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鉴于甲乙双方2016年10月7日签订的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内容增加部分:1、从2017年4月10日开始,租金变更为每月一千元整(1000.00元)。2、租期从2017年4月10日起至年月日止(个月)。3、租金支付周期为一月一交,为每月的10号。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