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户庄小学教师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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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李户庄小学教师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小学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奖优罚劣,有利于教师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根据《沂山镇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意见》、《临朐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考核原则1、激励性原则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使满劲,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家长、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3、客观性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4、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进修、教学工作、教育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与培养教师和工作负荷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0分,附加分200分。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汇总后作为学期末教师绩效考核的依据。三、考核方法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一般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人员参加。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备课笔记、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参加教研活动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3、考核工作中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四、考核细则1.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修养(130分)1.1.政治思想表现(50分)1.1.1.思想表现,每学期一次积分。(20分)1.1.1.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学习,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你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否则扣10分;1.1.1.2.拥护党的政策方针,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实施素质教育,否则扣5分;1.1.1.3.周一举行的集体升旗仪式每缺勤一次扣2分;(因公外出或因事因病请假者除外)1.1.1.4.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接受或不认真完成者每次扣5分。1.1.2.政治学习,每学期两次积分。(20分)1.1.2.1.不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并没有请假的每次扣5分,请事假补齐笔记的扣2分,不补笔记的扣5分,(公出或因病请假者,补齐笔记的不扣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1.1.2.2.检查笔记不能按时交的每次扣5分;1.1.2.3.笔记不齐全不工整的每次扣5分;1.1.2.4.不参加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考试的扣10分;1、1、2、5、成绩所得分:成绩的1/10分作为考核分,等第合格者得满分(10分)。1.1.3.参加学校大型活动块,每学期一次积分。(10分)1.1.3.1.无故不参加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1.1.3.2.举行活动时安排的工作没有尽职尽责完成,出现较大失误的每次扣10分。1.2.师德修养(80分)1.2.1.遵纪守法,每学期一次积分。(20分)1.2.1.1.教职工办公时间唠闲嗑、娱乐、听音乐、玩游戏、进聊天室、闲逛、闲串办公室等,一次扣5分;1.2.1.2.节假日及非照明时间办公室灯亮着,室内每人扣1分,负责人扣2分;下班放学后,办公室没关灯及其它电器的责任者每次扣5分;1.2.1.3.门窗没关好扣责任人5分;1.2.1.4.教师在教室内吸烟或坐着上课的(除教学和生理需要外)及会议期间吸烟的扣5分;1.2.1.5.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商品(包括学习资料)的扣10分;1.2.1.6.有违法行为的受党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扣除全部一级指标分。1.2.2.工作责任心及服从分配情况块,每学期一次积分。(40分)1.2.2.1.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敬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全面负责,否则扣10分;1.2.2.2.尊敬家长,积极配合家长教育学生,否则扣5分;1.2.2.3.对错误的学生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2.2.4.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0分;但事后有悔改表现的可酌情少扣;1.2.2.5.教职工参加校内外的各种会议、学习不认真,手机等通讯工具影响会议和学习的,被警告一次扣5分;1.2.2.6.教职工无理顶撞领导安排工作的,一次扣10分;1.2.2.7.教职工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在开会及讨论时不讲,会后乱讲,每次扣10分;1.2.2.8.有辱骂领导、群众,暗中挑拔群众、领导与群众关系的每次扣10分。1.2.3.教师为人师表,每学期一次积分。(20分)1.2.3.1.教师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扣除全部为人师表块考核分;(20分)1.2.3.2.教师语言要文明,不许辱骂、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扣10分;1.2.3.3.教师在学生面前说话粗俗扣10分;1.2.3.4.教师举止要文明,不许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杂物,否则扣10分。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80分+10分)2.1.基础理论专业知识(40分+10分)2.1.1.基础专业知识考试,每学年一次积分。(30分)2.1.1.1.不参加基础专业知识考试的每次扣10分;(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免试对象和学校组织同意的人员除外)2.1.1.2.闭卷考试时有抄袭行为的每次扣10分;2.1.1.3.成绩与得分:所得分的1/10作为考核分。(10分)2.1.2.学历达标块,每学年一次积分。(10分+10分)2.1.2.1.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学历,不具备合格学历的扣10分;2.1.2.2.加分:当年度教师获得大专学历加5分,本科学历加10分。2.2.业务进修(40分)2.2.1.业务学习,每学期两次积分。(20分)2.2.1.1.不按时参加业务学习并没有请假的每次扣5分,请事假补齐笔记的扣2分,不补笔记的扣5分,(公出或因病请假者,补齐笔记的不扣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2.2.1.2.学习笔记不齐全、不工整的每次扣5分;2.2.1.3.检查笔记不能按时交的每次扣5分。2.2.2.基本功训练,每学期两次积分。(20分)2.2.2.1.基本功训练态度不端正,不认真的扣10分;2.2.2.2.基本功训练包括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任选一项每月4张、简笔画每月4张、粉笔字每月现场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次扣5分;2.2.2.3.基本功练习时不是自己完成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5分。3.教学工作(420分+70分)3.1.备课,每学期三次积分。(50分+10分)3.1.1.要按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要求,按时制定教学进度计划,否则扣10分;3.1.2.根据各科教学进度授课,提前一天备课,要有练习课、复习课教案,否则扣5分;3.1.3备课栏目[备课时间、授课时间、教学目标、重难点、过程设计、板书设计、后记或反思等填写齐全,少一项扣2分;(5分)3.1.4教学目标确定准确,体现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否则扣5分;3.1.5.教材重点、难点的确定要准确,否则扣5分;3.1.6.教学过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选择要符合新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否则扣5分;3.1.7.课堂、课后练习内容安排合理,具有层次性,否则扣5分;3.1.8.板书设计合理,体现主要内容,否则扣5分;3.1.9.有课堂小结,体现主要内容,否则扣5分;3.1.10.后记或反思要体现出教与学的得失及改进措施,否则扣5分;3.1.11.教案字迹工整,否则扣5分;3.1.12.教案严重抄袭或为应付教学检查的各种行为,无备课上课等一经查实扣其备课分50分;3.1.13.加分:经考核组考核,教案撰写、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有特色的加10分。3.2.课堂教学(100分)3.2.1.课堂教学,每学期一次积分。评分方法见《课堂教学评估表》(50分)3.2.2.课堂管理,每学期一次积分。(50分)3.2.2.1.课前1分钟侯课,否则扣5分;3.2.2.2.教师上课不负责任,对学生要求不严格,组织教学不得力,课堂秩序很乱,对学生不在课堂不闻不问,经领导巡视发现并记录学生,扣上课教师30分;3.2.2.3.上课后教师随便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5分;3.2.2.4.未经教导处批准私自串课、换课,检查发现一节次扣双方各10分;3.2.2.5.教师忘了给学生上课的,一次一节课扣分为:不足10分钟的扣10分,10分钟以上的扣20分(整堂课没上的扣30分),教师私自决定某节课不给学生上了,让学生自己上自习,检查发现一次扣30分。3.3.作业布置与批改,每学期两次积分。(30分)3.3.1.作业布置量要符合《潍坊市素质教育十条规定》的要求,否则扣5分;3.3.2.作业布置具有层次性、多样性,拓展性,否则扣5分;3.3.3.作业批改数量要符合教学要求和学校的规定,否则扣5分;3.3.4.批改作业时要做到有批、有改、有订正、有激励性评语,如需重做的,应有再批;作文批改时要有眉批、总批,应指导正确、具体,正确运用批改符号,否则扣5分;3.3.5.学生作业布局合理、规范,否则扣5分;3.3.6.作业批改实行等级制,否则扣5分;3.3.7.作业布置、批改要有具体时间,否则扣5分。3.4.课外活动与辅导(20分)3.4.1优差生辅导,每学期两次积分。(10分)学期初要有优差生辅导计划,如没有则扣5分;3.4.2.活动小组,每学期两次积分。(10分+10分)3.4.2.1.学期初有学期(或学年)活动计划,否则扣5分;3.4.2.2.能按计划定期活动,少活动一次扣5分;3.5.成绩考核与分析,每学期两次积分。(20分+10分)3.5.1.测试试卷要有依据,出题范围、难易度适中,测试及时,并及时上交测试试卷和测试成绩,不按时上交试卷或成绩的每次扣2分,试卷每出现一处错误扣2分;3.5.2.考试监考、评卷工作能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否则每次扣10分,错评、误评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3.5.3.质量分析要按学校的要求及时认真完成,上交不及时每次扣2分;填写不认真,应付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3.5.4.音乐、体育、美术、健康、劳动,英语、社会等学科要及时进行期末考查,及时将成绩上交教导处,否则扣5分;3.5.5.加分:根据教学大纲和本年级段或本班学生的实际教学需要,教学单元和学期测查试卷自拟,并且做到有层次、有特色,有较高的参考和实用价值的加10分。3.6.教学成果,每学年一次积分。(200分+50分)3.6.1.由教管办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质量抽测(200分)3.6.1.1.标准平均分+标准优秀率分=综合分考核。3.6.1.2.学科综合成绩高于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综合成绩5分的加5分,以后每升高5分依次加5分;低于全镇综合成绩的,且比上年度本科综合成绩下降,每降5分扣5分;3.6.1.4.学科综合成绩与上年级基础相比名次变化积分,按每往前移动一名加5分,倒退一名扣5分积分;保持第一加5分,第一退至第二不扣分;3.6.1.5.教平行班的合并后按上述积分方式的110%积分;教跨年级学科的,每科按上述积分方式的60%记分;教多科的,每科按同级的50%积分;3.6.1.6.所有非统一方式考查学科,采取问卷方式确定教学成果,取全镇语、数教师综合成绩的平均水平;(已担任统一考查学科的教师不在此列)3.6.2.教学类加分(50分)3.6.2.1.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竞赛获奖,按下表对指导教师进行积分;参加由教育行政下属机构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竞赛获奖,下浮一个等次;项目等级等次及标准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学生参赛获奖一3581218二2461015三1358123.6.2.2.组织学生参加镇级及以上文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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