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嘉技术咨询有限公司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环境保护概述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环境是指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环境问题是指全球环境或区域环境中出现的不利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现象。如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现象。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的物质进入环境后对环境系统造成的干扰和损害的现象,简称污染。20世纪30—60年代,在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八大公害事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发生于比利时两岸耸立着90m高山山坡的马斯河谷地带。1930年12月初,由于出现大气逆温层,河谷被浓雾覆盖,附近三个炼钢厂、四个玻璃厂、三个炼锌厂及其他一些工厂,排到大气中的污染物难以扩散,被封闭在逆温层下,浓度急剧增加,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为25—100mg/m3(9.6-38.4ppm),造成大气污染事件。1周内几千人受害发病,60人死亡。发病症状是流泪、喉痛、咳嗽、呼吸困难等。四日市事件(日本)四日市事件:1955年以来,以“石油联合企业”为主的日本四日市,由于工业迅速发展,每年排到大气中的粉尘和二氧化硫总量达13万吨,使这个小城市终年烟雾弥漫,严重污染了空气。人们由于吸入了有害气体而患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肺癌等呼吸道疾病,这种疾病被称为“四日市气哮病”或“四日市哮喘病”截止到1972年,日本全国“四日市气喘病”患者高达6376人。富山事件(日本)富山事件:1955年至1965年底,日本富山神通川两岸居民近100人因患“骨痛病”死亡。其原因是一炼铝厂将含镉废水排放到神通川里,居民长期食用含镉的大米和饮用含镉的大米和饮用含镉的水,体内积累了大量的镉而中毒,引发痛苦难忍的“骨痛病”。米糠油事件(日本)米糠油事件:日本九州牟田市一家工厂在生产米糠油脱臭过程中,因管理不善,使载热体多氯联苯混入了米糠油中,造成食者中毒。主要症状是恶心呕吐、肝功能降低、慢性变为全身肌肉疼痛、咳嗽不止,有的因急性肝炎或医疗无效死亡。1968年7、8月份,九州的患者达5000多人,其中16死亡。水俣事件(日本)水俣事件:日本熊本县水俣湾地区某工厂排出的含汞废水污染水俣湾海域,鱼贝类将水中的甲基汞聚集。人食用了含甲基汞的鱼贝后,导致中枢神经甲基汞中毒症。一些成年人肢体病变,大脑受损,婴儿畸形1953年至1979年1月先后有1784人死亡。多诺拉烟雾事件(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发生于美国多诺拉镇。该镇处于一个两岸耸立着100m高山坡的一个马蹄形河谷地带,分布有大型炼铁厂、硫酸厂和炼锌厂。1948年10月,多诺拉镇发生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4天之内仅有14000人的镇就有5900人因空气污染患病,20人死亡。发病症状和大气污染的原因,基本上与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相同。伦敦烟雾事件(英国)伦敦烟雾事件:发生于1952年12月5日至9日。当时伦敦上空因受冷高压的影响,出现无风状态和60-150m的低空逆温层,导致工厂和家庭排出的燃煤烟尘被封盖滞留在低空逆温层下,造成4000人死亡。洛杉机光化学烟雾事件(美国)洛杉机光化学烟雾事件:本世纪40—50年代,美国洛杉矶市约有350万辆车,每天约有1000吨的烃类、430多吨的氮氧化合物和4200吨的一氧化碳排入大气中,经太阳光能的作用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一种浅蓝色的光化学烟雾,污染了空气。1945年、1954年、1955年各发生一次危害事件。在1955年的危害事件中,仅65岁以上的老人就死亡400人。21世纪的人类生存将面临八大挑战森林面积税减据统计全球密闭林和稀疏林的总面积原来至少为52亿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40%,人们为了发展农业或为其他目的,每年均有1110万公顷的森林被毁。土地严重沙化全球每年沙漠化损失600多万公顷,由于侵蚀而流失的土壤每年高达240亿吨。而在自然力作用下,形成一厘米的土壤需要100-400年。自然灾害频发,仅1995年全球自然灾害就造成1800亿美元的损失,约死亡50多万人。淡水资源日益枯竭,97.4%是海水,淡水只有2.58%,而淡水中的约77%是以极地冰帽和高山积雪和冰川形式存在的。全世界有2/3以上的贫民得不到洁净的饮用水,每年至少有1200万人因水污染致病而夺去生命。造成全球气候严重失常,全球变暖海平面升高。海平面上升会导致海岸线的改变,给海拔较低的沿海地区将面临被淹没的危险,同时还会导致海水倒灌,排洪不畅、土地盐渍化等其他后果。“温室气体”主要包括:二氧化碳、臭氧、甲烷(CH4)、氯氟烷氢(氟里昂)、一氧化碳等。近百年来的气候变暖被认为主要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大幅度上升的结果。“温室气体”排放日增1984年英国科学家发现,1985年美国科学家证实南极上空出现臭氧洞。在离地表10-50千米范围内,由于太阳紫外线幅射的光化学作用,氧分子和氧原子在氮气的参与下生成臭氧分子,形成一个臭氧层,在离地面20-30千米处,臭氧浓度最大。臭氧层吸收了危害生命的太阳紫外线辐射的大部分,使之不能到达地面,人体受到过多“紫外线照射”,将使患呼吸系统传染病的人增加,增加皮肤癌和白内障的发病率,还会促使皮肤老化。造成破坏臭氧层的主要原因,大多数科学家认为是;人类过多使用氯氟烃类化学物质(CFCs)。臭氧层遭到破坏酸雨(降水的PH值小于5.6)由空气中含有的二氧化碳溶于水后,使降水变成弱酸性。酸雨首先在欧洲被察觉,80年代后,酸雨发生频繁。1981年我国对全国性酸雨普查监测结果是,全国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出现程度不同的酸雨、。占普查数的87%,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区域性环境问题。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其主要来源于石油、天然气、煤炭的燃烧。酸雨腐蚀材料,损害森林,破坏水生和陆生生态环境,造农家作物减产。酸雨对人体健康也将造成直接影响。尤其是有害化学物质和放射性废物的剧增,直接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有害化学物质有无机有毒物质(如:汞、镉、铬、铅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也包括As、Se等非金属以及氰化物)和有机有毒物质如苯酚;有机农药杀虫剂、除草剂等;聚氯联苯、苯并芘、苯并蒽等多环结构的碳氢化合物。放射性物质如:238铀、226镏、90锶、137铯、60钴等。化学废物排放量剧增人类对环境问题采取的对策1972年世界各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第一次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即斯德哥尔摩宣言)和《人类环境行为计划》,并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把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1978年联合国制订了保护臭氧层的《关于臭氧层行动世界计划》。1985年联合国制订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87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席)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著名报告。指出了人类的发展应当是可持续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不影响后代人满足他们需要机会的一种生态意义上的发展”。1、时间尺度:我们对待自然的方式将影响到其他的动物,我们的下一代、下一代的下一代。2、社会尺度:我们的技术使我们可以改变自然,也使我们能够不负责任地改变自然,故我们必须谨慎对待自然。3、地理尺度:发展和环境的跨国界性质使得由于不可持续地发展所带来的环境破坏可能造成灾害性的后果。(如空气污染和森林毁坏)。“可持续发展”涉及到三个尺度上的内容:1992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宣言》(即里约热内卢宣言)、《21世纪议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同生物多样化约》本次大会的重要贡献在于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今后人类、社会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基础。1992年ISO/IEC成立了“环境问题特别咨询组(ISO/SAGE)”。1992年12月SAGE向ISO技术委员会建议:“制定一个与质量管理体系方法相类似的环境管理体系方法,帮助企业改善环境行为”。1993年6月正式成立了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订环境管理系列标准。1996年9月、10月ISO正式颁布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首批颁布了五项)。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产生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始于70年代初,1973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图2-1)。环境保护法体系环境保护法律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和施行,共六章47条。规定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在环保法中,把我国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几项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及近年来逐步推广实施的部分制度放到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这些制度主要有:--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限期治理的制度。对违反环保法,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者所应负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作出了规定。对制定环保标准作了规定。对保护自然环境与资源的法律规定。保护农业环境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人大常委会修订,2000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法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共7章六十条,1984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共6章七十七条。1996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共八章十四条,1997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发布,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共五章三十八条,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1月4日颁布,1998年7月1日实施,该名录废物物类别共分47种,即从HW01-HW47。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简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这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大小的不同,立法上把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种形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监测合格后批准“三同时”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排污申报登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定时间内要排污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防治水、气、噪声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2)分配排污量:各地区按本地的环境容量确定污染物总量。(3)发放许可证:对不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限制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放许可证》;对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临时排放许可证》。(4)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对排污情况的监测、排污数据的报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等,对违反规定的,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