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JJF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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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这一章和第四章一样,属于教材最重要的章节之一,主要是介绍我国所得税的三大税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外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考试中既可以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又可以在主观题中进行考察。考察的方式可以是对三个所得税种单独、分别进行考察,也可以将企业所得税、外商企业所得税和第四章、第六章的内容结合起来出题。这一章的学习,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教材上主要知识点的记忆,另一方面还要能够结合教材的具体知识点来加以应用,做到准确的计算出各种情况下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从总体上来说,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对象征收的税种。它属于直接税,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所得。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内资企业征收的所得税。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征税范围二、税率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3%。两档照顾性税率: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征收。★另外,对于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的话,可以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例:某集体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6万元,弥补上年亏损后剩余5.1万元,则企业本年应纳所得税的税额是()。A、0.765万元B、0.918万元C、1.377万元D、1.683万元答案:C解析:如果将题目中的条件改为“弥补上年亏损5.1万元”,这里适用33%的税率。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一)收入总额的确定1、收入总额的基本规定(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不包括购买国债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8)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总额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他收入。2、特殊情况处理(1)对于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另有规定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都应记入利润总额。――对于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流转税,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所得税;对于先征后返和先征后退的流转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所得税。(2)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额50%及以上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3)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以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处理;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按合同约定应该留归企业所有的,应视为企业收入处理。(4)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权益的,收入应该参照取得收入当时的市场价格。(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6)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7)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注意这里“逾期”的概念。(8)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的金额。(9)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资产账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10)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该并入总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11)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变卖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3)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14)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国债利息收入不包括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B.企业将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C.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D.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答案:ABCD解析:题目考察的就是确定收入总额时的特殊情况的处理。(二)准予扣除项目1、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1)成本: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义务人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2)费用:包括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税金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税金单独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因其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4)损失是指纳税人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2、准予扣除的特殊项目(1)借款费用支出①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②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按照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③为购建、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将其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④纳税人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在不高于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⑤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房地产的开发成本。⑥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⑦企业借款除非明确指明用于开发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不将非指明用途的借款费用分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2)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例: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为工资、薪金支出的是()。A.误餐补贴B.独生子女补贴C.物价补贴D.地区补贴〔答案〕B〔解析〕工资、薪金支出中的补贴包括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安装计税工资的2%,14%,1.5%扣除。――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和扣除职工的“三费”;――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和扣除职工的“三费”。例:某企业年平均职工为200人,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该企业当年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万元。A.70B.67.2C.65.1D.60.5〔答案〕B〔解析〕因为1600×200×12400万元,所以1600×200×12×(2%+14%+1.5%)=67.2万元。(4)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按1.5%的扣除标准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的计算:第一步:调整所得额,将企业已经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第二步:将调整后的所得额×3%,计算扣除限额;第三步:调整捐赠支出例:某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销售税金15万元,期间费用100万元,其中通过非营利机构公益性捐赠15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红十字事业5万元,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8.5万元,联营企业税率为15%。[答案]纳税调整前所得:[1000+8.5/(1-15%)-500-15-100]=395(万元)扣除限额=395×3%=11.85(万元)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30-11.85-5=13.15(万元)(5)业务招待费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年销售(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该部分的3‰。★收入净额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7)固定资产租赁费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赁费不得扣除,但可以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8)坏账损失和坏账准备金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实务中,经报税务机关批准,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的,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坏账准备金的计提基数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9)会员费纳税人加入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纳税人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向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交纳的会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10)固定资产转让费用(11)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该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12)汇兑损益(13)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14)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①广告费――一般情况下,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制药、食品、日化、家电、通信等等特殊行业,按销售(营业)收入的8%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广告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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