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导师制度实施工作方案(试行)一、目的为促进公司各部门新员工对岗位胜任能力的提升,适应公司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及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骨干作为导师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的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有效开发、留住人才,及配合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需求,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二、适用范围1、各部门新入职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除外);2、新入职的人才梯队建设人员(储备干部),即应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毕业两年以下的优秀大专、本科毕业生;3、公司内部已经批准被列入后备人才培养对象的在职员工。三、工作职责1、人事行政部:负责导师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组织实施,导师辅导新员工期间的管理、考核、培训,及导师报表的审核、存档;2、导师:履行导师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按时提交工作报表;3、各部门经理、主管:负责导师的选拔、推荐、日常管理及工作督导、考核评定和管理制度的执行;4、总经理:负责导师管理制度及导师任命文件的审批。四、组织管理1、新员工导师制度是公司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行政部负责新员工导师的统一管理,并提供专项培训。2、人事行政部和部门共同负责导师的资格审核,在新员工辅导期间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的考核评定。3、人事行政部督促导师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报表的填写,并负责整理存档工作。4、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新员工导师制度,对导师工作进行抽查,推动新员工导师制度的深化。5、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邀请一些优秀的新员工导师参加讨论、介绍经验。6、部门经理、主管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五、导师任职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资深员工和管理人员,有资格担任导师: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2、入职三年以上,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为部门骨干人员;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以上,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4、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5、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说明:导师原则上是新员工的部门管理人员、资深同事,或其他部门推荐的导师。六、新员工职责1、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并执行;3、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4、积极参加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5、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新员工(非生产一线员工)需填写月度总结并提交给导师和直接上级。七、导师职责1、以身作则对新员工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2、导师应熟悉新员工岗位《职位说明书》,了解其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3、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或解决其遇到的问题;4、了解新员工的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5、推动新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6、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及工作安排;7、掌握其工作及学习绩效,听取其工作汇报,每月不少于1次书面鉴定;8、对新员工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岗位要求的评估部分负责;9、有权作出新员工在辅导期(试用期)不适合岗位的建议。八、导师辅导工作内容、范围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1对新员工进行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的宣导2及时了解新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交流工作3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方法、技能、人际关系的指导,解答或解决其遇到的问题4培训新员工熟悉本职岗位工作职责5对新员工的生活、情感等方面进行关怀和帮助九、导师制度实施流程、方法1、公司某岗位有新进员工时,应由该岗位所属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情况从本部门骨干人员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必须是已经公司批准),与新员工结成“一对一”师徒关系,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2、人事行政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确认,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对导师进行培训,让导师了解公司新员工导师制度的规定和工作方法;3、公司实行导师制主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对于因导师工作需要进行调动等实际情况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再从本部门骨干员工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并报人事行政部确认;4、导师应熟悉所辅导岗位的《职位说明书》,了解该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5、导师参与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对员工最终录用具有一定否决权;6、新员工入司当日,开始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并同时开始为期三至六个月的岗位辅导期;在辅导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培养计划,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和绩效;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让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7、辅导期每满一个月,人事行政部及用人部门根据导师工作业绩以及辅导新员工的效果进行月度考核(具体按导师绩效考核方案执行);8、辅导期满后,由导师所属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对导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具体按导师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导师工作角色结束。十、实施导师制度的工作要求1、各部门于9月15日前提交导师名单至人事行政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2、人事行政部及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公司要求对拟任导师进行任职培训;3、人才梯队人员导师由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担任,具体由人事行政部安排;4、在实施导师制度的过程中,未尽事宜由人事行政部解释、补充、说明。新员工导师制度从10月8日起正式实施。十一、附件1、《各部门推荐新员工导师人员登记表》2、《后备人才辅导工作计划表》3、《后备人才辅导月度工作总结表》4、《后备人才辅导周工作计划表》5、《后备人才辅导周工作总结表》6、《新员工和导师职责表》7、《储备干部轮岗学习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