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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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漳州市第三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技术、新业务的管理,鼓励各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前景且在我尚未开展和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二、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具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药品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合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三、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1、申报者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书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教部。2、医教部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医院审批。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4、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认定,医教部备案后,申请科室即可按申报项目开展工作,各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助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不得经任何理由相互推诿,并按程序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全程追踪管理表》和《新技术、新项目转为成熟技术申请表》交由医教部审核。四、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开展本项目的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五、督查措施1、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须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2、医教部每半年对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一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教部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3、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向学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学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4、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医教部存档备案。漳州市第三医院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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