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学》全书知识点汇总同学们:为便于大家对本课程内容能够抓住重点并深刻理解,中央电大《审计学》课程组将各章重点内容提炼如下,供大家学习时参考。第一章总论一、审计的涵义审计是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运用会计检查、财产清查等特定方法,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察、鉴证和评价,以保护其财产安全,提高其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形式。1.审计主体审计主体具有独立性,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它有独立的机构和人员,而非所有者自身监督。二是与被审主体在组织上、经济上、工作过程中(或精神上)保持独立。独立性是审计的最基本的特征,这种特征在审计主体上得到充分体现。2.审计客体审计客体包括审计谁,审什么内容。对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时,着重审查评价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3.审计主体对审计客体的作用方式的特征它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审计主体对审计客体能产生什么功能作用,表现为审计的职能;二是审计主体对审计客体发生功能作用的实现方式,表现为审计的方法。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还有监察、鉴证和评价。二、审计的分类审计可以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具体表现为:(一)审计按主体分类为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1.国家审计国家审计的特征主要是在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和被审计单位上,体现了国家所有权的特征。《审计法》规定:我国国家审计对象的实体即被审计单位是指所有作为会计单位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级财政部门、中央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行政机关、国家的事业组织、国有企业、基本建设单位等。审计对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上述部门的财政预算、信贷、财务收支(负债、资产、损益)和决算,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审计署还将把审计对象延伸到中央驻香港机构和中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2.民间审计由于民间审计可以接受不同所有者委托的特征,不仅民间审计主体采取法人的形式,而且,其审计活动也是通过委托受托进行的,其被审单位依委托审计的主体的所有权性质不同而各异。3.内部审计由于内部审计只是代表某一特定的所有者或集团。所以,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就都直接设立于特定组织或部门、单位内部,其审计的对象也只限于特定财产经管者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2(二)审计按内容分类为财务审计、法纪审计和效益审计1.财务审计由于财务审计侧重于真实性、正确性审计,因而主要通过鉴证职能来完成。2.法纪审计由于法纪审计侧重于合法性审计,因而主要通过监察职能来完成。3.效益审计由于效益审计侧重于效益性审计,因而主要通过评价职能来完成。(三)按审计范围分为全部审计、局部审计、专项审计全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或全部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局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部分会计资料或部分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专项审计是指根据特定需要或目的进行的审计。(四)按审计时间分为事前审计、事后审计、事中审计事前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发生之前进行的审计。事中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发生的过程中进行的审计。事后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结束后进行的审计。(五)按审计执行地点分为报送审计、就地审计报送审计是指审计机关通知被审计单位将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送到指定审计地点,由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就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或民间审计即社会审计组织派遣审计人员到达被审计单位依法进行的审计。三、审计起源与发展的过程(一)国家审计起源与发展过程我国国家审计大体可分为六个阶段:西周初期初步形成阶段,秦汉时期最终确立阶段,隋唐至宋日臻健全阶段,元明清停滞不前阶段,中华民国不断演进阶段,新中国振兴阶段。我国国家审计的起源基于西周的宰夫。秦汉时期是我国审计的确立阶段。北宋时曾将“审计司”改称“审计院”。由此,我国“审计”正式成为一个专用名词。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在国务院下设审计处,1914年北洋政府改为审计院。国民党政府根据孙中山先生五权分立的理论,设立司法、立法、行政、考试、监察五院。在监察院下设审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3年9月成立国家审计的最高机关──审计署,在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各级审计机关。(二)民间审计起源与发展过程现代意义的民间审计是伴随18世纪初期至19世纪中叶产业革命的完成而开始的。1853年在苏格兰的爱丁堡成立了“爱丁堡会计师协会”,这是世界上第一个职业会计师的专业团体,标志着民间审计职业的诞生。20世纪20年代以后,美国开始了会计报表的审计。1918年北洋政府农商部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民间审计法规《会计师暂行章程》。谢霖被获准成为我国的第一名注册会计师,他创办的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的第一家民间审计机构。1980年底,财政部颁发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此后,各地会计师事务3所陆续恢复或建立。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的法规。1989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式成立。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颁布并于1994年起实施。1995年后,颁布实施了若干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2006年在独立审计准则的基础上,重新颁布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三)内部审计起源与发展过程我国单位内部属于最高行政管理当局的内部审计。1983年,我国国家审计恢复后,审计署颁布实施了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四)审计起源与发展的客观基础审计起源和发展于所有权监督的需要。所有权监督是以两权分离为前提。四、审计组织设立的依据(一)所有权监督理论是审计组织设立的理论依据(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审计组织设立的法制依据五、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形式(一)立法式英国、美国等国家采用这种模式。(二)司法式希腊、塞内加尔、阿尔及利亚、德国等国家选择这种模式。(三)独立式日本采用这种模式。(四)行政式前苏联是较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瑞士和瑞典以及我国国家审计也采用了行政模式。六、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组织形式根据隶属关系不同,内部审计机构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一)监事审计机构(二)部门或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三)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七、民间审计组织民间审计组织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会计师事务所。民间审计组织的组织形式主要有独资型、公司制和合伙制三种,其中,合伙制又包括普通合伙制、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合伙制三种。我国民间审计组织的业务范围包括:验证企业资本,出具审计报告;审查会计账目、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出具查账报告书;参加办理企业解散、破产的清算事项;参加调解经济纠纷,协助鉴别经济案件证据;其他会计查账验证事项;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经营管理咨询;代理纳税申请;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定合同、章程和其他经济文件;财务会计人员;其他咨询业务;4其他需要委托社会审计组织承办的业务。民间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国家机关委托办理业务,根据业务需要,有权查阅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与核实。八、审计总目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规定,审计的总目标是审计人员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九、审计具体目标在审计实务中,一般审计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总体合理性。总体合理性是指审计人员根据他所掌握的有关被审计单位元的全部信息,评价账户余额合理性。(二)真实性——验证所记录的业务或所列余额是否真实。如在未发生销售业务的情况下,却在销售账户中记录销售业务,则为不真实。(三)完整性——验证所发生业务或金额是否均已记录。(四)所有权——验证所列金额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所有。(五)估价——验证所列金额是否均经正确估价和计量。(六)截止——验证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是否已记入适当的期间。(七)准确性。验证所发生的业务以正确的数额予以记录。(八)披露——验证账户余额和相应的披露要求是否恰当地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九)分类—-验证财务报表中所列金额是否进行恰当的分类。九、审计的职能(一)监督职能监督是行为主体对被监督对象的约束和督促,以控制其行为方式。监督可以分为经济监督和非经济监督,经济监督又进一步分成所有权监督和经管权监督。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共有职能或基本职能,而这一职能又通过监察、鉴证和评价三个具体职能得以体现和实现。(二)监察职能监察职能是指审计主体对被审主体在保存和运用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所进行的查证和处理。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各种法律法规为标准,揭露错弊或违法行为;二是在审查取证、揭示各种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通过对过失人或犯罪人的查处,或予以经济制裁,或予以行政处罚,或提交司法予以刑事处理。(三)鉴证职能鉴证职能是指鉴定和证明。审计的鉴证职能是指审计主体对被审主体的会计资料和相关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正确以至合法性所作的审查核实。鉴证职能通常是为了监督被审主体履行财产和会计责任的情况,就是对被审主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或者说会计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正确性进行公证。鉴证职能是民间审计的主要职能。(四)评价职能评价职能就是通过审查分析,确定被审主体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的先进性和可行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有效性等,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评价职能不是一种预防和制约性功能,而是一种建设性功能。评价职能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更为密切。5第二章审计规范体系一、审计标准的意义审计标准也称为审计依据,是对所要发表意见的鉴证对象进行“度量”的一把“尺子”。审计标准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用来判断是非,评价优劣的依据,是审计人员做出审计结论,表示审计意见的基础。二、审计标准的种类和内容(一)按审计标准的来源渠道分类1.外部制定的审计标准外部制定的审计标准如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制度;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和下达的通知、指示文件等。2.内部制定的审计标准内部制定的审计标准如被审计单位制定的经营方针、任务目标、计划预算、各种定额、经济合同、各项指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等。(二)按审计标准衡量的对象分类1.财务审计标准财务审计是审计人员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财务审计的主要依据有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主要部门或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单位自己制定的会计控制制度、计划、预算、合同等。2.经济效益审计标准经济效益审计标准是衡量、考核、评价被审计对象绩效高低、优劣的尺度。经济效益审计的主要依据有单位的管理控制制度、预算、计划、经济技术规范、经济技术指标,可比较的各种历史数据、同行业的先进水平、优良企业的管理规范等。三、审计标准的特征1.相关性审计标准的相关性是指所引用的审计标准应与被审计项目和应证实的目标相关。审计人员选用审计标准一定要与做出的审计结论和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密切相关。2.完整性审计标准的完整性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评价标准要根据审计目标的要求考虑周全,不能仅突出某一方面。3.可靠性审计标准的可靠性是指其具有权威、公认的特征,这些标准可以是国家已经公布的法律、法规、行业认可的标准等。4.中立性审计标准的中立性是指标准本身不带有倾向性,只有中立的标准才能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证,即中立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无偏向的结论。5.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会产生重大歧义的结论。审计人员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和个人经验对鉴证对象进行的评价和计量,不构成适当的标准。66.时效性从时间上看,各种审计标准都有一定的时效性,不是在任何时期、任何条件下都适用。四、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是用来规范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世界各国的审计准则的一般内容结构包括三方面:首先是一般准则,它是指审计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业行为方面的准则,具体包括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技术条件所作的规定、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