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制度一、实行“咨询接待日制度”。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并将咨询的时间、内容在社区告知栏中进行公告。二、实行“法律服务信箱制度”。社区群众对需要咨询的问题投入法律服务信箱。信箱由专人负责,定期开启,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三、实行“服务预约制度”。社区群众有法律需求,可与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前预约。四、实行“服务联系卡制度”。为残疾人和困难群众发放法律联系卡,根据求助者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主动上门服务,使弱势群体不出门就能得到法律帮助。五、实行“回访服务制度”。对疑难纠纷,主动上门为咨询者解答,帮助及时妥善解决纠纷,直到群众满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