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与特点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了解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与特点,有助于理解此次修宪的基本精神,而这就是:要把5年来所取得的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把党的十六大所总结的最基本的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在宪法中体现出来。◎李曙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的贯彻执行对于一个国家维护统一、保持政权稳固、保障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发展民主政治、完善法治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障。它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的简要发展历程在我国,自1909年(光绪34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起,至1949年国民党政府垮台的40多年中,在社会动荡不定、政权更迭频繁的情况下,先后曾颁布过10部宪法。新中国建国前夕,第一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在建国初期起到了临时宪法作用。除此之外,新中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1954年,在毛泽东主席的亲自主持下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此部宪法。这部宪法主要内容是:第一,规定了我国制度的基本原则。它确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规定了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二,它规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确认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四种基本形式。第三,确认了公民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极左思潮的氛围下,国家制定了第二部宪法,即1975年宪法。这部宪法对1954年宪法的基本精神和许多内容与文字进行全面否定,在指导思想、内容和宪法体系上有严重的缺陷。1978年,文革刚刚结束,我们又起草了第三部宪法。1978年虽然对1975年宪法做了修正,恢复了1954年宪法的一些内容,但仍然保留了1975年宪法极左路线的痕迹,是一部过渡性的宪法。1982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全面拨乱反正。在继承和发扬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实践需要和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制定出1982年宪法。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全体会议通过了这部建国后的第四部宪法。这部宪法在结构上,除序言外,分为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四章,共138条。1982年宪法是改革的产物,它对我国的经济体制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加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宪法结构也作了符合世界宪法发展趋势的调整,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部宪法。我国宪法的主要特点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的三次修正,宪法内容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概括起来,现行宪法有以下四大特点与作用:第一,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第二,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表现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第三,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强调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1年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正在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第四,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现行宪法强调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住宅不受侵犯权的保护,并增加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以及对残废军人、烈属、军属、盲聋哑及其他残疾公民和老人的保护。我国宪法的发展与不断完善从1982年宪法实施至今,已经21年了。21年宪法实践和施行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全面坚持和完善宪法,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才能够得到实现。同时,宪法自身也不是停滞不前的,它也应在改革实践和发展中不断完善。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宪法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是宪法得以充分实施和不断完善的根本原因。实践没有止境,宪法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根据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的新经验和新认识,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宪法成为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此次修宪的基本精神可从以下五个视角中体现出来:(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因此,有必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中,作为我们国家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2)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把这个精神写进宪法,表明我们的政权更加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联盟的范围更加广泛和扩大了。(3)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个文明写进宪法,表明全面推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任务。(4)在私有财产权的问题上,此次修改是从个人权利、私有财产权、个人所有权的角度规定,对私人所有的财产加以保护。(5)将“人权”的概念写入宪法,这是以前没有的。我们相信,随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全面落实和践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整体推进,随着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真正建立,我国宪法制度也将不断丰富和完善,宪法的权威性将越来越高,一定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30年,宪法的发展与完善?弹指一挥间,我国宪法走过了不同寻常的30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治之路始于宪法,宪法的不断修改完善也是与中国社会发展包括改革开放相适应的。?????“现行宪法和4次修宪奠定了几乎当前所有制度的基础,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说。?????82宪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石?????在“文化大革命”中,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机构遭到破坏,公民的宪法权利和自由没有丝毫保障,宪法实质上失去了效力。?????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称“78宪法”。其中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清算“文革”思想的流毒,并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部分恢复1954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这部宪法既反映了当时拨乱反正的成果,但也反映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指导思想。无论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在具体的规范上,都与已经变化的中国社会的客观实际不相一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起点。总结“文革”十年国家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教训,邓小平同志1980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提出了要加强制度建设的思想。在谈到修改宪法的时候,他指出,“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利,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民族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定一部全面反映新时期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新宪法,成为一项迫切的重要任务。?????形式上看,1982年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际上则不然。它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历时两年多起草的宪法修改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这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这次全民讨论的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在四个月的时间里有几亿人参加讨论,提出了大量的建议和意见,很多意见都得到了采纳,这在世界各国制宪史上都是没有过的。?????1982年12月4日,在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彭真所作的宪法修改草案报告;新宪法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从而成为我国立法史上第一部公开表决结果的法律项目。?????这部现行宪法把过去列为最后一章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移至了总纲之后作为第二章,突出了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作用,条文也由原来的10多条增加到20多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劳动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等内容被写进了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这部宪法分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五个部分,共4章138条。宪法结构也作了符合世界宪法发展趋势的调整,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开始正式迈出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步伐。正如彭真委员长所说,我国已经开始从主要依靠政策治理国家也依靠法律治理国家,改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82宪法颁布后,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的4次修改和31条宪法修正案。从扩大人民民主、对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作了充分、切实和明确的规定,到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每一次修正,这部宪法就不断的革新,宪法文本就在实践中不断前进。?????1988年宪法修正案:私营经济从非法到合法?????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第一次被写进了宪法。宪法第11条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从而明确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另外还对土地使用转让的问题作了补充规定。这是中国第一次采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说,历史地看,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奠定了私营经济在我国的基本法律地位,其认可和保护私营经济的精神对以后的立法和经济生活发生了深远影响。具体表现在:首先是确立了私营经济在我国的“合法性”,实现了私营经济从非法状态到合法状况的历史性转变。在1954年宪法中,私营经济是被允许存在的,这主要是为了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1975年宪法则完全否定了非公经济的存在。到1982年修改宪法时,也仅允许个体经济存在。依当时的规定,凡私人雇工八人以上的就不再是个体经济了,而是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经济,很容易构成1979年刑法中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所以说,1988年宪法修正案确立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在经济史和法治史上具有绝对里程碑意义。?????其次是为以后数次修改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93年的修正案确定了市场经济制度,1999年的修正案进一步提高了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2004年的修正案加入了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没有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质变,就没有其后数次修正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量变。?????1993年宪法修正案: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质是开始了一场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