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鹰国际购物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正确处理各类诉讼与纠纷,实现集团内部法律资源、信息共享,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购物集团本部及各连锁店。3.管理体制3.1集团行政管理部在总裁室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及各连锁店法律事务的协调工作,牵头办理具体法律事务;3.2连锁店行政部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店法律事务的协调与具体办理;3.3各店总经理室负责决定处理本店各类法律事务,依照本办法4.3条的有关规定,诉讼案件及其他重大纠纷报备集团。4.法律事务管理内容4.1聘请法律顾问:4.1.1各连锁店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当地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选聘应从资质、服务内容、服务品质、价格等方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选聘的顾问单位应在当地业界有良好的声誉,顾问单位指派的顾问律师至少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4.1.2连锁店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事务所简介、律师简历、联系方式等应向集团行政管理部报备;4.1.3根据连锁店需要,集团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可为各店提供法律咨询、法务支持等服务。4.2建立法律审查机制:4.2.1连锁店招商业务合同、劳动合同的样本应由法律顾问审核,并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意见及规定;招商等格式合同的格式由集团统一制订、定期完善;4.2.2集团和连锁店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或协议(一般指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原则上应送法律顾问审核;4.2.3各店在制订劳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时,应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以避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4.2.4连锁店在处理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与纠纷时,应适时由法律顾问介入,提供专业分析与建议,避免矛盾激化。4.3建立案件报备制:4.3.1各店发生的诉讼、仲裁类案件,不论标的大小,均应及时将诉讼文书及相关情况报备集团。4.3.2各店发生的可能引发诉讼或其他重大纠纷,应及时报备集团行政管理部4.3.3集团行政管理部对于连锁店上报的案件将及时征询集团法律顾问意见,为各店提供支持和服务,并报告总裁室。4.3.4有关商标、商号、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案件纠纷,报集团协调处理。4.4法律资源共享:4.4.1集团和连锁店共同建立法务信息平台,通过OA等方式实现共享。4.4.2各店行政部将发生的有典型意义的案例,通过OA发布,供其他连锁店和集团参考;4.4.3集团行政管理部及各店行政部平时注意收集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在OA上发布,并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改进行更新;4.4.4集团行政管理部将聘请的法律顾问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等进行发布,以便对连锁店提供及时、适当的支持。4.5日常法务管理:4.5.1行政部主动了解各部门法律需求,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或讲座,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本公司法律顾问解答员工提出的法律问题;4.5.2各部门配合行政部收集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时反馈更新情况,根据需要适时组织相关培训;4.5.3各店行政部应建立与当地司法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4.5.4各店行政部对选聘的法律顾问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行动态管理;4.5.5集团行政管理部、各店行政部对法律事务文件及时归档,规范管理。5.附则5.1本办法由购物集团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5.2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试行。5.3本办法附件《法律事务备案表》富不贵只能是土豪,你可以一夜暴富,但是贵气却需要三代以上的培养。孔子说“富而不骄,莫若富而好礼。”如今我们不缺土豪,但是我们缺少贵族。高贵是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气与悲悯之怀,高贵是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壮志与担当之志高贵是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责任之心。精神的财富和高贵的内心最能养成性格的高贵,以贵为美,在不知不觉中营造出和气的氛围;以贵为高,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我们的素质。以贵为尊,在创造了大量物质财富的同时,精神也提升一个境界。一个心灵高贵的人举手投足间都会透露出优雅的品质,一个道德高贵的社会大街小巷都会留露出和谐的温馨,一个气节高贵的民族一定是让人尊崇膜拜的民族。别让富而不贵成为永久的痛。分享一段网上流传着改变内心的风水的方法,让我们的内心高贵起来:喜欢付出,福报就越来越多;喜欢感恩,顺利就越来越多;喜欢助人,贵人就越来越多;喜欢知足,快乐就越来越多;喜欢逃避,失败就越来越多;喜欢分享,朋友就越来越多。喜欢生气,疾病就越来越多;喜欢施财,富贵就越来越多;喜欢享福,痛苦就越来越多;喜欢学习,智慧就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