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船演习中救生艇使用安全指南1.总则海员熟悉其船上救生系统并且相信为其安全而准备的这些系统在紧急情况时将工作并发挥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为达到这点,经常性的、定期的船上演习是必要的。船员培训是演习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最初的岸上培训的补充,船上培训将使船员熟悉船舶系统和相关使用、操作和演习程序。这些培训的目的,是完善SOLAS公约要求的船员能够有效和安全使用设备的适任能力。在演习时,应把SOLAS公约中的弃船时限看作次要目标。1.1演习频率经验表明,保持频繁的演习有助于实现有关使船员熟悉其船上救生系统并且相信这些系统在紧急时将工作并发挥作用的目的。演习使船员有机会获得使用安全设备和合作的经验。应付紧急事项和处理需弃船情况的能力要很好地加以演练。然而,船员频繁变动有时使得如果仅仅进行最低要求的演习,很难保证船上所有人员都有机会参加演习。所以,应考虑按时演习来保证船上所有人员有及早的机会熟悉船上救生设施。1.2演习必须安全应有计划、有组织和进行弃船演习以便使所认知的风险降到最低并且与相关船上职业安全和健康要求相一致。演习提供了一个机会来证明救生设施工作正常其所有相关设备在正常位置、工作良好、现成可用。在进行演习前,应检查救生艇及其安全设备已按照厂家使用说明进行了保养,也要注意到所有必要的预防性措施。不正常的磨损、裂痕或腐蚀都应立刻报告给负责的高级船员。1.3学习的重点演习应带有学习重点来进行并且应被视为一个学习经历,不应视为是一个任务来满足定期进行演习的要求。无论是SOLAS要求的应急演习还是为加强船员适任能力而进行的附加特别演习,都应以安全速度来进行。演习期间,应注意保证每个人熟知其责任和需操作的设备。如必要,应暂停演习来解释特别困难的部分。在决定演习的速度和演习项目内容时,船员的经验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1.4计划和组织演习SOLAS要求演习应尽可能按照实际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来进行。这意味着演习要尽量全程进行。同时,演习必须保证以各方面都安全的方式进行。因此,带来不必要风险的演习内容需要特别注意或排除在演习之外。准备演习时,那些负责的人员应重新查阅厂家的使用手册以便确保计划的演习正确进行。那些负责演习的人员应确保船员熟悉救生系统使用手册中提供的指导。在演习过程中得到的教训应形成文字材料并作为后续船上培训讨论和下次演习筹划会议的一部分。根据不同情况,载满人员释放救生艇就是会带来不必要风险的演习内容的例子。这样的演习应仅在采取了特殊防范情况下进行。2.弃船演习操作船上安全设备的船员熟悉这些设备的功能和操作是重要的。SOLAS要求船舶应携带充分、详细的厂家培训手册和说明,这些手册和说明应易于被船员理解。船上的每个人都应该可以看到并在演习中严格执行。2.1对船舶所有人的指导船舶所有人应保证公司船上新的安全设备按照SOLAS条款和救生设备规则(LSA)的要求获得批准并安装。举行安全演习的程序应纳入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SMS)中。对于含有特定风险的演习内容,在工作场所评估关于相应救生设备方面应明确制定的详细程序。进行救生艇保养和修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2.2使用释放装置降落的救生艇在处理救生艇事故的MSC/Circ.1049号通函中,海上安全委员会确定了下列事故原因,需要在船上给以特别注意:.1船上释放装置失效;.2船上释放装置操作失误;.3救生艇、吊艇架和放艇设备的保养不足;.4通信失败;.5不熟悉救生艇、吊艇架、设备和相关的控制器;.6救生艇演习和检查中的不安全行为;.7除了船上释放以外的设计错误。在演习中,负责人员应警惕上述各项所引发的问题并应使负责相关行动的人员加以注意。向船舶所有人、主管机关和系统生产厂家反馈和提出改进建议,是海上安全体系的重要因素。在人员登艇前,建议第一次要以空艇方式释放和回收以便确定装置运行良好。之后,救生艇应仅搭载必要的操作人员释放下水。为防止绳索或艇索缠绕,在摇出吊艇架前应检查释放装置。2.3自由降落救生艇自由降落救生艇的月度演习应按照厂家的说明来进行,以便训练那些日后在紧急情况下登艇的人员以正确的方式登艇、就座和使用安全带;也指导其在释放入海的过程中如何行动。作为演习的一部分,当救生艇以自由降落方式释放时,应做到搭载最少的操作人员入水和回收。进行回收操作时应特别注意,牢记此项操作的高风险性。若SOLAS允许,应依照厂家说明和有关自由降落救生艇模拟释放导则进行模拟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