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性的社会分工看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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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本科生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女性学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课程期末考试试卷(论文)专业:社会工作学号:1012784姓名:范斌成绩:_________从两性的社会分工看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变迁摘要:女性作为人类历史进程中不可缺少的社会角色,对于人类历史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女性社会地位的讨论同样也不绝于耳,女性的社会地位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发生的诸多变化值得我们深深思考。本文以两性分工的演变历史进行切入,以男性和女性分工不同的差异为着眼点,从社会生产、劳动分工以及历史变迁带来的影响等诸多角度就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进行纵向论述,分析现实存在的社会性别差序结构,以期得出女性社会地位变化的题中之义。关键词:女性;社会地位;两性;社会分工;变迁一、原始社会—女性社会地位的高峰(一)女神崇拜—女性地位的最高峰人类诞生之后,人类首先进入了原始社会。原始社会作为社会发展的初始时期,人们的认识处于一个相对不发达的朦胧时期,对于自己不能解释的事物总是秉承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在人类生殖方面更是如此。因此诞生了和生殖密切相关的一系列崇拜行为。原始社会是人类现有历史中最为长久的一个时期,同时也是母系氏族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据相关资料考证,“在龙山文化时期(约公元前3000—约公元前2000年)为父系氏族社会,而在这之前的仰韶文化时期(约公元前5000—约公元前3000年)则为明显的母系社会”①。在这一时期,女神崇拜这一在母系社会中以一种女性形象作为崇拜主题的偶像祭祀仪式出现,成为早期宗教的雏形。同时,女性的地位处于一个不可替代的高峰,成为女性历史上一个最为辉煌的阶段。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对于“性”的发现使得人们知道人类的生育繁衍跟性有关,但是仅仅知道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对于其中蕴藏的奥秘根本无法进行解释。于是在这种矛盾的心情中生殖崇拜应运而生。而女神便是在生殖崇拜基础上产生的人类宗教崇拜史上第一批产物。从人类的诞生到性的发现,从始祖女神的诞生到专职生育女神的①引自杜方琴,王政《中国历史中的妇女与性别》,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第3页。2形成,人类在不断的进步中构造了一个贯穿于原始社会历史长河的女性生育为核心的牢固的信仰链条。而在这个链条中,被崇拜的主体始终是作为生育代表的女性,女性崇拜成为历史最悠久的性别崇拜,同时女性也作为历史上最为悠久、人数最多的崇拜偶像。女性崇拜的这种突出地位是由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和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所决定的。在原始社会中,自然环境极为恶劣,原始居民的生存环境处于很不稳定的状态。而决定一个部群能够否延续下去的主要方面就是这个部群的人口数量。因此在原始社会中最重要的不外乎就是“两生”,即生存和生育。在保证人口正常出生的基础上要努力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存活下去一直是原始居民不断追求的目标。在这两件事上,无疑女性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女人的生育能力被当做一种神圣的力量,成为维持氏族生存的决定性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对女性生育功能认识的提高,女性生育神的数目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从而构建了一个庞大的生育神体系。女性作为这样一个生育的主体代表,自然在原始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代表着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力量。(二)时代塑造女神一个时期内的普遍的社会认同是由具有较强的历史性的。作为原始社会的女性之所以处于如此之高的社会地位,必定与当时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是社会生产下的发展产物。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女性的社会角色会随着人们认识能力的不断发展逐渐的呈现固定的特点。结合原始社会的历史发展特点可以将其原因分为以下几点:1、对生殖力量的敬畏。原始社会的人们存在着“渴望繁衍后代”和“难以解释生殖现象”之间的矛盾心情,一方面对于延续部落的生殖现象极为重视,另一方面又不能对此进行明确的认知,因此对于“能从肚子里面出来孩子”的女性保持着一种异乎寻常的尊重和敬畏。女性因为特殊的生理原因,成为这种崇拜的接受主体,在家庭角色中处于支柱地位。2、两性经济成就的对比②。在原始社会初期,男性一般会进行和狩猎和征战,用实际行动保卫自己的部落,而女性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承担着采集、养育孩子、缝衣做饭、制作陶器等责任。相比之下,男性似乎在体力上付出的更多,需要更加受到重视,但是在原始社会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以及恶劣的自然环境的影响,男性外出狩猎成功的概率并不是很高,随时会面临着生命的危险。相反,处于部落之中或者外出采集的女性则面临着比较小的风险,采集到的果实以及制作出的陶器等器皿较②郝继东,周丹《从“女神”、“女人”到“女奴”—由汉字看古代女性地位的变化》,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第93-96页。3之外出狩猎的稀少猎物就显得更加的普及和重要,在维系部族生存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经济上处于稳定地位的女性往往会收到更加的尊重。3、独特的心理慰藉作用。在母系社会中,女性是来自同一个氏族,而男性则是来自不同的氏族。在族落的发展过程中,男性对于自己的父亲难以确定,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自己母亲所在的氏族,因此在心理自然会生出一种建立在血缘上的依附关系;而一旦男性承担外出狩猎和征战的任务,在受到伤害的时候,则又只能在回到女性身边的时候才能得到食物的补充,才能获得心理上的安慰以及慰藉,因此会存在着强烈的敬重之情。(三)女神的衰落—由“女神”到“女人”的转变对生殖的崇拜,经济成就的差异等是母系氏族中女性处于较高社会地位的主要原因。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分工的明显化,母系氏族中女性的社会地位想要进行继续的提高就遇到了不可避免的瓶颈。在体力上不如男性、在征战中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繁育过程中面临的高风险以及原始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等诸多因素使得女性的社会角色出现了一定的改变。而在这样的改变中,逐渐固化下来的女性的社会角色使得母系社会的定义逐渐的模糊化。金属工具的出现使得男性的生产能力得到明显的提高,不光是在原始的农业生产中,这一现象同样也体现在狩猎征战等方面。而此时的妇女则倾向从事主要生产部门(农业、畜牧业)之外的附属性家务劳动,当然这是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下的技能财富。但是就是在这样的逐渐的社会角色发生转变的前提下,其在氏族中的统治地位逐渐被男性替代,而世系也由母系社会转为父系社会。虽然在历史进程中,二者的社会角色的转变在某种程度上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以及客观事实的,但是在实际上女性为了不失去其权利依然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在这一时代转型时期,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总结:1、人们逐渐的发现,男性在生殖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甚至认为男性的“种子”是胎儿形成的原因。女性只是充当了一种“孵育器”的角色,只是给胎儿提供了一个生育场所,因此对于女性的崇拜之情逐渐的下降甚至湮没。当男人认识到这些以后,其强权态度就暴露无遗。2、男女比例的异常引起的社会分工的变化。据学者考证,“在公元前4500年前—前2000年,黄河流域的新石器时代这样过一个时段范围内,人口众多性别比构成明显表现出男性多于女性的特点,性别比在有的地方高达2.30:1以上(不计算性别比特高4值在5.0:1以上的特例),通常性别比的均值可以达到1.82:1。③”男性因为数量上的优势逐渐的成为了更多的劳动方式的主宰者,除了担当传统的外出狩猎、捕捞等活动外,还必须在农业种植以及畜牧圈养上付出更多的精力,男性成为维系氏族生存下去的食物来源的主要提供者。因此在以前因为经济地位上的差异而造成的社会性别角色差异逐渐的模糊。男性的经济地位的重要性逐渐的体现出来,而经济地位的重要性在以后不断进步的政治进程中得到越发的重视。3、越来越频繁的氏族冲突以及敌对势力的发展,抵抗敌对势力的进攻成为男性的主要工作。随着在不断的进攻与抵御进攻之间的力量交织,男性的统治地位不断的得到部落的承认。一旦男人认识到自我的价值并且存在着一定范围的社会认同,其雄性的力量就会爆发出来,迅速而有力的占据社会的主要部门,并且一直为延续下去这种强势的社会地位而努力。二、奴隶社会—父权制社会下的女性原始社会结束后,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聚集,出现了一个以奴隶主占有奴隶的人身,控制其自由,实行超出经济奴役为主要特征的奴隶制社会。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占有经济地位上的绝对尊贵性,在社会统治层面也处于不可侵犯的地位。从约公元前21世纪末到公元前221年,在这悠久的历史进程中逐渐的建立起来的以居住在黄河流域以及长江流域的华夏族为代表的先民的历史。而在将近两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社会性别格局带来的女性社会地位以及社会角色的变化对于后世影响极为重大。美国妇女学家斯科特曾经敏锐的指出,“社会性别是基于可见的两性差异构成的种种社会权力关系的一种要素,是一种表达权力关系的基本方式,更为确切的说是表达权力关系的一个主要场所和手段。④”经历过近两千年的母系社会以后,以一系列女性神祗为代表的女性崇拜使女性的社会地位达到巅峰,而处于奴隶社会的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着根本的变化。社会性别制度的基本骨架是关于两性的活动范围以及职事分工的社会法则⑤。社会性别制度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到西周时期才算是得到了定型。因此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诸多的社会因素对于这以话题产生了或多或少的作用。③知原:《人之初·华夏远古寻踪》,四川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12—115页。④琼·斯科特:《社会性别,历史分析的一个有效范畴》,蔡一平、王政主编《从妇女史到社会性别史—妇女史译文集》,天津市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⑤引自杜方琴,王政《中国历史中的妇女与性别》,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第78页。5在奴隶社会时期,父系的传统已然形成。在权位与血缘关系不再按照母系社会的继承方式时,父权制的社会性别制度逐渐的形成。周礼初立,由男性确立的财富权利分派关系是维持着整个贵族制度继续运转的不二法门。在社会分工上,女性已经被逐渐的排挤出政治领域,在公共事务上的女性只是作为一种形式上的陪衬,更多的是作为家庭内务和生育的承担者。在宗庙祭祀领域,原先的女性也从神祗的主题逐渐的演变为贵族的助手。在商周时期的庙祭制度上可以明显的看出这一点。在商代,先妣依旧独自享有宗庙祭祀之权,先妣与先王先公同祭;而在周代,严格的庙祭制度已经不允许度妇女成为祭祀的主角,贵族妇女只是成为祭祀的配享者和祭祀过程作为男性的助手的角色进行过程的准备活动,不能真正加入到祭祀的主体队伍中去。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礼仪宗法的演变,女性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角色是在逐渐的下降,在夏商周三代之间存在着明显得分差异。王国维认为周礼的发展是以“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⑥”为基本精神。周代八百年间,周礼的社会性别制度不断得到强化。从原始社会中流传下来的传统经济活动模式在周代进一步的固化,并且成为一种仪式的部分内容。这一点在最高统治者的以身作则就可以明显看出。周天子“亲载耒耜”,而夫人之众“季春之月,亲东乡躬桑”。最高统治者的示范行为是对社会性别分工模式的一种默认与固化,在政治层面予以承认和鼓励。这种自上而下的示范行为自然受到更多的理解和接受,并且一直延续至近代。在劳动分工上,由于周朝实行分封制,天子将所属土地分封给各级诸侯贵族,因此多数人自然而然的沦为没有土地的奴隶。而作为高劳动强度的载体,男性角色肯定是首选。因此在民间,男性是作为各级奴隶主的劳动工具,而广大妇女则是充当着自原始社会就熟悉的家庭劳动。尽管在面临着残酷的阶级压迫方面,男女并不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但是在经济生产模式上依旧遵循着较为一致化的传统模式,即男耕女织。而在早期的儒教体系中,关于模范女性的论述则是为女性这样一个社会角色的扮演增加了诸多的规范和束缚。在关于女性的论述上,我们也可以明显的看出妇女个体的社会主体地位存在着下降的趋势。对妇女的歧视早在《诗经》中就有表露,孔子“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也反映出同样的思想倾向。在儒家的整体的宗法体系中,一直是致力于将周朝男子心中完美的女性形象进行宣扬,并且作为女性的完美典范以供后世效法,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成为后世女性社会地位急剧下降直至造成在封建社会中女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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