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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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建设标准化实施手册(安全文明施工篇)目录1、安全管理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二科)1.1.1、目标体系1.1.2、创优申报1.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2.1、管理机构的设置地铁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小组,成员包括项目副职、各职能部室负责人以及作业班组长等。每个工程项目至少配备一名文明施工专职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⑴、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①、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②、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③、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⑵、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②、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③、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⑶、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⑷、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⑸、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1.2.2、管理职责2.2.1、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⑴、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⑵、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⑶、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⑷、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⑸、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⑹、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2.2、文明施工管理职责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及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⑴、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方案的实施工作;⑵、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⑶、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1.2.3、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⑴、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考核制度;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⑷、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⑸、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⑹、班前安全讲话制度;⑺、领导带班作业制度;⑻、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⑼、危险源管理制度;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⑾、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⑿、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3、安全培训及教育施工单位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3.1、安全教育的类型⑴、普法教育。各级管理人员的全体员工应不断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画展、标语、挂图、黑板报和壁报等多种形式,经常进行广泛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应制订普法学习计划,总结学习效果。⑵、岗前教育。新员工上岗前,由单位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作业环境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培训教育,合格后,方能在熟练人员带领或指导下操作。⑶、转岗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时,由使用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能操作。⑷、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员工凡从事电力、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吊装、爆破、金属焊接(气割)、瓦斯检验、机动车驾驶、建筑登高架设等作业的,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操作。⑸、“三类人员”培训。(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培训或考核合格,持证上岗;⑹、日常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并合格。1.3.2、安全教育的内容⑴、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⑶、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②、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④、有关事故案例等。⑷、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⑤、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⑥、本工程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⑧、有关事故案例;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⑸、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②、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③、有关事故案例;④、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1.3.3、安全教育培训学时的有关规定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⑵、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⑶、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⑷、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⑸、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⑹、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⑺、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班线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①、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②、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③、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1.4、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中铁建十九局)1.4.1、特种设备管理1.4.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2.4、起重吊装安全管理1.5、安全防护(中铁二局)1.5.1、劳动保护1.5.2、“四口”、“五临边”防护1.5.3、交叉作业防护1.5.4、施工用电1.6、风险源管理(中铁建十九局)1.6.1、风险源辨识1.6.2、风险源评价1.6.3、风险源控制1.6.4、安全监测3.7、应急管理3.7.1、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3.7.2、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审批3.7.3、现场应急物资的储备3.7.4、应急预案的演练3.8、安全操作规程3.9、职业健康管理3.10、安全管理台账(二科)2、文明施工2.1、项目部驻地建设2.1.1、总体规划⑴、选址要求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地段;避开取土、弃土场地;避开高压线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⑵、管理要求靠近现场、便于管理、不受施工干扰;交通便利、尽量靠近主要道路,尽量避免引入线;通信通畅、邮路便捷、满足办公自动化要求。⑶、驻地建设总体要求①、驻地建设应因地制宜,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等尽量保持环境一致性,尽量不破坏原有景观。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现场项目部办公室、宿舍生活区应实施全封闭,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并设置大门,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②、临时设施搭建不得超过二层,并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满足安全、消防、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应设置缆风绳,保证抗风安全要求。③、所有宣传、标识宜执行企业文化标准,如政府、业主有要求时从其要求。在项目经理部醒目位置竖排布置项目名称牌、党工委名称牌。办公区、生活区有明显标识,宣传标识齐全。区域内的民工、分包方统一纳入总体规划。④、临时宿舍、办公用房活动房骨架采用方管、角钢、工字钢等型钢制作。墙面和屋面板等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活动房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使用前应进行安装验收,材料合格并通过监理签认后方能投入使用。⑤、宿舍、办公室数量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区四周应采取良好的排水措施。有条件的工地可因地制宜营造职工休息区,美化环境,改善职工在工地的生活条件。休息区应尽量减少硬地化,增加绿化面积,适当设置喷泉、叠水池、休息亭等景观,有条件的项目部还可设置部分健身设施。⑥、办公楼应美观规范、布置灵活、拆装方便。标准规格为双层,双楼梯。办公、生活区标准间开间宽不小于3.45m,进深不小于5.75m,正面一门一窗,背面一窗。楼梯和二楼走廊宽度不小于1.2m,如为中间设置走廊应不小于1.75m,扶手栏杆高不低于1.0m。8间及以上用设置2双侧上下楼梯。⑦、活动板房一层地面使用地板砖,二层地面使用复合地板。⑧、驻地临时设施搭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才准许使用。利用既有建筑物作为建设工地办公、生活用房使用的,建设单位也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采用砖砌体砌筑的临时用房,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建筑物的安全牢固。⑨、生活用水应采用市政自来水。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河道等,应设置满足要求的三级沉淀池净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⑩、应设置停车场所,停车场地采用硬化地面等,并划线明显标识,设停车场指示牌。图2-1-1-1项目部全景一图2-1-1-2项目部平面布置图2-1-1-3项目部建设示例一图2-1-1-4项目部建设示例二2.1.1.1、大门及门卫室项目部大门的布置应遵循简洁并富有企业特色的原则。图2-1-1-1-1项目部大门示例一图2-1-1-1-2项目部大门示例二图2-1-1-1-3项目部大门示例三图2-1-1-1-4项目部门卫亭示例一图2-1-1-1-5项目部门卫亭示例二图2-1-1-1-6项目部门卫亭示例三2.1.1.2、驻地围蔽项目部驻地一般采用金属围栏或砖砌围墙进行围蔽。围蔽高度一般不得低于1.8米;采用实体围墙时,围墙外侧应进行美化。图2-1-1-2-1金属围栏图2-1-1-2-2砖砌围墙2.1.1.3、停车场停车场分为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以满足停车要求为原则,条件允许的情况可以设置车位顶棚;非机动车停车棚应设在开阔地,棚内必须配备充电设施,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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