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对子集团、子公司程序化管理流程(讨论稿)一、计划管理1、战略发展规划期目标计划:先由各子集团、各子公司按集团战略发展规划期目标计划要求编制,上报集团办公室,由集团企管部统一汇总,报集团总裁审核,由董事局审议批准。2、年度工作计划和关键绩效指标:先由各子集团、各子公司按年度工作计划和关键绩效指标要求编制,上报集团办公室,由集团企管部统一汇总,报集团总裁审核,由董事局审议批准。3、重大专项工作计划:重大专项工作指企业涉及品牌宣传、市场开发、经营决策、重要外事活动、重要工作方案等方面的专项工作。先有各子集团、各子公司按重大专项工作计划要求编制,上报集团办公室,由集团总裁审核,董事局主席批准。4、人力资源招聘计划:先有各子集团、各子公司按年度生产经营配套需要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总,报集团总裁审核,由董事局主席批准。二、经营管理1、融资拆资:子集团、子公司向银行或社会融资拆资,子集团超过万元、子公司超过万元时,需报集团总裁审核,由董事局主席批准;成员企业向银行或社会融资拆资,由母公司审核批准,并报集团财务部审核备案。2、应付款项:子集团、子公司支付款项时,子集团超过万元、子公司超过万元,需报集团总裁审核,董事局主席批准,再履行常规签批手续。添置固定资产款项支付,需报集团总裁审核,董事局主席批准,再履行常规签批手续。3、专项项目付款:子集团、子公司在支付投资或其他专项项目款项时,需先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阅,经集团总裁审核,董事局主席批准,再履行常规签批手续。4、重大经营决策:各子集团、子公司如遇重大经营决策时,需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集团办公室,经集团总裁审核,董事局审议批准,方可实施。5、统计报表:各子集团、子公司应定期或按规定向集团上报以下各类报表,一是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预核表,上报时间为每月的10日前;二是关键绩效指标统计表,上报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5日前;三是各类专业报表,如企业销售业绩报表、投资项目进度报表等,上报时间按报表设置要求。6、管理费收取:各子集团、子公司和成员企业应按年度销售收入(入账收入)分档比例缴纳:年度销售收入(入账收入)不足亿元的按贰万元、1亿元—5亿元按万分之三、5亿元—10亿元按万分之二、10亿元以上按万分之一的标准,向集团缴纳年度管理费,上交时间为次年的一月底前。三、投资管理1、投资合作:各子集团、子公司在开展投资合作项目前,需向集团投资发展部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集团投资发展部或资本运营部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评审,并报请集团董事局审议批准。2、投资项目实施:各子集团、子公司在实施投资项目过程中,除执行正常项目管理以外,需接受集团投资发展部或资本运营部的监督检查。3、投资项目稽查:各子集团、子公司在实施投资项目过程中,需随时接受集团财务部和审计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稽查。四、人力资源管理1、职务任免:各子集团、子公司正副职负责人任免,需报经集团董事局批准;各子集团、子公司中层正副职人员任免,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由集团董事局批准。2、人员招聘:各子集团、子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经集团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各用人单位可派人参与应聘测试,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和落实岗前培训。3、绩效考核:各子集团、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按企业薪酬规定落实员工待遇,并负责做好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阅,报集团总裁审核,由董事局主席批准,作为员工年度薪酬兑现的依据。五、合同与法务管理1、合同管理:各子集团、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合同标的子集团超过万元、子公司超过万元时,需报集团法务部审阅后,报集团总裁审核,董事局主席批准。2、法务管理:各子集团、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或顾客投诉其单个合同标的超过万元的,需报集团法务部整理后,报集团总裁审核和董事局批示。六、审计管理1、专项审计:各子集团、子公司的投资项目完成后,需接受集团审计部的专项审计。同时,集团也可以就经营和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其他专项审计活动。2、责任审计:各子集团、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在经营管理期间,需接受集团审计部每年度责任审计。3、离任审计:各子集团、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离任时,需接受集团审计部的离任审计。七、公文事务管理1、公文处理:各子集团、子公司向集团上报的报告、报表、文件等资料,由集团办公室统一收发、登记后,交集团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集团领导签批交办的事项,经办人办理完毕后返回上报单位。2、信息管理:各子公司和成员企业应及时向集团提供企业新闻、重要会议活动、企业荣誉、好人好事、先进事迹等方面的新闻报道素材和稿件,由集团办公室负责撰写或编辑,经集团领导审阅批准后发表到集团网站、OA系统和其他新闻媒体。3、总结表彰:各子集团、子公司按照集团统一要求,做好一年一度的总结表彰工作,将企业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及评比出的各类先进集体、个人汇总报集团办公室,报集团总裁审批,董事局审议批准。各子集团、子公司可单独进行总结表彰活动,由集团领导或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