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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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6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高校党建工作二〇一四年十一月2020/3/162修订后新条例的几大变化3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几点思考新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特点1主要内容4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一、新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特点1996年3月1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8月13日印发一、新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特点1996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对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新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特点(一)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1、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2、学生党员的发展和培养3、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4、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一、新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特点2020/3/16(一)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1、巩固和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20/3/16(一)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10年8月13日刚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核心作用2020/3/16(一)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学生党员的发展和培养2009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7799.5万名,当年全国发展党员297.1万名,其中,发展大学生党员114.4万名,占全国发展党员总数的38.5%。全省高校共有基层党组织1,1972个,其中党支部1,0470个,学生党支部就有5536个,占党支部总数的52.9%。全省普通高校共有党员23,2092人,其中学生党员14,9622人,占党员总数的64.5%。(1)学生党建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20/3/16(二)学生党员增加的同时所出现的新问题党员的入党动机不够纯洁党员的入党动机不够纯洁党员发展考察审核不够严格党员后期培养教育不够得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突出(一)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20/3/16(一)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3、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2)基层党组织活动问题(3)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理论知识薄弱(1)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2020/3/16(一)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4、高校反腐倡廉工作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频发,过去清水衙门的形象已经改变,随着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在招生、考试、基建、采购等方面出现了权利寻租的可能。例如: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武汉理工大学等。一、新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特点(二)新条例的几个特点2010年8月13日制定下发,由原来的8章31条,修改为9章36条,增加了5条。落实了新要求总结了新经验保持了稳定性体现了周延性二、修订后新条例的几大变化2020/3/16二、修订后新条例的几大变化1、整体框架的变化旧条例共8章31条,这8章分别是总则、党的组织设置、党组织的职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干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附则。新条例共9章36条,新增1章和5条新内容。章节介绍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六章干部和人才工作第四章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第五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第三章主要职责第七章思想政治工作第八章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三条“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新增了一段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制度。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改动为:1、增加“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第六条改动为:明确高校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统战部、学生工作部门”第二章组织设置第七条——院系委员会院(系)单位党的委员会任期3至4年”;第八条——党支部书记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3年。第四条——高校委员会高校党的委员会“任期4年”修改为“任期5年”;第二章组织设置第九条——明确了党支部设置原则关于高校各类党支部的设置,分别对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机关后勤等部门党支部的设置原则进行了明确,更加符合高校实际。1、高等学校院(系)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要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2、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3、学生党支部可以按年级或院(系)设置;4、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5、要将高等学校教职工离退休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第十三条第三章主要职责将大学生党支部单列为,并分五条详细规定了其主要职责。•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5、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第十条1、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2、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4、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5、促进和谐校园建设6、支持统战线第三章主要职责对高校党的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补充第三章主要职责第十一条新条例明确提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对院(系)级党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作出明确规定,这也吸收了我校近年来对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及其运行机制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成果。对院系党组织的职责进行了补充第四章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新增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力量。•第十六条,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党的纪律监察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进一步理顺了高校纪委的工作机制,同时对其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拓展。新条例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单列为第四章,共3条第五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第十八、九条题目中新增了“服务”的提法1、第十八条新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2、新增第十九条“关心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这些内容说明新条例更加强调党组织对党员的服务功能。第二十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党内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员通报。”——充分说明新条例更加注重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第二十一条新增了“加强在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第五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第六章干部和人才工作旧条例第五章为“干部工作”,新条例第六章则修改为“干部和人才工作”,将人才工作纳入高校党委的重要工作和职责范围.第二十三条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听取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后,经学校党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学校,可以实行常务委员会票决制。第六章干部和人才工作•第二十六条专门就高校党委如何做好人才工作作出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贯彻人才强国战略,通过制定政策,健全激励机制,大力营造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七章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十八条新增了“认真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过程”。•新增第二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第二十七条增加了“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第二十八条,增加了“民族团结教育”;•第三十一条的“学生政治辅导员”修改为“学生辅导员”。第七章思想政治工作三、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几点思考2020/3/16三、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几点思考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贯彻落实《条例》首先,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适应高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积极探索以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等为基础设立党支部的新形式,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其次,是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党员中选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并强化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管理监督。再次,是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创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2020/3/16三、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几点思考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贯彻落实条例一、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的长效机制。二、做好服务关爱党员工作。2020/3/16三、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几点思考3.学习宣传中贯彻条例首先,遵守《条例》,将《条例》培训纳入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其次,系统学习,采取党校授课、座谈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再次,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条例》精神,总结推广学习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20/3/16三、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几点思考4.创先争优中贯彻《条例》一方面要引导基层党组织对照《条例》规定的职能作用,找准创先争优活动与本单位中心任务的结合点,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要引导师生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注重激发广大教师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为本单位业务工作和教育发展大局服务。引导学生党员提升素质、改进学风、完成好学业,掌握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四、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8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1年年底我们下发了实施意见。《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高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的有力武器,现就《条例》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四、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问:修订《条例》的目的、意义?•答:中央修订颁布《条例》,目的是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充分发挥好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意义在于,一是保证高等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需要;二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三是提高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需要。四、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问:修订《条例》的六条原则?•答: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落实新的要求;三是总结新鲜经验;四是保持相对稳定;五是体现于法周延;六是充分发扬民主。四、解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问:修订《条例》的简要过程?•答:1996年3月,中央颁布了《条例》,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高校党的建设的党内法规。十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些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促进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以及高校党建工作自身的深刻变化,原《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高校党建工作发展的需要,亟待修改完善。2008年3月,《条例》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党中央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和政治局多位领导同志作出明确指示,刘延东、李源潮同志给予具体指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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