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协议号2015年商品代销合作协议甲方:乙方: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2015年12月31日第-2-页/共10页合作协议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般条款1.协议双方1.1本协议的“甲方”代表为了最终销售的需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各类分支机构(以下通称分支机构);“乙方”代表为了实现最终销售的供方,包括乙方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各类分支机构(以下通称分支机构)。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决定适用本合同分支机构的增加,但需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后生效。甲乙双方及双方约定的各自分支机构在参与本合同的履行时,享受本合同的全部权利,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2.名词解释2.1甲方平台:系指甲方的展示软件、购物网站或其他所有甲方的销售和展示平台。2.2商品:指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商品。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附件、配件、促销礼品、赠品及其包装等。2.3瑕疵商品:指在甲方售前、售中或售后出现的商品外。外观、性能、质量、包装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销售地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的商品。2.4二手物品:乙方提供给甲方代销的有使用痕迹的商品,包括:划痕、使用痕迹、外包装破损、缺少配件等。2.5水货:指在国内或销售地区没有经过原生产厂家所指定的销售代理而进行销售的商品。2.6假货:指乙方提供的商品与官方客观事实明显不符的商品。2.7侵权货: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包括:商标侵权商品,专利侵权商品,著作权侵权商品等,在未经注册商标或商品所有人许可情况下,使用与注册商标或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商品。2.8销售额: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按甲方实际销售数量与实际销售单价计算的乙方商品的销售总金额,具体销售数量按甲方系统记录数据为准。2.9商家后台系统: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为乙方开通的商家后台管理系统。乙方可使用该后台创建商品、上传商品资料、订单查询、送货预约、对账查询等操作。甲方将定期根据乙方意见和建议对该后台进行系统改进。2.10名誉损失:乙方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2.10.1因商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2.10.2因商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权益机构调查公告的;2.10.3商品虽未被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追查,但被媒体曝光或被公众知悉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2.10.4商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2.10.5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第-3-页/共10页3.资质要求3.1乙方应为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资质或授权。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主动提交政府规定的及甲方规定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且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3.2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真实、合法。4.商品质量与运营合作4.1对商品标识和包装,乙方承诺:4.1.1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商品成分、有效期、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认证标志等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涂改、模糊,不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4.1.2商品标识和包装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包装内不含任何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印刷品、音像制品等物品;4.1.3乙方需根据甲方需要在商品外包装上粘贴甲方指定的商品编码并承担相应费用;4.1.4商品如是OEM或ODM生产的,应标明实际产地和实际生产厂家,如是境外进口,应贴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中文标签。4.2对商品质量,乙方承诺:4.2.1商品(包括赠品)来源正当合法,均为全新正品行货,不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以及二手物品,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4.2.2商品无表面或功能上缺陷、适合再次销售并可供甲方或客户按照商品的功能使用;4.2.3商品质量应与商品对外标识、说明、介绍等保持真实一致,不得出现伪造、掺假、假冒等现象,不得作虚假和夸大宣传;4.2.4商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如有)以及行业标准(如有),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符合保质期要求(如有),不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健康、安全、环境、标识、标签、原产国以及有毒物质有关的法律、法规;4.2.5商品如为境外进口,除应符合出口国及中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外,还应提供海关完税凭证及所需的通关手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证明等。4.3乙方有义务将乙方的营销方案、市场信息提前与甲方进行沟通。4.3.1如商品信息有变更,乙方须第一时间通知并协助甲方更新。4.3.2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乙方承诺对消费者购买后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二手商品予以退货或换新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4.3.3甲方定期提供市场促销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活动主页logo曝光,内网banner曝光,外网推广资源曝光,3D效果软件中的logo曝光,产品曝光等),乙方可向甲方提交市场活动申报,甲方酌情予以安排。乙方须积极参与甲方提供的市场促销活动,同时提供特价商品支持、促销赠品支持等,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承担一定促销费用。4.4乙方提供的商品为耐用商品的,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因商品瑕疵与客户发生争议的,乙方应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销售商品合格。如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4.5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规定及原厂规定承担售后服务,如法律法规、合同规定及原厂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乙方应按照对客户最有利的方式执行。4.6对于必须出具检测报告的退换货商品,乙方有义务为客户出具检测报告,乙方不出具检测报告或认为不应退换的,甲方为此支出的鉴定、检测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7商品一旦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维修、退换时,因此而产生的维修或退换货费、往返运费及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对客户可能的赔偿均由乙方承担,此费用甲方有权在最近一个账期按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自行全额扣除,款项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在下一个账期自行扣除,直至其足额支付。4.8为切实落实商品质量保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商品进行随机抽检,抽检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需乙方全部承担。4.9代销合作模式下乙方提供其生产或代理的合格商品在甲方网站销售,甲方代收货款,双方定期结算,但合作期间,代销商品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平台仅作为乙方商品展示、销售的平台。第-4-页/共10页4.10价格体系:由乙方自主定价,但乙方应保证其定价不得高于行业主流电商平台及甲方指定电商平台的销售价。对售价高于其他电商平台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价格,或者放弃采购乙方的商品。4.11乙方提供的商品,均以乙方自身名义进行商品信息上传、展示,并对客户咨询给予回复。乙方商品销售及服务出现消费者争议、纠纷或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对商品进行调查时,乙方应以销售者身份负责处理。甲方不参与乙方店铺或商品的经营,除依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外,也不直接介入乙方与其他第三方间的争议和纠纷。5.违约责任5.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在造成甲方名誉损失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5.2如甲方或媒体大众、行政机关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顾客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乙方应赔偿甲方因采取上述补救措施产生的一切损失。5.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约定,提供伪造、虚假、失效文件或提供文件不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5.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4条约定,应作为第一责任人自行处理消费者投诉、行政机关处罚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涉商品销售金额10倍或壹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责任,两者以高者为准。5.5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及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用等所有与纠纷解决相关的费用)、行政或司法机关对甲方的处罚、甲方的利润和收入损失及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的成本与开支。6.供应商事故补偿条款: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平台销售的过程符合甲方的购买客户利益,双方确认对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作出如下补偿规定(年累计3次事故,甲方可直接停止与乙方合作)供应商商品事故补偿条款事故原因明细补偿明细处罚方式供应商需提供补偿(单位:元)顾客端供应商端产品有质量问题商品是二手品5000退换货退货暂停合作商品外包装与内在商品不符包装错误500退换货退货/装错货500退换货退货/虚假规格1000退换货商品下架/水货、假货、侵权货100,000;金额大于100,000按照单价2倍退换货退货暂停合作商品有明显瑕疵1000退换货退货/发错货供应商发错型号1000退换货退货罚款供应商发错颜色1000退换货退货罚款商品信息商品信息不完整100退换货退货/商品信息错误500退换货商品下架通报产品少配件500退换货退货通报与顾客判断有明显差异/退换货退货/第-5-页/共10页对于乙方提供商品为二手品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事故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性额外予以1万至10万的处罚金。对于发生重大商品事故、乙方拒不配合处理以及乙方商品事故频发等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补偿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7.售后服务7.1售后服务责任:乙方为代销的商品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行为购买客户提供客户的安装、维修、退换货等售后上门服务,并在接到客户提交需求后的天内完成上述售后事项。7.2售后规范: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标准参照甲方售后标准流程执行,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相应标准并双方书面确认(书面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原件、传真、电子邮件、QQ/MSN聊天记录等),如乙方确认售后服务标准而在执行中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扣押相应金额货款、货物等)。因乙方对消费者投诉处理不善,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对客户进行先行赔付。赔付金额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暂扣乙方货款、质保金或等值货物。8.不可抗力条款8.1本协议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8.2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协议的履行。9.反商业贿赂条款9.1双方承诺,在彼此合作期间,禁止一切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或其家属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的,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如查证属实,将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并将被认为已经对甲方构成实质性的损害,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9.2如乙方有贿赂甲方员工的行为,甲方将停止一切合作,同时按照双方前12个月总交易额的30%(若前12个月总交易额的30%低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