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技术专家组。负责本院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开展工作督导与检查工作。二、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三、在婚前保健门诊、产科门诊、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四、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五、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六、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措施。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加强实验室管理,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八、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应当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九、加强信息管理。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十、监督指导与评估。定期开展自查与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