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氣品質不良通報作業程序及因應措施台灣地區秋冬季節空氣品質常受到大氣條件不利於污染物擴散,進而導致西部地區污染物濃度擴散不易,造成局部地區或區域性產生空氣品質達不良狀況發生。鑑於近2年偶有發生空氣品質異常高值或大規模惡化的現象,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量與濃度值上升,仍須結合中央與地方政府進行相關處置應變作業,故彙整各項作業程序及可採取之因應措施,作為後續類似情況發生時之應變處置參考,並提醒民眾及敏感族群注意與進行相關預防措施,及即時對外提供最新訊息狀況。以下將針對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查處作業及各項發生類型與惡化情形等狀況之因應措施進行說明。壹、PSI100通報查處作業PSI100通報查處作業流程圖詳見圖1及表1,共分三個階段,分別為預備階段、執行階段及管理階段。一、預備階段環保署監資處每日下午2~5時參考當日空氣污染指標、作業日前逐時空氣品質測值、當日區域PSI、月平均氣候資料及天氣型態等資料,進行未來三日空品區空品預報作業。二、執行階段若空品預報預測隔日空品區有不良之虞,則由空保處將空品不良預報單於前一日或不良日上午9時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空品預報不良之空品區所屬縣市環保局及空保處負責科別,空氣品質預警惡化通報單範例如表2所示。環保局收到惡化通報單後,應執行既訂之污染源減量措施,以降低PSI100發生,重點稽查名單包括:1.固定源排放量大且有控制設備者,查核是否有異常排放。2.營建工程排放量前20大者加強查核。3.即時監控CEMS連線工廠之逐時排放量是否異常。並依照該名單找出可能之污染源,執行相關應變措施,迅速通報污染源,並執行巡2查、勸導…等減量應變工作。此外,應提高稽巡察頻率,減少露天燃燒及勸導逸散源業者減少作業,並針對揚塵嚴重之區位、堆置場所與街道執行洗掃、灑水作業。三、管理階段空品不良之空品區所屬縣市環保局需於不良次日下午5時前回報查處結果給環保署,若預報惡化日遇週五則應於當日或隔週一上午9時前回報;由環保署彙整空品區回報查處結果,並予以彙整建檔。圖1PSI100通報查處作業流程圖3表1PSI100通報查處作業流程說明表2空品區三日空氣品質預警惡化通報單日期空品區北部竹苗中部雲嘉南高屏宜蘭花東12/10PSI指標65-8570-9075-9580-10095-11530-5025-45指標污染物懸浮微粒懸浮微粒臭氧臭氧臭氧PM2.5,O3,8hr12/11PSI指標70-9070-9065-8575-9580-10035-5525-45指標污染物懸浮微粒懸浮微粒懸浮微粒懸浮微粒臭氧PM2.5,O3,8hr12/12PSI指標75-9575-9565-8575-9590-11035-5530-50指標污染物懸浮微粒懸浮微粒懸浮微粒懸浮微粒臭氧PM2.5,O3,8hr註解:(資料來源:環保署監資處)1.細懸浮微粒日平均>65μg/m3或最大臭氧8小時平均>80ppb時,敏感族群應注意防範。2.紅色「圓形」表示預報該區細懸浮微粒大於65μg/m3。紅色「三角形」表示預報該區最大臭氧8小時大於80ppb。另就歷年來空氣品質不良發生之類型,歸納整理如下:包括境外沙塵暴及本土河川揚塵、大氣擴散不良(PM、O3)及其他特殊狀況(測站突發高值、工廠異常逸散等)。以下就各種空氣品質不良狀況發生時4之應變措施進行說明:一、預測境外沙塵暴事件發生時環保署預報小組將提供沙塵預報資料並研判沙塵訊息後,於環保署沙塵網頁發布相關訊息及持續密切守視,並依「中國大陸沙塵預警標準作業程序」執行相關作業,沙塵暴預警作業流程詳見圖2。於每年11月至隔年5月為大陸沙塵暴密集發生的時段,透過3天前之觀測及前置作業,提高沙塵預報之準確度,不僅提早告知民眾沙塵暴來襲訊息,也提供大眾事先做好防範措施之參考。沙塵暴事件發生時必要時可成立「沙塵諮詢顧問專家會議」,諮詢專家之聯絡方式除了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簡訊外,亦可以Skype或以網路為基礎之開會工具。此外,連繫窗口應在D-3日時就通知各諮詢專家,請其提供相關沙塵訊息及專業意見,供環保署參考,並考慮接收「中國氣象頻道」,以利先期掌握沙塵訊息。10:00am觀測作業16:00pmD-3日D-2日D-1日D1日執行沙塵預報模式台大大氣系美國海軍日本氣象廳韓國氣象局中國大陸09:00am,若情況與前一天相同持續測報作業,每日10時及16時公布最新沙塵訊息本署氣象預報人員主觀綜合氣象資料主觀判斷有中國沙塵暴發生相關新聞報導密集觀察中國大陸指標城巿空氣品質。例如:蘭州密集觀察中國大陸指標城巿空氣品質。例如:南京、上海視沙塵影響情況發布新聞稿,直至狀況解除通報教育部及衛生署窗口並發布新聞稿搜尋網路及外電新聞報導資料沙塵狀況解除NYYYYNN圖2沙塵預警作業流程(每年11月至隔年5月)沙塵狀況解除5當沙塵天氣事件開始影響台灣時,環保署除即透過手機簡訊、網站資訊及新聞稿發布空氣品質預報外,並隨時提供最新監測結果籲請民眾注意,各地方主管機關亦應依據監測結果及預報,發布警告及執行相關應變作為,當地環保局收到通報後,除依法執行相對應之應變作為,亦依教育部公布之「各級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通知當地教育局(處),由其聯繫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執行分級防範之基本或緊急防護措施。當地環保局並應呼籲各類污染源降載或減少操作頻率,加強洗掃、灑水等抑制揚塵措施,以延緩或減輕沙塵暴來襲與本土污染結合之空氣品質不良現象,降低對環境二次污染,確保民眾健康。另也應呼籲民眾於大陸沙塵暴來襲期間,儘量避免從事戶外活動及減少外出、提醒有心血管疾病、哮喘等呼吸道疾病民眾,或是老人、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應儘量避免外出或從事劇烈戶外活動。二、本土河川揚塵事件因應環保署針對近年來持續發生之河川揚塵導致空氣品質嚴重惡化事件,已具體擬定「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行動計畫(草案)」,訂定河川揚塵改善期程及目標如下:(一)加強河川揚塵輔助監測系統及建立完整資料庫。(二)河川區域巡查、河川揚塵通報、查核機制建置。(三)執行大甲溪、大安溪、烏溪(大肚溪)、卑南溪河川揚塵抑制工法及防制措施,改善周邊鄉鎮空氣品質,提升河川區域整體自然景觀。(四)濁水溪、大甲溪、大安溪周邊私有保安林收歸國有、改善保安林林相,增加保安林鬱閉度、面積發揮防風保安、景觀及抑制揚塵效果。(五)濁水溪綠色生態廊道營造。6中央與地方權責分工如圖3所示,茲說明如下:圖3河川揚塵推動方案中央與地方權責分工1、環保署(1)定期召開「河川揚塵防制」專案會議,協調相關權責單位,進行河川揚塵防制推動策略規劃整合等事宜。(2)召開各單位執行「河川揚塵防制」措施及進度,並邀請各縣市環保局參加,使地方了解中央推動的政策與計畫,進行觀摩與溝通。(3)建置「河川揚塵改善」行動網站,將受河川揚塵影響之沿岸鄉(鎮、市)公所改善情形與績效定期彙整公布於該網站,並適時表揚,彼此相互激勵學習,達到減緩揚塵之目的。(4)於東北季風盛行期間(10月至隔年4月),以行動式空氣7品質監測車停駐於易受河川揚塵影響地點巡迴機動監測,加強河川揚塵輔助監測系統及建立完整資料庫。(5)持續補助縣市環保局執行空氣品質改善維護-河川揚塵管制及宣導計畫。(6)擬訂「國家河口第1階段示範計畫-濁水溪整體規劃」,並逐年推動各河川流域周邊森林公園、保育林、人工溼地及自行車道等設置。2、水利署:(1)水利單位依「水利法」第78條之1第4款修訂「河川公(私)地使用許可書」,規範許可使用人於每年汛期過後、翻土或休耕期間(11月至翌年3月),於所許可範圍內,設置防風籬或植生、種綠肥等抑制揚塵義務規範及相關罰責,以減少揚塵。(2)確定各縣市具有揚塵問題之河川,河床公私有地範圍、面積及釋出多少公有地供環境保育林建置。(3)於河川區域內堤前南北兩岸進行植栽工法(喬木、灌木)及現地植生(播灑草籽等),逐年完成「還地於河」,並自行編列經費在陳情嚴重鄉鎮之堤防內進行抑制揚塵防制措施。(4)東北季風來臨前,於未許可使用地(公有地),執行抑制揚塵措施,如現地植生(播灑草籽等);並於河床或瓜田間工作車輛行駛道路進行抑制揚塵措施。(5)成立「河川揚塵改善」輔導小組,持續輔導「許可使用人」積極執行「翻土及休耕期間抑制揚塵措施」;並辦理講習訓練,持續宣導濁水溪抑制揚塵工法及措施。(6)部份工程或行為,會立即造成河川揚塵現象或導致河川揚塵現象逐漸惡化,河川權責單位應儘速訂定河川揚塵改善措施。(7)每年調查揚塵潛在區位,作為執行揚塵防制措施範圍依8據。3、林務局:(1)辦理保安林檢訂工作,會同國有財產局調查原有國土保安林,針對防風林之重建及新增提出檢討與作法。。(2)私有保安林收歸國有。(3)推動堤防外造林,並將縣市林務單位一併納入,增加綠地面積。(4)適地適木,針對防風林老化、枯死及空隙地執行復舊造林工作,包含整地、新植、補植、刈草及防風籬新設置等海岸造林工作,逐年進行保安林的建置。4、各縣市政府:(1)評估地方訂定自治條例,強化河口揚塵防制。(2)成立河川揚塵巡守隊,於河川發生揚塵時進行巡查工作,並登錄發生揚塵位置於EcoLife綠網。(3)辦理居民揚塵防護及感受說明會,向民眾說明揚塵之影響及可能觸及之法令,並宣導揚塵來時之保護及應變措施。(4)擬定相關查核機制,加強稽查管制,落實河川揚塵防治措施,以維護空氣品質。(5)建置河川揚塵預警通報機制,即時通知做好揚塵防制等措施,並於11月至翌年1月,選定揚塵嚴重的地區,持續執行環境清理及加強洗掃街道等作業。(6)長期派駐稽察員實地至河川區域巡查,並進行長期空氣品質監測。(7)自行編列經費在堤防外陳情嚴重鄉鎮的周邊,找尋公有地進行植樹綠等抑制揚塵措施,並與土地管理機關協商向林務單位申請種植保安林或進行抑制揚塵的各種工法,以減緩揚塵。三、大氣擴散不良警訊發布程序(如圖4)(一)若有1~2個空品區達不良時9將於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頁上,以跑馬燈方式發布訊息,提醒民眾相關資訊。(二)若有3個以上空品區達不良時除於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頁發布訊息外,若研判空氣品質將持續1~3天不良,將速擬新聞稿向民眾發布。(三)若有4個(含)以上空品區達不良時除於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頁發布訊息外,若研判空氣品質將持續1~3天不良,將速擬新聞稿向民眾發布。另外,後續空氣品質變化,將隨時於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頁或新聞稿方式更新說明。當大氣擴散不良時,當地環保局需進行下列因應措施:1、勸導民眾不得露天燃燒草木、垃圾或任何種類之廢棄物。2、勸導民眾在空氣品質不良期間儘量減少開車,以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替代。3、加強污染源稽巡查頻率,即時監控已連線至環保局之CEMS數據異常。4、要求有機溶劑儲槽暫停清槽作業;加強監控煉油石化廠Flare流量變化。5、要求大型露天噴塗及油漆製造及操作等作業,避免於白天臭氧形成期間執行。PSI1001~2個空品區(1~4個測站)於網頁發布訊息於網頁發布訊息若研判空氣品質將持續1~3天不良,發布新聞稿3個以上空品區(5~9個測站)圖4空品不良警訊發布程序四、若有測站突發高值或特殊污染事件時當測站小時濃度PM10>500μg/m3或O3>200ppb或SO2>10250ppb,或其他特殊污染事件發生時,將於簽奉核可後發布新聞稿,後續空氣品質變化透過網頁說明最新狀況,空品測站突發高濃度測值警訊發布程序如圖5。空保處於發布突發高值後,將透過既有通報管道,提醒所轄環保局進行後續因應作為。圖5空品測站突發高濃度測值警訊發布程序空氣品質指標污染物PSI100預警惡化應變措施歸納如表3。11表3空氣品質指標污染物PSI100預警惡化應變措施一覽表指標污染物污染源型態應變措施懸浮微粒固定源1.掌握100噸以上之大型鍋爐通報名單,通知其停止吹灰之動作。2.掌握可立即實施燃料切換之工廠名單,通知其改用天然氣或低硫份燃料。3.針對粒狀物及SOx控制前排放量前二十名之工廠製程,查核其防制設備操作是否異常。4.檢查已跟環保局連線之煙道自動監測污染源之不透光率及SOx之排放量是否異常。5.針對第3、4點若發現污染源有異常且超過排放許可,則要求該污染