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保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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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1序言东莞市是广东省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呈高速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居全省第三。随着经济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全市确立了建设国际制造业名城为特色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的提出对全市的水环境治理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确保饮用水源的供水安全,同时要建立起与现代化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城市水环境。目前,东莞市还是东深供水的水源地所在区域,保护好水源地水质对确保东深供水安全、维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意义重大。2002年3月,国家计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2]83号),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2002年10月广东省计委和水利厅发布了《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2002年10月23日广东省计委和水利厅发布《关于开展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的通知》(粤计农[2002]903号),要求各市根据《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按时保质完成全省及本地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2003年3月,东莞市水利局根据上级对本规划的要求,结合东莞市实际,开展了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2003年10月18日,受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开始承担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按照《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大纲》和《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的要求开展,规划分13个专题:(1)序言2水资源调查评价;(2)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3)经济社会指标与水资源需水预测;(4)节约用水规划;(5)水资源保护与污水处理再利用规划;(6)水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工程方案制定;(9)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非工程保障措施制定;(10)规划实施效果评价;(11)水资源综合规划信息系统建设;(12)东莞市发达社会水资源情景分析;(13)东莞市供水水源专题规划。当前东莞市的水资源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质污染导致的水质性缺水威胁和城区河段水生态环境的恶化,已成为影响和限制本区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市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状况不容乐观,131家自来水厂中有78家水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全市地表水22个省控水质断面,只有东江四个断面勉强维持地表水Ⅱ类水标准(GB3838-2002),作为供水输水河道东深运河全部14个断面已全部不能满足Ⅱ类水质目标要求,受纳城区污废水的东莞运河是全市污染最重的地表河流,全部4个控制断面仅能达到地表Ⅴ类水质,与Ⅲ~Ⅳ类水质控制目标相去甚远,全市河流水质断面达标率只有50%左右。水资源保护面临的任务十分紧迫。八十年代中期东莞市水利、环保部门编制了东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当时的规划思想是以利用河流的水环境容量为主,规划的方案和结论对东莞市水资源保护工作起到过一定的指导作用。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城市污水的排放量急剧增加,远超过了河流的纳污能力,城区河段污染严重,水质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原规划已不适应目前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思路和主要内容为: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东莞市境内的地表水实行“功能分区、纳污能力核定、入河总量序言3控制”,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要根据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要求完善水域功能区划,确定分区水质目标;根据水域特点核定纳污能力;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确定相对应陆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制定排污总量控制目标与对策。在分析水污染现状和未来用水的基础上,对各规划水平年的废污水排放量进行预测,估算废污水排放量与污染负荷;根据水域纳污能力确定排污量消减计划;提出城市污水截留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控制工业污染以及减污与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的措施;制定水污染防治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水污染防治的技术经济参数;估算污水处理再利用的潜力;建立污水处理与再利用量和投入需求关系;对污水处理再利用的技术和方式进行研究;制定合理的污水处理再利用措施与规划。水资源合理配置是本规划的核心,水资源保护与污水处理再利用规划作为本次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的专题之一,是制定东莞市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的重要基础。东莞市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对水资源的要求及水资源的实际条件,进行各规划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分析,在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基础上,建立水资源配置的宏观指标体系,提出协调上、中、下游,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流域和区域之间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制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对策措施,包括调整产业结构与生产力布局,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节约用水措施等,使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实现东莞市水资源与人口、经济、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东莞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1总则1.1基本要求1.水资源保护规划包括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以及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等内容。但对于东莞市来说,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地表水环境的污染,因此地表水的保护是东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规划的重点。2.地表水资源保护重点又是水质的保护,主要考虑点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对于面源以污染类型区为单元,调查和估算其现状污染,结果归并到镇区。面源污染严重的地区,提出面源污染控制措施。3.根据全国、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要求,现状水质评价、水功能区水质评价、水资源保护规划范围应与水功能区划的范围保持一致。本次规划范围确定为东莞市水功能区划的范围。4.规划目标:保护区、保留区和缓冲区,各规划水平年一般应维持其水质状况不劣于现状水质,并控制污染物不超过现状污染物入河量;饮用水源区和需要改善水质的保护区,应在2010年前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其余水功能区,原则上应在2020年,最迟在2030年以前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5.江河、湖库的污染物控制指标,全国统一采用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湖库增加总磷和总氮指标,以分析其富营养化情况。6.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计算应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水资源配置”中有关河道内用水的成果相协调。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要求,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2010年以前用现状水量计算功能区纳污能力;2010年以后,用规划条件水量计算功能区纳污能力,为了便于区2分,前者称为现状纳污能力,后者称为规划纳污能力。在制定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控制量时,应注意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变化。7.规划以水功能区为基本单元,按水资源四级区进行成果统计,各水功能区统计和计算成果均按照水资源分区与水功能区之间的对应关系,归并到水资源四级区,包括现状及各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排放量、入河量、纳污能力、控制量、削减量等,拟定防治对策措施,并进行投资匡算。1.2规划依据和采用标准1.2.1法律法规1、国家法律、法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④《水利产业政策》⑤《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⑥《中国水功能区划(试行)》2、地方法规文件①《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②《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③《东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规定》④其它地方性法规文件。31.2.2技术依据1、水利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2002年8月;2、广东省计委和水利厅,《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2002年10月;3、省水利厅,《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2002年12月;4、省水利厅,《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2002年12月;5、省水利厅,《广东省水资源分区》,2002年12月;6、东莞市水利局,《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2003年3月;7.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工作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补充技术细则》,2003年7月。1.2.3技术标准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③《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CJ3020-93)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⑤《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⑥《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⑦《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1.2.4规划基础东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按照《东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东莞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目标要求拟订规划目标,并4与省、市的有关规划相衔接与协调,主要有:1、《广东省主要江河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2、《广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3、《东莞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4、《东莞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5、《东莞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6、《东莞市蓝天碧水工程计划》7、《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计划》8、《东莞市水污染问题与防治对策》9、《广东省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调查评价》10.《广东省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1.3规划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和水平年与水资源综合规划相衔接。规划基准年为2000年。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10年,中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51.4工作程序工作程序见框图。工作程序框图入河系数开发利用区、部分缓冲区污染物入河量水资源四级区水功能区补充与调整保护区、保留区、部分缓冲区污染物入河量现状条件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现状规划水资源四级区规划纳污能力各水功能区对应陆域范围划定污染源调查入河排污口调查规划条件水资源四级区现状纳污能力现状污染物削减量水资源保护措施及投资匡算水功能区水质评价各水功能区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开发利用区、部分缓冲区污染物入河量现状纳污能力计算规划水平年削减量(规划入河量-现状入河量)水资源四级区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控制量及削减量保护区、保留区、部分缓冲区污染物入河量规划纳污能力计算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控制量及削减量水资源四级区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排放控制量及削减量62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概况2.1自然环境概况2.1.1地理位置和范围东莞市位于广东省的中南部,珠江入海口东侧,北濒东江,与博罗、增城隔江相望,西临狮子洋,东临惠阳,南接深圳市宝安区,地理范围是东经113º31′至114º15′,北纬22º09′至23º09′,东西宽76km,南北长40km,处在广州市与深圳经济特区之间,1985年成为珠江三角洲开放地级市之一。2.1.2河流水系概况境内主要河流有东江及其支流石马河、寒溪水和东引运河。东莞市河流基本情况详见表2-1。见河流水系分布图。2.1.2.1东江东江自博罗而下,由东向西穿越东莞市北部,至石龙过境干流河长35km,石龙后分为北干流和南支流,分别由大盛口和泗盛口注入珠江狮子洋,河长分别为38km和39.5km。东江北干流与南支流之间以石龙为顶点中间形成河网地带,主要水道有赤滘口河、大汾水、东莞水道、中堂水道、厚街水道、潢涌河、倒运海水道、麻涌水道、洪屋涡水道等。东江干流博罗以上集雨面积25325km2,多年平均天然年径流量244.6亿m3。东江三角洲河网区地势平坦,总面积为1618km2,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度约为1/1500,地面高程0.2~2.28m,其中0.6~1.4m占84%;冲积层厚度一般10~20m,部分达30m,冲积层下多为红砂7岩。表2-1广东省东莞市河流基本情况一览表河流名称河流等级集水面积(km2)起点终点长度(km)东江干流1715/27040博罗石龙35/57.7东江北干流干流8300石龙大盛38东江南支流干流石龙泗盛39.5赤滘口河一级支流正丫村金鳌沙19.3大汾水一级支流永太村蒲鱼洲15.9厚街水道一级支流莞城西渡船洲11.4潢涌河一级支流潢涌卢村北7.9中堂水道一级支流卢村西小东向6.5倒运海水道一级支流90斗朗西盛18.4麻涌水道一级支流蒲基西贝沙12.8洪屋涡水道一级支流小东向南新洲21.2东莞水道一级支流万江桂子洲18太平水道一级支流东江口舢板洲30石马河一级支流67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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