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质量提升培训教材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专用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质量提升培训教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武汉分中心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资料编辑委员会:主任:曾鉴三执行主编:王汉斌主要编辑人员:王汉斌吴跃玲陈卫斌陶志彭超胡勇张祖明袁斌卢东杨国斌(排名不分先后)感谢支持单位: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湖南省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衡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东风汽车(集团)东风神宇车辆有限公司湖北神河汽车改装(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湖北江山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南衡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前言2003年至今汽车3C强制性认证已走过了整整十年,这十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武汉分中心在辖区内各汽车企业的信任和支持下,互利双赢,创新发展,共同创造了产业辉煌,也是极不平凡的十年。十年来,CQC武汉分中心一直秉承“和谐、进取、责任”的精神,以踏实的作风、真诚的态度服务于企业,助力中部地区汽车行业的发展,不断提升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也提高了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举办本次专用汽车产品提升服务交流会,主要针对近几年在按照新标准、新规则执行工厂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顺应大多数企业的想在专用汽车生产管理、一致性控制等方面加强学习、提升管理和相互交流的强烈愿望而采取有效措施。一年来,我们不仅自己学习,还组织了行业内相关专家进行了研究探索,大家的共同努力才形成了这本资料,在此,我们对负责为本次会议准备教材课件的编辑委员会的成员和各相关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需要说明的是本课件仅作为专用汽车行业内企业间的交流和学习材料使用,不是工厂检查的审核依据。且由于本次会议准备较为匆忙,教材课件中错误和疏漏之处难免,希望得到谅解,也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专用车质量提升培训资料编委会(2013年3月于武汉)目录第一部分P01机动车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王汉斌第二部分P03专用汽车标准法规宣贯与解析……………………………………………吴跃玲第三部分P49专用汽车典型车型基础知识………………………………………………王汉斌第四部分P79专用汽车企业经验交流……………………………张祖明袁斌卢东杨国斌附件P972008版机动车实施规则要求型式试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第一部分机动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标准的识别与理解◇标准数量及要求:CCC产品认证不同于《公告》产品◇标准识别的数量不能覆盖认证车型◇整车标准和部件的概念模糊◇标准中要求的检验控制要素细化不够◇标准中涵盖的检验要素未能合理地分解到产品实现的各阶段中2、关键零部件(外购)的识别与理解◇零部件(外购)重要度界定原则不清◇零部件(外购)进货检验质量控制要点把握不准◇零部件(外购)进货检验频次或抽样原则把握尺度不合适3、关键制造过程识别与理解◇关键制造过程重要度界定原则不清◇关键制造过程检验质量控制要点把握不准◇关键制造过程检验频次或抽样原则把握尺度不合适4、检验试验概念的理解◇检验试验的实施未充分考虑产品特点、生产工艺装配、检验仪器设备、产量、人员素质能力等因素◇刻意将制造过程的检验、整车完成性检验和整车COP试验区分开来5、不一致及变更的理解◇产品的不合格与不一致的概念不清◇不一致与变更的关系界定原则不明确◇变更的相关要求对职责及相互关系规定不明确二、生产一致性执行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控制计划相关内容和实际执行的变化描述不够◇控制计划中涉及哪些变化需要进行变更备案没有弄清楚,如,是否进行变更?及时变更还是提交执行报告时说明变更-1-专用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质量提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执行报告没有说清变更的内容及执行的时间(因为会影响工厂检查时检查组确定的抽取样本的原则)2、不在认证场地内生产的关键件的质量控制方式描述不够◇由于季节性等原因导致产能不够,从而某些关键制造过程委托加工的控制方式未加说明3、顾客投诉的描述未真实反映三、生产一致性控制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相关作业指导文件与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要求不一致◇相关检验作业文件的质量控制要求与控制计划规定不一致◇将技术工艺文件替代质量控制文件不合适◇当检验记录卡(记录表格)中未明确职责和频次(或抽样原则时),替代质量控制文件不合适2、相关检验试验人员缺乏对试验标准的理解,执行也不到位◇检验操作不符合试验标准◇检验项目要求不能覆盖标准要求◇检验判定结果没有进行系统的分析◇检验流于形式,或是做了大量无用的工作-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专用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质量提升第二部分专用汽车标准法规宣贯与解析1、新标准法规介绍1.1近期发布的标准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2012-12-012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2012-09-013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GB/T12268-20052012-12-014GB28373-2012N类和O类罐式车辆侧倾稳定性2014-01-015WJ/T9070-2012工业电雷管运输车使用卫星定位导航终端的安全要求2012-11-016WJ9073-2012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2012-11-017GB/T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20032012-09-018GB28644.1-2012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2012-12-019GB28644.2-2012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2012-12-011.2重点标准介绍1.2.1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2.1.1新旧GB7258标准对照新旧GB7258标准对照表标准条款2004版2012版备注1、范围新增残疾人专用车的附加要求。不适用于有轨电车和非道路轮式专用车辆。3、术语和定义专用作业车、牵引杆挂车、铰接列车、牵引杆挂车列车/全挂拖斗车修改了机动车、汽车、乘用车、客车、公共汽车(城市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两用燃料汽车、双燃料汽车、挂车、牵引杆挂车/全挂车、中置轴挂车、半挂车、汽车列车、铰接列车/半挂汽车列车、牵引杆挂车列车/全挂拖斗车/全挂汽车列车定义。3、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载客汽车、公路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专用校车、低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删除了卧铺客车、电动汽车的定义;将汽车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三大类。允许中置轴挂车。特型机动车:质量参数和/或尺寸参数超出GB1589规定的汽车、挂车、汽车列车。-3-专用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质量提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4.1.2整车标志可采用QC/T659的柔性标牌。改装车不应拆改原底盘的产品标牌。标签应符合GB/T25978规定的标签一般性能、防篡改性能及防伪性能要求。改装车应同时具有改装后的整车产品标牌及改装前的整车(或底盘)产品标牌。牵引杆挂车在未采用统一的车辆识别代号之前应标明车架号。表1各类机动车产品标牌应补充标明的项目专项作业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昀大净功率、总质量、专用功能主要技术参数。特型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昀大净功率、总质量、整备质量、外廓尺寸。自2013年3月1日对新生产车实施表1各类机动车产品标牌应补充标明的项目a.乘用车b.客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排量、发动机昀大净功率或额定功率、昀大设计总质量(以下简称为“总质量”)、乘坐人数(乘员数)载客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昀大净功率、昀大允许总质量(以下简称为“总质量”)、乘坐人数(乘员数)。货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昀大净功率或额定功率、总质量、整车整备质量(以下简称为“整备质量”)、昀大设计牵引质量载货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昀大净功率、总质量(半挂牵引车除外)、整车整备质量(以下简称为“整备质量”)、昀大允许牵引质量(无牵引功能的货车除外)。4.1.7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标志应符合GB13392的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标志应符合GB13392的规定;其中,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还应按照GB18564.1或GB18564.2在罐体上喷涂装运货物的名称,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符合GB20300的规定。4.5.1.3清障车在托举状态下,转向轴轴荷应大于等于总质量的15%。4.5.1.6铰接列车的半挂车的总质量应小于等于半挂牵引车的昀大允许牵引质量。4.5.2.3旅居车的核定乘员数应小于等于9人。注意:按乘用车管理4.5.6.1装备有残疾人轮椅固定装置的残疾人汽车、装备有担架的救护车等用于载运特定乘客的载客汽车的乘坐人数,以及医疗车、体检医疗车等专项作业车的乘坐人数,参照4.5.2、4.5.3和4.5.4核定。4.5.2乘用车乘坐人数核定4.5.3客车乘员数核定4.5.4有驾-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专用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质量提升驶室机动车的驾驶室乘坐人数核定4.5.6.2旅居半挂车不核定乘坐人数。4.5.6.3货车驾驶室(区)以外部位设置的座椅和卧铺不核定乘坐人数。4.7.2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在满载、静态状态下,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昀大侧倾稳定角应大于等于23°。4.8.4旅居车和旅居挂车旅居室内的专用装备设施应明示相应的安全使用规定。4.8.6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昀大允许牵引质量);其中,栏板货车和自卸车还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栏板高度,罐式车辆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栏板挂车应在车厢两侧喷涂栏板高度。喷涂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应清晰,高度应大于等于80mm。专门用于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应在车身两侧喷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字样或标记。该条删除4.8.7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所有挂车均应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放大的号牌号码。4.8.9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应符合GB24315规定。运送学生时,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校车标牌。非专用校车用于接送学生还应符合专用校车标识规定。4.8.11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教练车”等字样。4.8.1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以外的机动车,不得喷涂和安装与前述车辆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图案和灯具。4.16产品使用说明书自2013年3月1日对新生产车实施4.16.4旅居挂车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明示车辆自2013年3-5-专用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质量提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行驶过程中旅居室内不得载人。月1日对新生产车实施4.16.6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明示其制造时所执行的相关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的标准顺序号和年号。自2013年3月1日对新生产车实施4.16.7机动车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所有文字性内容均应有中文。自2013年3月1日对新进口车实施6.4机动车方向盘的昀大自由转动量不允许大于:a)昀大设计车速大于等于100km/h的机动车20°;b)三轮汽车45°;c)其他机动车30°。机动车方向盘的昀大自由转动量应小于等于:a)昀大设计车速大于等于100km/h的机动车15°;b)三轮汽车35°;c)其他机动车25°。6.824m通道圆25m通道圆与GB1589一致6.1专项作业车、教练车按需要可设置左右两个方向盘。6.9专用校车应采用转向助力装置6.11对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其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值应在±5m/km之间。对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前轴采用双转向轴时除外),其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值应在±5m/km之间。对前轴采用双转向轴和独立悬架车辆侧滑量不作要求7.1.6汽车制动完全释放时间(从松开制动踏板到制动消除所需要的时间)对两轴汽车应小于等于0.80s,对三轴及三轴以上汽车应小于等

1 / 11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