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政策讲解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政策讲解北京2013年5月试点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综发【2013】5号)附件:《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3~《通知》的指导原则协调监管原则外汇真实性审核原则主体信息和业务数据逐笔采集原则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原则~4~《通知》第一条试点业务范围•互联网渠道不包括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号令)中规定的网络支付项下的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电视支付等•代客结售汇和代客收付汇业务支付机构为非金融机构,无结售汇资格,不能直接办理结售汇业务,并且需要依托银行办理支付业务。•货物贸易交易及经过批准的服务贸易交易服务贸易交易需具有市场普遍认可的交易对价,定价机制清晰、风险可控,如机票、住宿、学费等;且需在申请材料中写明,并经批准后才可开展。~5~《通知》第二条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加强联合监管•人行负责支付机构的主体管理,外汇局负责跨境外汇业务的业务监管,支付机构应首先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含互联网支付)方能申请试点~6~《通知》第三条审核流程•属地管理外汇局分局负责辖内支付机构的选择和初审•严格初审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核准事项审查表统一执行,分局在初审时应当切实履职,并逐项出具明确的初审意见~7~《通知》第四条日常监测•主体管理及时统计监测支付机构报表数据,通过账户系统掌握支付机构业务总量情况,对于高频、大额异常情况及时联系支付机构深入调查•总分局沟通附表1、2每月上报总局,同时报告发现的异常、风险等问题,以及简要的试点进展~8~《指导意见》第一章总体要求同《通知》第三条第二款支付机构发展商户和客户时还应当遵守工商、税务、海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外汇局不做额外规定。~9~《指导意见》第二章第五条申请材料•支付机构材料申请报告、业务运营方案、操作规程•银行合作协议包括备付金账户管理、跨境申报数据录入、个人用户结售汇数据录入等•《支付业务许可证》需包含互联网支付业务资格,注意申请机构的股权结构~10~《指导意见》第三章第七条信息核对•客户信息与支付机构主体管理的总体要求一致,目前执行中有两种方式:一是核对身份证件信息;二是核对账户信息•商户信息与支付机构主体管理的总体要求一致,是否实地调查不做额外要求•本人原则应当以自有账户办理跨境外汇业务,不得办理快捷支付~11~《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八条交易真实性•适应网络交易特点,认可电子单证•支付机构保留逐笔交易信息•必要时现场检查~12~《指导意见》第三章第九条外汇账户管理•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账户按照现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管理•外汇备付金账户单独管理,纳入外汇账户系统,编码1603~13~《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十条代客原则(1)•支付机构不得轧差,不得直接从事结售汇业务和跨境汇款业务•需T+1日内代客结售汇,可批量办理•可根据与客户、商户的约定,定期批量办理代客收付汇,时间根据商业原则确定~14~《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十二条代客原则(2)•支付机构不得自行改变汇率价格,不得赚取结售汇差价•如果需要收取相关费用或分担汇兑损益,应当事先提示客户,并与客户达成协议~15~《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十一条客户使用自有外汇•批复第一家支付机构时抄送全国分局和银行执行•划转时银行需核对网上订单(打印件)和支付机构账户PIA结尾名称(支付机构只改账户名称,不改账户号)•下一步,银行提供境内网上外汇划转服务时,可进一步调整细化操作方式~16~《指导意见》第四章第十五条备付金账户收支管理•不得在无交易背景情况下预收、预存•原则上支付机构应当通过外汇备付金账户办理代客收支业务,代客购汇后应当先入账再支付,代客结汇后可汇入人民币备付金账户或直接汇入客户人民币账户~17~《指导意见》第四章第十六条备付金账户开立管理•在同一银行开立的不同币种的外汇备付金账户认定为一个账户•外汇备付金账户同时遵守人民银行关于备付金账户政策的统一管理~18~《指导意见》第五章第十八条“关注名单”管理执行与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外币代兑机构统一的管理政策~19~《指导意见》第五章第十九、二十条限额管理•原则上单笔不超过1万美元•服务贸易项下特殊交易需超过单笔1万美元的,支付机构需要在试点申请中提出并经批准•不设总额限制,但对于月交易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客户支付机构应当记录其交易信息并报外汇局关注~20~《指导意见》第六章数据报送及信息采集•除报送金宏系统和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数据外,其它数据信息由支付机构在自身系统中留存备查•支付机构通过银行办理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和个人结售汇系统录入,应当还原真实交易主体信息,数据录入按照现行政策标注执行•国际收支还原申报参照财务公司集中收付汇业务申报流程掌握,并应包括跨境人民币交易•支付机构代理个人客户办理结售汇后录入系统时不受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限制,但可能占用个人额度~21~试点进展情况业务量快速增长银企合作有序推进真实性审核要求基本满足~22~试点中反映的问题境外商户发展困难,部分机构业务量发展较慢交易信息颗粒较粗,事后核查存在困难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问题数据手工还原申报工作量较大部分机构要求突破试点范围和限额支付机构的风险意识问题~23~谢谢!

1 / 2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