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离院责任书根据卫生部及我院相关规定,住院患者除非疾病检查、治疗需要,并经医生同意,不得离院外出。患者如非医疗需要而离院,可能发生(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1、病情变化,不能得到及时诊治,出现严重并发症等,甚至猝死;可能因外出而丧失最佳诊疗时机;原有治疗取得的效果可能会丧失。2、患者体内留置导管脱落,药物不良反应不能及时发现,疾病注意事项不能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患者在院外误服药物造成不良后果等。3、可能出现医疗以外的其他的无法预料的意外,如人身意外伤害甚至危及生命,个人财物损失。4、因患者离院造成的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被拒绝报销。上诉情况经患者本人及其家属、监护人(年满18周岁以上)考虑后,对自行离院后可能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与内二科及医院无关。特签字为凭。姓名床号住院号签字与患者关系签字日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