既可能选择继续维持和发展与施暴方的关系——这在亲子关系、亲属关系中比较常见,也可能是中止、退出关系——这种情形多见于一般亲戚、朋友关系。在亲子、家庭关系中,能够做到单方面原谅、宽恕并继续和发展与施暴方的关系,已经不易,对于受害方的心胸、宽容心、感恩心、爱心、高度有相当高的要求,那么,在亲子、家庭关系之外的其他类型人际关系中,能够做到单方面和解、宽恕,并且维持和发展关系,那就意味着受害人可能已经彻底超越了受害的心理与阴影,也许非圣人不能为。亲子关系等人际关系中的创伤可以类比为国家暴力和群体暴力中的人权侵犯吗?以我现在的理解,是的。在亲子关系中尤其如此。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在孩子没有成年之前,父母对他们有监护权,他们的身体、思想、信仰、言论等人权,都受到父母的监控,也常常存在监控过当、受到侵犯的可能,比方说,父母可能对孩子实施或轻或重的体罚,可能把孩子关黑屋子、夺下孩子喜欢的食物、抢下孩子的电视遥控器、藏起孩子的iPad、扔掉孩子喜欢的玩具、撕毁孩子喜欢的书籍;可能强行向孩子灌输思想、信仰、设定禁忌话题、可能剥夺孩子的言论自由与表达权;可能禁止孩子同某个好朋友玩耍、禁止孩子穿某个风格的衣服、梳某种风格的发型,或者偷看了孩子的日记……不一而足。在父母来说,对孩子的一切监管、控制、惩罚,出发点都是爱孩子、为了孩子现在与长远的利益,而不太可能从孩子的人权、权利角度考虑问题——笔者本人也是近年才有这样的认识。有的父母对孩子的人权尊重多些,有的少些,严重侵犯的父母也并不在少数,结果,就可能给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子女造成了心理的创伤。严格意义上来说,在养育未成年子女的过程中,在子女的人权、权利方面完全没有行为过当的父母,大概是很少的,也因此,完全没有亲子关系创伤的人,大概也是很少的,而那些不监控、没惩罚孩子的父母,也许没有犯下侵害孩子权利的过失,却可能犯了对孩子放任自流的过失。能够在管束与放任之间保持平衡的父母,可说是凤毛麟角。轻微的伤害并不留下心理学诊断水平上的创伤,严重的则会给子女造成心理疾病、人际关系障碍。网络上声讨父母的文字不少,豆瓣网上有一个栏目干脆就叫做“父母皆祸害”小组——把父母和祸害等同起来,可见发言者对父母有多深的没有得到解决的怨恨,也可见亲子关系问题的普遍性;在我自己的亲友与来访者中,也有很多没有得到认识和解决的亲子关系创伤,患者有很多的挣扎、痛苦和对父母的怨恨——其中既有父母管教过当造成的创伤,也有几十年都在为争取父母的关注、认可而不得,心理没有得到充分成长的例子。亲子关系创伤的“真相与和解”什么时候实行、如何施行呢?任何时候子女发起指责、批评,都是恰当的契机;当子女对父母表现出冷漠、疏离、不耐烦,也是合适的时候;子女生命关键节点,如成年、上大学、踏入社会、结婚等,是可以利用的机会。亲子双方可以进行坦诚、开放、认真的交谈,梳理过往关系中的问题、一起回忆当时的情景,无论当时父母的主观意图是什么,只要子女觉得受到了委屈、伤害,做父母的都应当道歉、解说。为使道歉有效,真诚特别重要,附加条件的道歉,比方说,我已经竭尽全力啦、我们初次当父母没有经验啦、我们做了很多正确的事情啦,等等,容易被认为敷衍、不诚恳、辩护,不一定能够(完全)达到消除创伤、改善关系的效果,而情绪失控、反驳、反唇相讥,更是大忌,几乎一定会导致和解失败。一般来说,私下真诚道歉就可以,但创伤严重、创伤发生时有其他家人、亲友在场的情况下,有的子女可能需要父母当着相关的家人、亲友公开道歉才能完全消除创伤;有时候也可以做双方认可的补偿,比方说,由父母给孩子购买一个礼物,作为纪念与和解的标志。以我看到的情况,我们这一辈父母在被子女指责过往伤害言行的时候,大多都能够道歉,虽然有时候面子上很挂不住,或者有委屈和保留,但只要是对孩子好,他们就愿意放下面子和身段,承认自己是不完美、有失误的父母、请求孩子的原谅。我也看到有父母多次甚至公开的道歉都不能得到子女原谅的情形,理由是“无论说什么、做什么,伤害都已经造成了”。这些子女沉浸于美国心理学家马丁.塞利格曼所说的“悲刍”状态,即反复回到、咀嚼过去不愉快的情景,在心理上拒绝走出阴影、拒绝疗愈。他们可以学习伴随南非种族和解的“宽恕”理念。南非转型后,黑人领袖意识到“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被白人政权关押了二十七年监狱的曼德拉邀请了当初看管并折磨过他的狱卒参加他的总统就职典礼。他说,如果出狱以后还怀着仇恨,那么,我的心就仍然在监狱里。拒绝原谅、不宽恕,不仅是对对方的折磨,同样甚至更是对自己的折磨和局限、拘束,形同把自己关在心理的监狱中。过去无论如何是无法回去的,但是创伤是可以治愈的。如果父母已经认识到了过去的错误、不足,愿意改变、改善,那么,原谅、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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