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当前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外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2011年12月1日全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及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构筑良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体系,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全乡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指示要求为依据,进一步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不断加大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及周边环境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及校园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二、目标任务以建设“平安金凤、和谐金凤”,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重点排查治理中小学幼儿园交通、治安、食品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提升全乡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情况及周边环境整体水平,形成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三、工作重点(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管区、村、乡属各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二)严格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化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对全乡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清查,摸清接送学生车辆总数、车况现状、驾驶员情况和管理现状,公安、安监部门要建立到车到人的台账。二是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车辆要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运营资质;对没有办理接送学生车辆审批手续的非法营运车辆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对无法限期补齐手续的车辆坚决依法取缔。三是加强路巡路查,杜绝超员接送学生等问题,对交通状况复杂路段和学校(幼儿园)门口加强警力值守,确保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科学确定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合理设置固定停靠站点。五是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生、车主、驾驶员、监管人员等普遍进行一次法规和安全教育,建立违规车辆举报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公安、安监部门的信息沟通,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清理整顿非法办学(园),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要对全乡所有办学机构和幼儿园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通过限期整改、关停等多种方式对无证办学(园)进行分类治理,对达不到市、县办学(园)要求的培训机构(幼儿园),要坚决依法取缔。要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幼儿园)的监督与管理,严把聘用人员的资质审批关,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要严格按照上级统一规定的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上、放学时间,严禁学校违规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严禁组织学生、幼儿外出游玩。(四)加强治安保卫,提高校园安全防范和处置能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校园安全工作需要,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力度,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到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成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聘用相应数量的专业保安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公安部门要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校园安全的行为。(五)整顿校园周边环境,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依照有关规定完善道路两旁学校、幼儿园门前“交通警示标志”(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设置;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和无序营运的车辆进行整治,确保广大师生出入校园交通安全。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小餐馆、小饭桌、饮食流动摊点等食品加工点;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全面督查、监管。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规范经营业主经营行为。(六)建立联防联动机制,预防学生溺水、触电等事故发生。要把预防学生、幼儿溺水、触电、火灾等事故作为安全工作一项突出任务来抓,要在校园周边重点区域竖立警示牌,广泛开展防溺水、防触电、防火灾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防控中小学生溺水、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七)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部门协同协作的校园安全工作新机制;要定期排查特殊人群和安全隐患,按照各自分工,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防止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各管区、村、乡属各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长治久安。四、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日至12月5日)。召开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各管区、村,乡属各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乡人民政府的要求,安排力量深入排查摸底,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上报。各管区、村、部门标语不得少于20条,中小学幼儿园要向家长印发好“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6日至12月10日)。按照上述要求和职责分工,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5日)。各级、各责任部门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措施,努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将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政府是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乡长肖光华同志任组长,政协主任戴福升、党委委员卿小怡任副组长,安监、综治、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凤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管区、村、乡属各部门、中小学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二)严明工作职责。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校园主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把维护学生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同时,要加强与乡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三)加强督导宣传。乡政府将定期组织督查组到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凡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发生校园及周边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综合整治、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