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CompanyLogo第三编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第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CompanyLogo第一节、经济学上的垄断概念如果一个企业是其产品的唯一的卖者,而且如果其产品并没有相近的替代品,这个企业就是垄断。垄断者能在市场上保持其唯一卖者的地位,主要是因为其他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这就叫进入壁垒。CompanyLogo进入壁垒1、规模经济、必要地资本、产品地差别化、绝对费用(原材料、运输)2、政府给一个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地权利。3、生产成本使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CompanyLogo市场垄断市场主体依据自己在竞争中形成地强大地经济实力,具有一种操纵和控制市场地能力政府垄断政府对某一产品的生产、销售等进行直接的控制,以排除其他的企业进入市场。地方保护主义、专利、著作权等自然垄断由于生产成本的原因使得某一市场由一个企业提供比多个企业提供更有效率,为了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只能由一家企业独占市场。自来水天然气等公用企业。CompanyLogo第二节、反垄断法上的垄断是指生产经营者单独或者与他人结合、合谋或者以其他形式,排斥、支配或者限制其他生产经营者,在一定的生产经营领域限制或者排除竞争的行为。CompanyLogo一、基本原则(一)、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结构主义:是指为了防止企业滥用其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进行垄断,通过控制市场结构的集中度而达到对垄断的规范。市场结构:是指对市场内竞争程度及价格形成等产生战略性影响的市场组织的特征。包括市场集中度、产品的差别化、进入壁垒。市场集中度:绝对集中度:用在规模上处于前几位的企业的生产、销售、资产或职工的累计数量占整个市场的相对应的总量的比重表示。相对集中度:产业内部企业的规模分布状况。CompanyLogo缺点:有可能损害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或使经济组织的发展受限制,进而对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后果。CompanyLogo行为主义:是指针对竞争者的行为而不是根据企业的规模的大小建立一些促进竞争的规则,只要企业的市场行为对其他的企业市场行为的自由竞争或其他利益产生有害的影响,无论这种影响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政府都将出面干预该种行为。CompanyLogo缺点:首先,它具有特殊性。对企业或者企事业集团所提出指控的根据是各个具体情况中的事实,这些根据中包含了被指控为违法的特殊事实。而且,虽然可以提出指控与进行诉讼,但诉讼的结果可能证实企业并非有罪。在这种情况下,诉讼也只是一种资源的浪费。CompanyLogo运行主义:(准结构主义)此外,对垄断的规制有时还采用运行的方法(ThePerformanceApproach),即政策制定者可以通过调查市场运行本身来判断政府是否有必要干预。CompanyLogo对市场运行的调查范围包括1.是否存在有效的生产,2.能否灵活反映需求变化和供应条件的价格,以及适当的价格、利润和销售成本,3.能否改进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稳定流动。运行的方法实际是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互动的方法,是结构主义方法和行为主义方法的综合。CompanyLogo(二)本身违法原则合理原则CompanyLogo二、各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制度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规制制度主要有三大类:结构性规制制度、运行性规制制度(也有人称为准结构性规制制度)行为性规制制度它们分别规范的对象是垄断状态、垄断化和垄断力的滥用。CompanyLogo美国1890年《谢尔曼法》(ShermanAct)的诞生。谢尔曼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从而也被称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之母。CompanyLogo反垄断法的基本价值垄断产生效率问题首先,垄断被认为是经济效率最低的一种市场结构。其次,垄断市场上市场价格高于厂商最低的平均成本,产量也比竞争市场中小。最后,垄断厂商不存在竞争的压力,技术创新的压力不足无形中增加了社会成本。CompanyLogo三、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垄断具有以下特征1、垄断是一种排斥和限制竞争活动的经济力量排斥:将其他的竞争者驱逐出去限制:对竞争的强度范围进行限制如市场划分、价格联盟。2、垄断代表的是一种根据某种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的力量,是一种有组织的联合力量。合谋协议、安排、协同行动等。CompanyLogo3、垄断者谋取经济利益依靠的是对市场的操纵和独占实现的。4、垄断是一种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行为。CompanyLogo垄断行为认定的基准──相关市场的界定相关市场的含义相关市场(relevantmarket),又称有关市场,是指行为人开展竞争的区域或者范围。对该范围或者区域的确定即被称为相关市场的界定。(marketdefinition)。CompanyLogo经合组织(OECD)对相关市场界定的表述是:“市场界定有两个基本方面:(1)产品市场,即成为一类的产品;(2)地理市场,即成为一类的产品的地理区域。”CompanyLogo产品市场是指具有替代关系的商品或者服务市场,它是确定哪些产品之间真正构成竞争的判定标准。CompanyLogo确定产品的地理市场主要应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产品的运输成本。二是产品的特性。一般笨重的、单位计量大的产品以及易腐烂、难保存的产品,其地理市场的范围相对较窄;而重量轻、价值高的产品的地理市场的范围较大,可以遍及全国甚至大于国家范围。三是法律或政策障碍。CompanyLogo市场的时间性是在确定产品市场和地理市场的范围后,确定相关市场时所应考虑的另一重要因素。所谓市场的时间性,是指某些产品因为季节性、时尚性或过多地为技术发展所左右,其相关市场只能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存在。CompanyLogo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一)禁止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这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最典型的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危害很大。因此,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违法达成垄断协议。CompanyLogo按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之间是否具有竞争关系,一般分为横向、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纵向垄断协议(不具有竞争关系)CompanyLogo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及联合抵制交易等横向垄断协议。CompanyLogo案例:美国硬木生产商协会案信息交换CompanyLogo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纵向垄断协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CompanyLogo豁免制度1、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2、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3、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4、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5、发生经济不景气,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等目的的CompanyLogo根据国际惯例,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也可以得到豁免,不予禁止。CompanyLogo(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一般说来,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都是市场份额较大、实力较雄厚的大公司、大企业。CompanyLogo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反垄断法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反垄断执法机构就可以推定相关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当然,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权利提出反证,如有证据证明上述推定不成立的,则可以不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CompanyLogo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6、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CompanyLogo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CompanyLogo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CompanyLogo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美国诉微软垄断案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CompanyLogo(三)经营者集中审查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CompanyLogo可口可乐宣布计划出资24亿美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汇源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中国企业,在国内100%纯果汁的市场上占据了42%的份额。CompanyLogo2008年8月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共收到40起包括合并、收购在内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第一个未获通过的案例。CompanyLogo商务部经审查认定,这项收购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收购行为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收购行为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CompanyLogo经营者集中的类型(一)合并横向合并是指处于相同市场层面,生产或销售同一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它是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对象,在规制时主要对企业的规模加以控制。纵向合并是指处于不同生产或者销售环节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其实质是将市场供销关系等同于企业的内部关系,即以企业的管理代替市场交易。它对竞争秩序的影响不如横向合并大,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反垄断法必须规范的对象。CompanyLogo混合合并是指处于不同市场上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即所经营的领域相互独立且无关联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CompanyLogo经营者集中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提高经营者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又可能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CompanyLogo经营者集中的申报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CompanyLogo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