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资金发放管理制度一、积极宣传各级政府的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督促各级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规定。二、督促各级学校认真评议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经济生活状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三、督促各级学校根据评议结果,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公示一周以上,无异议后上报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四、准确掌握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资助资金的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五、适时对有关受助学生使用资助金的情况进行调查;对受助学生异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级学校发放资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助资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六、及时向财政及有关部门申请下拨资助款,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七、监督资助资金发放的清查、记账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八、做好资助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习制度(一)政治学习。主要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建设理论、国际国内时事,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二)业务学习。着眼于提高本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主要学习电脑操作基本知识,学习各类资助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等。集中学习时间定在每周五下午(两个小时);自学时间自行安排;其它学习时间临时确定。(1)集中学习时,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要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理,并通报批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2)结合政治学习要整理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要求年度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宇。(3)业务学习要做好笔记。派出学习要有考察报告,要求年度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制度一、明确资助政策,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各项资助申办程序,规范操作,科学管理。二、认真做好各类资助的申请、审核、公示、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享尽享,应贷尽贷”。三、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和贷后的管理工作;保持和资助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基本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协调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的管理、认定和贷款到期的催还贷款工作。四、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在审核上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资助金发放上跟踪检查,认真落实资助金公示制度,加强工作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把国家各类资助款项落实到位。五、建立健全各类各项家庭贫困学生的详细信息档案管理、收集、整理、汇总、归档、上报工作。六、积极争取社会援助,规范运作社会资助资金,扩大家庭贫困学生资助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诚信教育,防止弄虚作假、骗贷或恶意贷款。二、建立高中贫困学生基本情况信息库,及时了解学生贷款情况需求信息,了解学生在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记录,为学生贷款打下基础。三、严格执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标准,核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应贷尽贷。四、熟悉生源地贷款基本政策,准确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必备材料、贷款程序,对借款学生提供的材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五、及时将评议审查结果通知借款学生,属材料不齐的,及时要求借款学生补齐所羞材料。六、积极配合省开发银行发放信用地助学贷款、催还贷款,积极参与贷前、贷中、贷后的服务工作。七、秉公办事,严把贷款质量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八、加强生源地贷款档案资料建设,确保贷款信息准确、完整。公示制度一,要求各学校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校级领导为组长、校委会成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助学生的组织和审核工作。二、要求各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三、要求各学校必须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质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本中心对各校上报的的资助对象进行审核汇总后,在醒目地方公示,设公示举报电话,设立接待办公室。公示五日内无异议后,方可向上级部门报送需受助的学生信息。五、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制度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二、对工作高度负责,积极主动学习业务工作流程,熟悉各项资助管理政策,分管工作无失误。三、严格执行资助政策和资助流程,坚持原则,规范办理各类资助业务。四、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更新学生信息。五、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做到份内工作积极办,份外工作协作办,突击工作共同办,常规工作主动办。六、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无故离岗、串岗,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中心负责人同意。七、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服务热情,举止文明礼貌。八、工作场合禁止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安静有序。九、做好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财务管理制度一、各项资助资金属国家专项资金,必须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二、预算外收入(包括捐赠、回扣等)要及时入学生资助中心的专用账户,不得私存私分,财务人员不得坐支现金。三、严格执行“一支笔”的财务审批手续,所有支出必须先填写支出申请,并报请中心主任同意签字。原始凭证反面要写简明事由,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购物发票要有入库单和验收人签名,对作废票据要加盖作废标记存档。不合规的原始凭证会计不能记账,改正合规后再记账。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进行现金收付和记帐,并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做到日清月结,账账、账证、账物相符。五、实行内部牵制。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支票和财务章由财务人员保管,杜绝由一人保管支取款项的全部印章。六、进出的固定资产(500元以上)要建立固定资产专账,不得私自进行处理。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由会计人员负责档案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