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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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广运发〔2008〕282号关于发布《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广深、三茂股份公司,广梅汕、石长、粤海公司,羊城实业公司,平南公司,各铁路办事处,各直管(合资)车站、车务段、机务段、工务段、电务段、车辆段、供电段,广铁多元中心: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精神,现将重新修订的《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修订本单位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措施,并报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室核备。附件:1.维修天窗作业项目2.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登记簿3.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2—4.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5.施工安全协议书(样式)6.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7.施工慢行区段划分8.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3—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类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和铺设临时道口、平过道、人行过道等设施的施工。(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4—设备上的大中修作业。(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系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作业前不需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结束后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见附件1。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集团公司《行车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第四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计划管理、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5—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五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其它施工作业原则上不得超过180分钟。同一区间同方向原则上一天只能安排一次施工天窗。2.维修天窗:(1)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2)在双线图定“V”型区段,京广、沪昆线原则上每月第二个周一安排一次“垂直天窗”,时间不应少于60分钟,以供电检修为主,电务、工务兼用;每月第二个周二,安排一次“垂直天窗”,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以电务为主,工务、供电兼用;京九线每周一安排一次垂直天窗,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未兑现的“垂直天窗”在当月内由调度顺延安排。受“垂直天窗”影响的列车,由调度在日计划中调整运行,但进京、进沪旅客列车和特别旅客快车,不得因施工在日计划中调整运行。广深Ⅰ、Ⅱ线“垂直天窗”不应少于180分钟,广深Ⅲ、Ⅳ线“垂直天窗”不应少于90分钟。(3)每月逢周六、日,集团公司管内各线停止影响正线行—6—车的设备施工和维修作业,广深Ⅰ、Ⅱ线及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遇成段线路清筛、换碴、换枕、换轨、换岔等连续性施工,只安排每周六停止施工。遇特殊情况周六、日须施工时,由施工主体单位提前三日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经运输处审核后报主管运输副总经理或总调度长批准。(4)漳龙、畲汕、资许线,韶山、云浮支线等按要点维修的形式,由设备管理单位向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调度所提报日计划,由调度所安排,每次时间不应少于60分钟。(5)小机捣固及接触网集中修作业直接由设备管理单位向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调度所提报维修日计划,由调度所安排,小机捣固作业每处给点不应少于90分钟,接触网集中修作业每处给点不应少于120分钟。(6)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7)维修天窗的实际给点时间可根据列车运行的情况按最大化给点。3.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不少于2次的30分钟封锁时间。4.对不影响正线行车的中间站(协议修车站除外)到发线—7—(不含道岔)施工和维修作业,各设备管理单位可不受天窗时间限制申请每日每站一线的施工和维修作业,纳入日计划提报,但双线区段同一方向不能连续两站申请。工务、电务部门对不影响正线、到发线设备正常使用的其他线路施工和维修作业可不受天窗限制,由车站直接安排给点。第六条协议修车站维修时间规定1.协议修车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安排不少于1次电务维修,每次不少于30分钟。2.运行图没有安排维修天窗的株洲、衡阳枢纽,供电段按接触网停电行车限制卡实行状态修。3.编组、区段站的驼峰设备维修作业原则上实行“停轮修”,利用每天交接班和其他停轮时间进行,每次作业不少于40分钟。具体作业时间、作业安排和停轮时间以外的维修作业由车站与设备管理单位在协议中明确。第七条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线路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双线一个区段内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实行施工分号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内恢复常速的,不统计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慢行地段长度—8—应根据施工方法和施工日进度确定,尽量压缩慢行长度,线路大中修施工慢行原则上不大于2000m(成段更换钢轨、大机换碴、清筛除外),两端要按规定设置慢行标志。桥涵顶进施工期间列车限速45公里/小时运行。施工地段线路放行列车条件按附件8执行。施工单位除临时发现线路有危及行车安全情况要求列车限速运行外,未经报批,不准擅自规定列车限速。第八条一个区段内可同时安排多项不影响列车运行速度的施工或维修作业。对于线路大修清筛及换轨施工,可同时封锁相邻的两个区间和车站进行施工作业。同一区间在2000米范围内可同时安排多项影响线路速度的施工,但应严格控制线路慢行长度,最外端线路限速起止点之间的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米。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第九条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包括:(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9—物施工。2.Ⅱ级施工包括:(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3.Ⅲ级施工包括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4.集团公司管内繁忙干线包括京广线、京九线(不含东莞-深圳间I、II线),干线包括沪昆线、焦柳线、湘桂线、广深线、渝怀线、石长线、广茂线。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第十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根据施工等级成立相应施工领导小组。1.Ⅰ级施工由集团公司主管运输副总经理、有关主管副总经理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包括铁路办事处安监室、合资—10—公司安监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施工领导小组下设施工现场协调组,成员由施工、配合单位负责人、监理、集团公司业务处室、建设部门人员组成。施工方案会和协调会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运输处负责具体施工方案的布置,施工现场协调组负责组织现场的施工预备会、碰头会及施工完工会,建设单位或施工主体单位负责具体会务。2.Ⅱ级施工由集团公司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包括铁路办事处安监室、合资公司安监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施工领导小组下设施工现场协调组,由运输处(运输施工协调办)任组长,成员由施工、配合单位负责人、集团公司业务处室、监理、建设部门人员组成。施工方案会和协调会由集团公司运输处主持召开。施工现场协调组负责组织现场的施工预备会、碰头会及完工会,布置具体的施工方案,分析施工存在的问题,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单位或施工主体单位负责具体会务。3.Ⅲ级施工由车务站段主管副职、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职(或以上单位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单位有关成员组成。Ⅲ级施工的施工现场协调组由施工领导小组兼任。施工现场—11—协调组成员的名单在开工前一周由施工主体单位报车务站段汇总,再由车务站段报运输施工协调办审批,审批合格后调度所才能安排施工日计划。施工方案会和协调会由车务站段主管副职或指定人员主持召开。施工现场协调组负责组织现场的施工碰头会及施工完工会,布置具体的施工方案,分析施工存在的问题,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建设(施工主体)单位负责具体会务。对运输影响较大的Ⅲ级施工,集团公司运输处(运输施工协调办)认为有必要时,可负责组织方案会、协调会,并协调现场组织工作。第十一条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1.I、II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2.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生的问题组织制订整改措施。第十二条各项会议程序及内容1.施工方案会、协调会(1)施工主体单位介绍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计划方案、施—12—工准备情况、施工组织安排、人员机具、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2)施工配合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施工配合方案等。(3)设计、监理部门提出施工建议和技术要求。(4)设备管理单位、业务处室、建设部门分别提出施工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5)车务部门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运输组织方案,提出施工要求等。2.施工预备会(1)对于连续影响比较大的施工,在开工的前两天内必须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2)施工负责人汇报施工准备情况、施工组织安排、人员机具、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3)施工配合单位汇报施工准备情况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