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城市土地利用第十一章城市内部地域结构第一节城市地域结构模式第二节中心商务区第三节城市开发区第四节城中村一、均质性和均质地域1.均质性和均质地域均质性--是指城市地域在职能分化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保持等质、排斥异质的特性。均质性是动态和相对的,并非地域本身所固有的职能特征。例如,处在商业街热闹场所的居民住宅,随时都可能被征购者买去辟为商店。居民区中的工厂,常常遭到居民的反对和法令政策的限制,而被迫搬迁到郊区去发展业务。第一节城市地域结构模式均质地域--是指在均质性能作用下,城市地域中表现的那些与周围毗邻地域存在着明显职能差别的连续地段。如城市中的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都是均质性能造就出来的均质地域。均质地域以某项特定城市职能为衡量中心,讨论地域表现出来的相对同一性。换句话说,均质地域是由以某项职能为主构成的地域(其它职能或为这一主要职能服务,或被这一主要职能排斥),研究各类职能地域的共性——职能均衡现象的生成和布局。2.均质度衡量均质性相对程度的定量标准。均质度计算公式:其中,D为均质度,λ为系数,H为信息论中的熵。熵是信息论中度量随机事件在某项实验中不肯定程度的概念,其计算公式为:•熵值显示,第Ⅰ块地域混合程度高,因而均质程度差。在计算城市地域均质度时,可以将公式(2)中Pi换成,Wi表示均质地域内第i种职能部门的占地面积;n为该地域具有的职能种类。将其代入公式(1),得到:这个公式便是可以用来计算各种类型均质地域均质度数值的公式。3.均质地域的划分方法城市系统在内部均质性的作用下,各种职能表现出了区域差异。差异的显著之处在各自区域的中央部位,从中心向边缘,差异的显著程度渐次递减。这样,在两个质地不同的区域之间必然存在着一个过渡带。各种区域划分在地图上标出的边界线,都是这个过渡带的抽象表示。在此思想基础上,采用信息图法来划分均质地域。城市落在地表上的形状是一个不规则的几何面,划分均质地域就是根据这个面上各处不同的职能特征将其切成几块。如果将这个面上所有的职能信息全部提取出来,那么,界线的位置和划界的方法便可由处理这些信息得到。信息图法具体程序是:(1)在所要研究的市区地图上罩上大小相等的方格网。方格的面积以0.1—0.3km2为宜。(2)确定要提取的职能种类,每种以一个字母表示。如居住(R)、工业(K)、商业(C)等。(3)根据大比例尺城市土地利用图式航空照片,结合实地勘察及其它辅助资料,定出每个方格的主要职能倾向,打上相应的字母。这样可得到一张城市地域职能总信息图。(4)将总信息图分解,得出各单项地域职能信息图,如居住职能信息图、工业职能信息图等。(5)根据单项职能信息图上的字母密集情况,勾画出均质地域的边界走向。然后结合市区地形地物、行政区划、历史过程等具体情况加以修正,画出各种职能的均质地域图。(6)计算各均质地域的均质度和紧凑度。划分均质地域对城市合理布局和旧城区改造都具有指导意义。三、伯吉斯的同心环模式研究功能区的布局和功能之间的入侵和继承的创始人是伯吉斯。他从人文生态学角度研究城市,于1923年创立了同心环模式。1)城市的中心是商业会聚之地,农民初进城市时,为了找工作方便,便居住在中心商业区附近;2)环绕商业中心的外围是早期建造的旧房子,一部分被零售商业所侵占,一部分为低级住宅、小型工厂、批发商业及一些货仓的过渡地带,这一带也是新来移民居住地区;3)第三带,是原来较大工厂的工人住宅区;4)第四带,是较富有的中产阶级住宅区;5)最外围地带是富人居住区,散布着高级住宅,密度低,房舍宽敞。由于他们需要驾车入市工作,故又称通勤人员住宅区。土地经济学的新解释:伯吉斯的同心环模式,忽略了人类文化属性,把人类的竞争行为比作生物群落的竞争,后来城市研究学者虽仍沿用伯吉斯提出的同心环模式,但却赋予土地经济学的新解释。根据赫德(Hurd)、黑格(Haig)和李嘉图(Ricardo)等的地租理论,土地的经济地租是指利用土地所得报酬,减去成本后的剩余。经济地租的量度是:某种土地的生产力与最差土地的生产力之差。最差条件的土地经济地租为零。如图10-6以城市商业为例,中心商业区条件最佳,所以其产生的经济地租最高,离开中心商业区一段距离之后,由于交通不便,顾客不多,所以其土地没有作商业用途的价值,其经济地租为零,中间地段所产生的经济地租介于两者之间。由于不同的功能所要求的交通条件不同,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每一功能即每一土地利用区所产生的经济地租递减曲线是不同的(图10-7)。一般来说,零售业的经济地租曲线梯度最大,其在市中心所能产生的经济地租却为各功能之冠。服务业、轻工业和批发业的经济地租曲线的梯度较零售业为小。在住宅用地方面,多层楼房用地利用率高,每单位面积所能产生的价值较低密度的平房为高,所以其经济地租曲线的斜度也较平房大,农业的经济地租曲线梯度是各类经济活动中最小的一种,因其在市中心和较偏远的市郊所产生的价值的差别极为有限。若把上述各功能的经济地租递减曲线重叠,各曲线相交,可知道各地段产生经济地租最高的是什么功能。如图10-8。因土地拥有者则把土地租给出价最高的使用者,这样城市中心为零售业所租赁,然后为专业性服务业、工业及批发业,再远一些为高密度多层住宅,然后是低密度住宅。住宅之外才是农业。假设城市所在地区为一均质平地,各种土地利用将呈同心环布局。这就是同心环模式的新解释。伯吉斯的同心环乃基于均质性的平面而推论的,对现代交通运输的影响鲜有顾及。而后者不仅影响城市内的易达性,更会影响土地价值及土地利用形式。假定城市内的交通运输线呈放射式,则同心环式的土地利用形式亦将变形,呈蛛网状。四、霍伊特的扇形模式霍伊特(HomerHoyt)认为,均质性平面的假设太不现实,他于1939年提出了扇形模式或楔形模式。他保留了同心环模式的经济地租机制,加上了放射状运输线路的影响,即线性易达性和定向惯性的影响,使城市向外扩展的方向呈不规则式。他把中心的易达性称为基本的易达性,把沿着辐射运输路线所增加的易达性称为附加的易达性。轻工业和批发商业对附加易达性最为敏感,所以呈楔形,而且不是一个平滑的楔形,可左右隆起。至于住宅区,贫民住在环绕工商业土地利用的地段,而中产阶级和富人则沿着交通大道或河道,或湖滨,或高地向外发展,自成一区,不与贫民混杂。当人口增多,贫民区不能朝中产阶级和高级住宅区发展时,也会循不会受阻的方向作放射式发展,因此,城市各土地利用功能区的布局呈扇形或楔形。五、哈里斯和厄尔曼的多核心模式哈里斯和厄尔曼在1945年提出较为精细的多核心模式。模式假设城市内部结构除主要经济胞体——即中心商业区(CBD)外,尚有次要经济胞体散布在整个体系内。这些胞体包括未形成城市前,各低级中心地和在形成城市过程中的其它成长点。这些中心地和成长点皆随着整个城市的运输网、工业区或各种专业服务业,如大学、研究中心等的发展而发展。其中交通位置最优越的最后成为中心商业区,其它中心则分别发展成次级或外围商业中心和重工业区。哈里斯及厄尔曼还考虑到,易达性所吸引的商业、工业或贫民,本身便有排斥高级住宅的倾向,因为后者的区位因素之一便是要远离这些有碍环境的土地利用。介于两者之间的是中级住宅区。这一模式虽较为复杂,但仍然基于地租理论。它假设付租能力较高的高密度住宅倾向于接近中心点和其它主要经济胞体,但最接近这些胞体的空间却被批发商业和轻工业所占有。由于哈里斯及厄尔曼的模式并没有假设城内土地是均质的,所以各土地利用功能区的布局并无一定序列,大小也不一样,其空间布局图是非常富有弹性的。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在城市地理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三个城市内部结构模式,虽然有地租理论的支持,可是由于他们的创始人都是美国人,其所列举的土地利用功能区的空间布局一般和美国的城市比较接近,至于对其它国家的现实性,连霍伊特本人也指出,不一定适用,必须加以修改。六、城市土地利用模式的发展曼的模式——欧洲城市的应用麦基模式——发展中国家城市的应用在英国,曼(Manna)提出了一个典型的英国中等城市的模式。该模式是伯吉斯和霍伊特两模式的综合,只是加上了位于城外可驾车入城的村落。由于英国处于西风带,城市的西部为上风带,多为高级住宅所占用,而城市的东部为下风带,工业和贫民多被迫于此。曼的模式是上述三个美国模式在欧洲城市的应用。曼的模式——欧洲城市的应用麦基模式——发展中国家城市的应用麦基(McGee)的模式是在殖民地和发展中国家城市的应用。由于存在着二元经济,所以在模式里,有两组不同的商业中心:其一为西式商业中心,其形态和西方城市的中心商业区相仿。以国际贸易为主,零售商店出售的也以进口高档货为多。另一类为外来移民的商业中心,从事当地的货品买卖为主。介于其间的是混合性土地利用,工商业住宅兼有,互相混杂。在外来移民的商业中心的前面为港口区,后为住宅区,而住宅区的发展呈楔形或扇形;在西式商业中心后面的是高级住宅,而在混合性土地利用后面是当地居民居住区,部分混合土地利用地区由于商业中心的扩展而改为商业用途;再后为新发展的高级市郊住宅区和十分贫穷的木屋居民区,两者可能距离颇远,但亦可能近在咫尺,但生活水平相差悬殊;再后为城郊农业带;新建的工业村则多位于旧城以外的空间。最后,还要指出的是,所有上述模式都是平面的,忽视了城市的垂直差异。以易达性和付租能力来衡量,中心商业区的底层无疑是城市最有吸引力和最易到达的地方,所以在中心商业区的低层往往为付租能力最高的零售业所占用。其上层可能为专业性服务业,再上层却不能排除用于住宅的可能。除了酒店(商业住宅)外,其间尚有不少富人的豪华公寓。在不少的欧洲城市里,富人往往不一定住在远离城市的市郊,而喜欢住在商业区及其邻近地区。如图10-14所示。在美国,由于重建过渡性地带,新的豪华公寓陆续在中心商业区边缘落成,吸引了不少喜欢城市中心生活的中产阶层移入,所以,在中心商业区边缘也不一定是破落的贫民窟、小工业和批发业地区。这是美国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区的新发展。第二节中心商务区一、CBD的界定二、CBD的内部结构三、CBD的演变在城市土地利用中,最重要、最受人关注、研究成果最多的莫过于中心商务区。CBD即CentralBusinessDistrict的缩写,中文多译为“中心商务区”。CBD最早是由美国学者的伯吉斯于1923年在其创立的“同心环模式”中提出的。伯吉斯认为城市的中心是商业会聚之处,主要以零售业和服务业为主。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办公事务、金融活动所占地位越来越重要。尤其是近年来,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更成为CBD的主要活动。目前CBD的活动包括金融、贸易、信息、展览、会议、经营管理、酒店及配套公寓、娱乐及高档零售等,它是城市中上述商务活动和人流最集中、交通最便捷、建筑密度最高、吸引力和服务范围最大的地区,同时它也是地价最高的地区。简而言之,现代城市的CBD是城市、区域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中枢。因此,研究CBD的内涵、发展演变规律及内部结构等问题,是今天城市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借鉴国外CBD的发展经验,合理规划、引导CBD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一、CBD的界定1954年美国学者墨菲(Murphy)和万斯(Vance)提出了一个比较综合的方法,即将人口密度、车流量、地价等因素综合考虑,那些白天人口密度最大、就业人数最多、地价最高、车流、人流量最大的地区即为CBD。该方法必须建立在对城市的土地利用进行很细致的调查基础之上。墨菲和万斯认为地价峰值区是CBD最明显的特点,此区的用地称为中心商务用地,包括零售和服务业,如商店、饭店、旅馆、娱乐业、商业活动及报纸出版业。他们在对美国9个城市CBD的土地利用进行细致深入的调查后,提出下面的界定指标:1)中心商务高度指数(CentralBusinessHeightIndex,简作CBHI):2)中心商务强度指数(CentralBusinessIntensityIndex,简作CBII):将CBHI>1,CHII>50%的地区定为CBD。100%CBII中心商务用地建筑面积总和总建筑面积左图就是他们两人用CBHI和CBII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