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实现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一、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2.以企业生产为中心,支持、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3.既积极参与决策,又积极支持和保证行政领导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5.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积极维护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力。6.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切实维护企业稳定。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主要是;1、单位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对外投资、技术改造等。22、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重要改革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资产结构变动,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的制定。3、人事分配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班组长的任免、职工岗位的调整,职工奖惩方案,职工教育培训事项。4、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方案,效益分配等。5、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需要提交职工大会或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谨慎决策的问题。三、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保证1、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碰头商讨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各领导应先交换意见,共同商议形成统一认识和主导意见。2、组织讨论和论证制度。重大决策议题确定后,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组织广大职工进行充分讨论,听取各代表意见和建议。3、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办公会制度。在召开的讨论生产经营、改革和管理等日常工作问题,党组织负责人应直接参与讨论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