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数字知识按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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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序号事项数值1.1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书时限;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收到之日起5日内1.2仲裁庭人员组成1名或3名1.3依法向仲裁委员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限;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撤销期限。收到仲裁书之日起6个月1.4行政复议申请时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自行为成立起1年。1.5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限自收到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1.6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20年1.7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1.8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1年1.9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最后6个月内1.10第二审程序: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或裁定的,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的时限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1.11执行程序: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申请执行的期限。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1年(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或6个月(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2.1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时限。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2.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限6个月2.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须报经批准的,申请设立登记期限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2.4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期限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2.5设立分公司,申请登记期限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2.6年检期间3月1日至6月30日2.7有限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没有最低人数的规定;股份公司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1-50、2-1002.8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3万元,货币出资不低于30%。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3万元;30%;20%与3万元、2年、5年2.9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500万元,货币出资不低于30%。发起设立,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募集设立,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出资一次到位。500万元;30%。20%、2年、5年;35%,一次到位2.1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万元,一次足额缴付出资额。10万元;一次。2.1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应当召开。1/10以上、1/3以上经济法考试大纲中数字知识按章总结第1页,共15页序号事项数值经济法考试大纲中数字知识按章总结2.12股份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议:(1)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2个月(5或2/3、1/3)2.1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股份公司,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代表1/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02.14有限责任公司,除另有约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15日以前2.15股份公司,年会于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召开10日前向董事会提交临时议案,董事会在收到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20日、15日、30日;10日、2日2.16修改章程、增减资本、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30%)2.17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3-13人,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是5-19人,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3-13、5-192.18董事任期不超过3年(中外合资为4年),监事任期为3年。不超过3年、3年2.19股份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召开10日前通知。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决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上市公司,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该事项由股东会决议。10日;过半数2.2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1/3。国有独资公司不少于5人。3人、1/32.21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自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打成收购协议,不能达成的可以自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提起诉讼。60日、90日2.22股东如果想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包括半数),而且必须将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不购买所转让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过半数2.23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以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年(25%、半年)第2页,共15页序号事项数值经济法考试大纲中数字知识按章总结2.24以下人员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或经理,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对公司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3年;负有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债务的。5年;3年2.2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述规定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述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如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0日2.26股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会召开前20日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20日2.27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数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金额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0%、50%、25%2.28公司合并、减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合伙企业和公司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10日-15日;30日-60日;45日-60日3.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变更工商登记、办理注销登记的时间。但核准前者15日,后者20日。15日3.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投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该责任消灭。5年3.3合伙人通知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0日第3页,共15页序号事项数值经济法考试大纲中数字知识按章总结3.4被除名合伙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0日3.5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员30天,合伙企业解散。30日4.1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低于25%的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证均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25%4.2((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4)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210-500-120010/7-2-2.5-34.3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申请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20%4.4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审批、登记期限均为30日。30日4.5反垄断报告(C)与报送方案(D)的情形。C与D共有的情形包括: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为15亿元以上;并购前,并购一方当事人(D增加关联方)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为20%以上;并购后,并购一方当事人(D增加关联方)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为25%以上。C特有的情形包括: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D特有的情形包括: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境内拥有30亿元以上的资产;并购一方当事人直接(间接)参股境内相关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超过15个。15亿元以上;20%以上:25%以上;超过10个;30亿元以上;超过15个。4.6外商投资企业,合同规定一次缴清的,投资者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规定分期缴付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该部分出资额的15%,并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该部分出资。收购方式下购买金的支付:收购境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投资者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比例低于25%的,以现金出资,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6个月内缴清。6个月;首期3个月,15%(3个月;6个月、60%,1年)4.7合营企业、合作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合营企业董事任期4年,合作企业董事任期不少于3年(同公司)。4年;不少于3年4.8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延长合同期限的,应在距营业期限届满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180天;30日4.9外资企业,工业产权出资+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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