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全面提高应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活动能力,有效地应对当前日趋复杂的反恐防范工作形势和社会治安形势,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保卫事件、重大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伤害。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3应急预案工作原则1.3.1反恐怖防范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1.“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3.以事件发生单位为主组织自救;4.事件发生单位承担救援费用;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件救援,并提供事件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的严重危害本单位稳定、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火灾事故、“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及其他要害部位进行恐怖袭击破坏活动的应急救援工作。2.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及工作职责2.1成立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配合上级有关单位,统一组织系统内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2.2指挥部主要职责2.2.1统一协调应急救援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2.2.2组织制定并实施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的应急救援方案;2.2.3全面掌握事件的性质以及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结合事件现场实际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件蔓延扩大;2.2.4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药品、器材、设备;2.2.5适时批准启动和终止本预案;2.2.6做好事件救援安全保护,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2.3指挥部组成人员2.3.1成立“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见附件一2.3.2指挥部内设办公室、专家组、救援组事件调查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2.4主要职责2.4.1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成立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对工作;负责定期组织修订管理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预案,审定各级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2.4.2救援组及职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件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保护事件现场;迅速指挥抢险救灾,查明事件性质、事件基本情况;2.4.3事件调查组及职责负责调查事件发生全过程,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反映至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2.4.4善后组及职责负责事件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及善后处理工作;2.4.5后勤保障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件发生区域秩序;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队伍;指挥疏散事件影响区域的人员;筹措调集应急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急救药品等;3.应急处理3.1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治安部门报告,同时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案,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3.2接到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启动本单位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3.3必要时,责令受到严重威胁的单位立即撤离并疏散人员。3.4严格按照救援预案的职责分工实施救援,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3.5应急救援人员进入救援现场应采取防护措施,并需经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密切监视险情并及时报告总指挥,一旦发生有可能危及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尽快将受到安全威胁的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3.6按照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等级,根据应急响应进展情况,由响应的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解除,解除应急响应所采取的各项措施。3.7各级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国家关于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确定发布内容,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指定专人及时发布。4.应急保障4.1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设备。4.2设备与装备保障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台帐。4.3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同时建立应急响应物资台帐,以及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机制。4.4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设立应急救援专项经费,为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5.预案启动及终止5.1预案启动及终止预案启动当发生III级应急响应事件时,或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实施救援。5.2救援终止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救援终止。向有关机构提供事件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6.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6.1应急救援培训做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6.2应急救援演练应视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6.3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演练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应变能力是否有明显提高。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实施方案、影像、图片、演练总结及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7.附则7.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每两年或发生重特大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部门。7.2奖励与责任追究在突发恐怖安全保卫事件应急救援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给予奖励,并对出现严重失职的单位及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8.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