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昌邑支行装饰装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QX1119038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九月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X1119038第1页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2第二部分评标纪律................................................................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和定标.........................................................9第五部分施工要求................................................................13第六部分附件...................................................................31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X1119038第2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的委托,就其中国银行昌邑支行装饰装修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国内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QX1119038二、招标内容:中国银行昌邑支行装饰装修项目。三、合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开标会现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开标会现场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3、项目经理为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开标会现场须提供证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发售:自2011年10月9日起至2011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在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发售。(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标书售后概不退回(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第三条所要求的全部资质复印件(盖章)。通过邮寄报名的,请将投标函(包括: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编号、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汇款底单、公章)、第三条所要求的全部资质传真到我司。五、勘察现场时间、地点:于2011年10月17日9:30在昌邑市交通街451号中国银行昌邑支行集合。联系人:周衍平联系电话:0536-8238590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X1119038第3页2011年11月1日上午9:30前在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387号4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七、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11月1日上午9:30在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387号4楼召开会议。界时,请各投标人派员出席。八、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交纳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1年11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下述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387号4楼。九、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属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十、如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10月18日17点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疑问恕不接受)。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联系电话:(0532)8308081813969860269传真:(0532)83080820-转分机(605)E-mail:65627234@qq.com联系人:崔志华邓永凤孙公泽邮政编码:266001开户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银行帐号:532904303510288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2011年10月8日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X1119038第4页第二部分评标纪律为做好采购项目评审工作,确保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要求,评审委员会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保持评审会场安静,禁止在会场内喧哗和随意走动。不得向评审现场有关人员交换名片,互相交流沟通。二、接受邀请的评审专家应自觉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和监督,不得与投标(报价)供应商私下接触,或收受其财物或好处。三、严格遵守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四、接受邀请的评审专家要按时到达评审地点,不得无故缺席。五、评审过程中关闭所有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不可预见原因,确实须与外界联系的,应在现场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七、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评标原则,科学、客观、独立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八、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给予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九、评审专家对某一评审事项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陈述自己的意见,不得以个人意见诱导其他专家的评审意见。十、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维护采购的信誉,保护招标人和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十一、评审结束,评审专家不得将任何形式的(电子或书面的)的评审材料带出评审现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X1119038第5页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文件编写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书分为技术标书、商务标书两部分,技术标书(六份)、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分别单独密封,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应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注册建造师证书。1.1.2技术标书制作要求如下:1.1.2.1封面必须使用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作的统一封面。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使用A3复印纸、5号宋体(如有)。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1.1.2.2技术标书主要内容:(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2)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工程总进度图表,总工期;(3)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及主要施工机械用表等。①—③款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1.1.2.3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1.1.2.4违背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标不得分。1.1.3商务标书主要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承诺书(加盖公章);(7)投标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8)投标人提供服务的资格、资质及证明文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X1119038第6页(9)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开标时需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0)工程量清单;(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1.1.4标书中如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内容,招标人不予接受。1.1.5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时应当符合下述原则:1.1.5.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投标报价中如出现总价和单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如出现大写和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标书再更改无效。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人证明文件”以及注明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并按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1.3投标人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按附件7的要求提交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报价2.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2.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指定表格形式正确填写各种报价单。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3.1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3.2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投标文件编写方式4.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4.2“投标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黑体小四号字体。5.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5.1投标人应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的密封纸袋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封面格式见附件10)。5.2为方便开标、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投标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上注明“投标报价一览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X1119038第7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详见附件5)6.投标保证金6.1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每一包须交纳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6.2交纳保证金的时间、方式:2011年11月1日上午9:30时前,以现金、汇票或电汇到帐单方式(须用信封单独密封)现场提交,或以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代理机构收款信息如下:开户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银行帐号:5329043035102886.3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6.4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请中标人提交本项目采购合同(须原件,贰份)。二、投标文件递交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7.1起止时间:2011年11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387号4楼。7.2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7.3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签收8.1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不予接受。8.2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9.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9.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9.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9.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X1119038第8页9.4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0.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0.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其它与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记的要求一致。10.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交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为准。10.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X1119038第9页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和定标一、开标1.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