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开展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更好地推进全市科学发展、全面转型、率先崛起、富民强市大业,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以“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增强机关和党员干部服务科学发展能力为总要求,突出效能建设,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运作方式,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创造良好的环境。二、工作目标机关权责更明晰、行为更规范、运转更协调、信息更公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的观念显著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机关和机关干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三、活动范围(一)市直党政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三)承担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四)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省驻芜单位;县区、镇(街道)机关参照执行。四、组织领导成立芜湖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效能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市效能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统计局、市法制办等负责同志组成。市效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效能办”),市效能办设在市纪委,由市效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五、工作重点(一)着力解决少数机关干部发展意识不强、干事创业激情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二)着力解决少数机关职权不清、运转不灵,推诿扯皮、执行“梗阻”等突出问题,促进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完善机关运作方式,实现机关工作提速。(三)着力解决少数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企业和投资者满意。(四)着力解决效能建设制度不落实、绩效评价不准确、责任追究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增强效能建设制度的执行力,建立科学的效能建设评价体系和严格的责任追究体系。六、方法步骤活动从2011年9月下旬起到2012年12月止,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9月下旬-11月底)1、制定方案。市效能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进度和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动员部署。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层层落实。3、专题教育。开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关于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讲话、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在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4、集中宣传。报刊、广播、电视对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网站开设“效能建设”专栏加强宣传,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号码,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第二阶段:对照检查(2011年12月初—2012年5月底)1、组织评议考核。一是开展“万人千企评议机关作风行风”活动。按照工作职能、服务范围,对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分类评议。机关作风评议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行风建设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廉洁从业等;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开展“民主评议科长”活动。对具有行政审批、执纪执法、行政管理服务职能以及与群众密切联系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三是通报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评议考核、明察暗访、投诉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电子监察、媒体曝光反映的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向全市通报。2、单位自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两会一谈”(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提高效能大家谈)效能建设学习讨论活动,并通过问卷调查,召开服务对象、企业、投资者座谈会,梳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情况等多种方式,查找本部门本单位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单位从制度建设、职权明晰、机关运转、执行落实、责任到位、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个人从学习创新、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办事效率、遵守制度、服务态度等方面入手,查找效能建设存在的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各部门各单位向市效能办报送本部门本单位效能建设分析检查报告,机关工作人员撰写效能自查报告。第三阶段:整改完善(2012年6月初—9月底)1、整改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全市通报和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整改方案于2012年6月中旬报市效能办。市效能领导小组将及时听取各部门各单位效能建设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开展监督检查,实施分类指导。2、完善制度。建立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办事公开、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绩效考核、AB岗、投诉受理等效能建设基本制度,健全效能建设制度体系。3、改进服务。各部门各单位重新梳理工作流程,规范、简化办事程序,认真执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研究制定新的便民利民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措施。改进文风,端正会风,精减发文,控制会议数量;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调查研究和服务群众上。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实现提速增效。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4、深化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减少基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机制性障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和监管。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完善绩效考评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权力行使指导性标准,约束自由裁量空间。开展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并逐步推行,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第四阶段:巩固成果(2012年10月初—12月底)1、检查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对效能建设活动全面自查总结,并于2012年10月底将自查总结报告报送市效能办。市效能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考核。2、推广经验。召开效能建设活动总结大会,组织效能建设活动成果评选,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3、健全机制。把效能建设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完善绩效评价、考核评议、举报投诉、电子监察、激励奖惩、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将效能建设情况纳入机关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二)密切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上下级沟通联系,协调互动;市效能办要做好综合协调,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活动各项任务落实。(三)加强监督检查。市效能办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对严重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抓效能建设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四)接受群众监督。整个活动过程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最重要的标准。(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在效能建设活动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附件: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主要工作附件: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主要工作一、开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效能建设的思想认识,查找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工委)二、编印《芜湖市机关效能建设学习手册》。(牵头单位:市效能办)三、《芜湖日报》刊发系列评论员文章。(牵头单位:芜湖日报报业集团)四、开展“万人千企评议机关作风行风”活动。(牵头单位:市政评办)五、开展“民主评议科长”活动。(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六、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投诉网络,公布投诉电话、邮箱,进一步健全投诉、登记、查处、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七、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专题视察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效能办)八、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明察暗访。(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广电台)九、完善效能建设投诉受理办法,制定《关于违反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十、查处、通报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十一、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控。(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工委)十二、开展机关干部职工计算机应用、电子办公平台应用技能比赛。(牵头单位:市信息办)十三、组织开展“节水、节电、节纸、节支”为内容的节能降耗活动。(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四、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十五、各单位制定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考核制、AB岗制等制度,修订工作规则,完善决策机制,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法制办)十六、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政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建设,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办)十七、机关办事提速。各单位在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办事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十八、改进文风、会风,精简发文,控制会议数量。(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十九、修订、出台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措施。(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政府纠风办)二十、建立投资企业“绿卡”制度,向符合条件的来芜投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发放“绿卡”,明示优惠政策和特殊服务待遇。(牵头单位:市招商局)二十一、建立招商引资全程服务制度,制定招商引资服务规范,构建引资单位服务、职能部门服务、园区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招商局)二十二、建立基层检查、涉企涉路检查审批制度,规范检查程序,杜绝乱检查。(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二十三、将效能建设纳入机关年度综合考核,严明奖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效能办)二十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减少基层发展经济的体制和政策障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市法制办)二十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辑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和监管,指导县区提高审批服务水平。(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