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主要内容和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1、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全面领导责任。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2、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系统内监督管理。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4、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卫生和计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积极推进干部交流。6、实行责任追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一案双查”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7、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四十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查处违规行为,纠正“四风”、“小四风”。8、强化作风效能建设。将作风效能建设列入年终考评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与使用的重要依据。9、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格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10、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和函询工作。11、加大对“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机制。附: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小四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第1页12、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学习型组织建设,党组中心组每年都要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13、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谈话制度。14、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积极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建立系统内廉政文化示范点。15、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在办医、行医和计划生育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16、继续整治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好新农合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17、继续整治医疗卫生、计生方面的突出问题。18、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规范计划生育服务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19、规范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治理行政机关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20、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系统内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1、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或者直接管理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决不放过,坚决查处和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以及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腐败行为。22、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管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23、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实行公开制度。24、根据上级安排适时开展公务用车改革。25、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约谈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全委(扩大)会议或县纪委全委(扩大)会议述廉述责报告制度。26、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行政问责。27、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28、开展好党务、政务、院(事)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特别是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及时公开。七、自身建设29、认真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案件查办六、预防体系建设三、宣传教育四、坚决查纠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