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申请审核流程图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廉租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所需提交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户口管理单位另开具户口证明)结婚证、居住证明、申请承诺书、公积金承诺书、无工作、无收入承诺书、公积金、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单。2、户籍地(居住地)产权证明、无工作、无收入(居委会开具)。3、迁至现户籍地不满三年者,需提供原户籍地房产证明。4、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工资卡复印件。5、其他家庭成员需提供房屋评估证明。6、外地房产不计面积,评估后算入总资产内。7、退休人员不能贷款,需付全款。8、若是低保家庭,出示低保证复印件。注:北京市通州区廉租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1人8264元以下7.5㎡及以下150000元及以下2人16728元以下7.5㎡及以下230000元及以下3人25092元以下7.5㎡及以下300000元及以下4人33456元以下7.5㎡及以下380000元及以下5人及以上41820元以下7.5㎡及以下400000元及以下注:人均月收入低于697,申请廉租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以上条件须同时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